《中國好聲音》遭版權紛爭 荷蘭公司提價後易主
已經播完四季的《中國好聲音》,近日卻遭遇了版權紛爭。
事情是這樣的:《好聲音》製作方燦星,28日發了個聲明,斥責該欄目荷蘭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先是違背國際慣例、索要高達每年數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不顧合約中承諾給予燦星的獨家續約權,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發表聲明,宣佈取消《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有的授權,並擬將《The Voice Of…》的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
燦星透露,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拒絕與燦星進行續約談判,並與唐德影視簽訂了“意向書”。燦星稱從Talpa最終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獨家續約權,必須先承諾每年向Talpa支付高達數億元人民幣的模式費”。
燦星宣傳總監陸偉稱,“中國好聲音”這一註冊商標屬於燦星和浙江衞視,雙方將依託於此,並憑藉之前對原模式的創新,繼續製作這檔節目。

好聲音版權方毀約 燦星力爭創新
雖然自去年年底,第五季《中國好聲音》就開啓了新一輪的學員招募。但是前日(1月27日),Talpa發表聲明《Talpa向星空華文中國傳媒提出禁制令》(《中國好聲音》製作公司“燦星”是其旗下公司),稱“禁止燦星製作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由於Talpa於2016年1月8日已經終止被告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此外亦沒有就下一季節目與被告續約,因此,被告再沒有權利製作《中國好聲音》或取得《中國好聲音》的播放權”。
這也意味着與燦星合作四年之後,《中國好聲音》版權或將易主。
對此燦星表示,因為Talpa公司僅擁有《The Voice Of…》節目的模式,但《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品牌系由浙江衞視與燦星製作聯合創意,這一節目品牌並不歸Talpa公司所有。燦星表示,依然願意在遵守國際慣例的前提下,與Talpa公司重啓續約談判,力爭達成合作。**但如果Talpa公司堅持不再續約,那麼燦星將力爭製作出自主研發、原創模式的《中國好聲音》。**而目前星空傳媒擬在荷蘭、英國和美國同步提起國際訴訟,狀告Talpa“單方面毀約”。
此外,燦星宣佈第五季《中國好聲音》的播出沒有變化,依然定在7月第一週或第二週在浙江衞視週五晚九點檔開播。
陸偉透露,不但《中國好聲音》中文商標屬於燦星製作和浙江衞視共同所有,其原來的大部分節目元素包括轉椅都可以在未來的原創版《中國好聲音》中使用,“全世界轉椅子的節目很多,並非Talpa的原創模式”。但節目的英文名、舞台設計、賽制以及片頭音樂都須更改。
唐德影視參與接盤
參與此次荷蘭方與燦星版權糾紛的唐德影視,曾於1月20日發佈公告,稱,“與荷蘭Talpa傳媒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意向書,Talpa將授予唐德影視《The Voice of…》節目的開發、發行、營銷等獨家權利和許可,並向其提供創作和製作支持服務。”
根據唐德影視所發的公告,其與Talpa的模式協議生效日期是從簽約日開始的四年內,如此次簽約順利,雙方的合作將持續至2020年。但根據燦星製作的説法,他們手中卻已握有該節目模式2018年之前的獨家續約權。
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於2011年8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主要從事影視投資、製作、發行和衍生業務以及藝人經紀及相關服務業務。其影視項目包括電視劇《武媚娘傳奇》、電影《心花路放》、《十二生肖》等,簽約明星中則包括范冰冰、趙薇、王學圻、張豐毅等。而唐德方面也宣佈將於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和Talpa關於《The voice of…》的版權合作事宜。

就是那個范冰冰、趙薇、張豐毅等明星當股東的公司
燦星指責荷蘭版權方連續多年“亂開價”
據微信公眾號“娛樂黑板報”消息,燦星明確指出荷蘭版權方連續多年違背國際慣例“亂開價”。2012年,第一季《中國好聲音》在浙江衞視播出,當時的版權費是200萬,捧紅了一票人!包括燦星自己:

2013年就傳出,“好聲音”獨家冠名賣出天價的消息。

然而,從2013年開始,荷蘭Talpa公司就開始出“幺蛾子”,派人到中國尋找其他電視台和網站,問人家願意出多少錢來買’好聲音’版權。更坑爹的是,當時國內有家電視台表示願意出1億,荷蘭人就趕緊對燦星説,你們看,有人願意出1億版權費呢,你們還不趕緊多給點兒?

然後,第二季“好聲音”的製作費,就在磨了無數次後,從200萬變成了6000萬。
接着,Talpa公司在2014和2015年“中國好聲音”舉辦第三季和第四季時,依然不放棄同時尋找中國其他的“接盤俠”,但最後都沒成功。因為燦星還是安穩的,以每年6000萬的版權費,做着節目。從一開始,燦星製作和Talpa公司的簽約模式,就是“一簽三年,每年續約”的談判模式。按國際慣例,簽約模式為一簽三年,為意向約;但每年都要續約談判,涉及雙方對過往合同是否需要調整。
SO,2015年年中,第四季《中國好聲音》播出期間,燦星製作就已經向Talpa公司提出了續約要求,並表示已經拿下了又一個“三年”。

但2015年8月左右。燦星提出要跟對方談新一年的合約,但荷蘭方一直拖着,不提意見也不給説法。
直到2016年1月8號左右,燦星傻眼了。因為荷蘭Talpa公司突然給他們發來了一封“告知函”,聲稱從2016年1月8號起,不再把模式授權給燦星娛樂。
燦星懵了啊,據他們表示,“荷蘭方不能這樣單方面告知的,我們需要確認過才行,何況我們早就提出過續約申請,也有對方接收到我們申請的證據。所以我們以為荷蘭方今年這麼‘鬧’,是為了再次提高價錢,想多收版權費的手段。”有消息説,《中國好聲音》播到第二季以後,Talpa公司曾經還想跳過燦星,直接和浙江衞視簽約!但浙江衞視那時已經和燦星結成了“中國好夥伴”,衡量種種利弊後,還是選擇繼續和燦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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