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笛:台灣“選舉”觀察報告:聊聊賄選和計票那些事兒
對很多人而言,“選舉觀察”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有所耳聞的人也是將其理解為一次難得的參訪活動,因為“佔中”團體組隊參觀台灣“大選”的緣故,還讓選舉觀察還帶了點政治不正確的色彩。實際上,選舉觀察本身是一件技術性活動,政治中立是最核心的原則。由於本次台灣“大選”的特殊性,不僅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也推動了許多人的腳步,讓世界各地的觀選團隊雲集於此。各個“候選人”日常中的一個重要公關任務,就是招待好這些參訪的團體。因為從某種程度上講,專業的選舉觀察團的報告,往往是“候選人”當選合法性的重要保障。可以説,少了選舉觀察的選舉,觀感上會黯淡不少。
接下來筆者會以這次台灣大選為背景,從幾個角度進行介紹,雖然並沒有全面呈現台灣的選舉觀察情況,但也可以提供一個基本的關於選舉觀察的概況。

板橋區公所外的看板
何為“選舉觀察”?
從學術的角度講,選舉觀察是“比較政治”中重要的調研方法。而從政治需求的角度講,選舉觀察也是一種重要監督的方式。這裏需要説明的是,雖然都是承擔着監督職能,但是選舉觀察和選舉監督仍然有所區別,主要是法律地位上的不同。選舉監督具有法律基礎,承擔法律任務,它由政府專業部門,或者由政府授權的觀選團體來執行。如在選舉過程中出現不法情況,這些部門和團體可以直接採取措施。普通選舉觀察團體在工作內容上和選舉監督團體相似,但是只能在選舉結束後提出建議,而不能干涉選舉的進程。
選舉觀察團可以自行組織,自由觀察,但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會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菲律賓,選舉觀察團若要進入菲律賓進行觀察工作,需要通過招標的方式。一個完整的“選舉觀察”過程,長則幾個月,短則幾個星期。觀察員需要從宏觀微觀等方方面面考察選舉,投票和計票環節是重中之重。一般在投票當日,觀察員們會做工作分工,分別前往幾個主要的投票所,關注選舉結果否存虛假,程序操作是否正確等,並在投票結束後的一之兩天內召開發佈會,提出選舉觀察報告,介紹選舉情況,然後指出不足,提出建議。

唱票
選舉觀察團體有國內和國際兩個部分,一般國際選舉觀察團的報告比較受到關注,因為國際選舉觀察團更偏向中立,且具有一定的國際認可度。早期還存在聯合國的選舉觀察組織,以確保動亂地區的政權平穩交接,但是由於聯合國地位的特殊性,媒體總會對觀察員的言論有過分解讀,聯合國逐漸退出了選舉觀察領域。現在進行選舉觀察的更多的是相關領域的NGO。這些NGO政治負擔較輕,且在行動上更加靈活,很快成為了選舉觀察的主力,其中以“卡特中心”最為著名。由於選舉觀察的常態化和普遍化,2005年包括卡特中心在內的多家NGO在聯合國簽署《國際選舉觀察工作原則宣言》,在其附件《和國際選舉觀察員行為守則》中,規定對觀察員的行為要求,包括尊重主權及國際人權、尊重國家法律和選舉機關的權威、尊重國際選舉觀察團的健全、時刻嚴守政治中立、不妨礙選舉進程、維持專業性等。
台灣很早就存在“選舉觀察”,但那時的選舉觀察更多是一種形象工程。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台灣當局會邀請一些海外人士進行選舉觀察,但過程往往走馬觀花,一些計票中心的設立純粹是為了應付觀察員,選舉觀察更像是一次難得的度假,觀察員做的選舉結果也自然“完美”。現在這種風氣多少還在延續,一些官方或半官方的組織和機構,會在選舉季舉辦選舉觀察活動,組織觀察員過來聽聽簡報,做做參訪,吃吃喝喝,玩玩鬧鬧後也不用提交報告。也許目的並不像以前那樣陰暗,但也從一個方面説明部分台灣選舉觀察團體的專業性有待提高。

不可不説的賄選
反賄選也是選舉觀察的一個重要內容,乾淨選舉、選賢與能是普世價值。在民主政治中,賄選表面上看起來是一種無被害者的犯罪,一方出錢買票,一方收錢投票,都能獲利,但其實受害的是“選舉公正性”,最終受害的是全民。
早期台灣的賄選問題十分突出,操作也比較直接,直接包個紅包就可以向選民買票。現在雖然有所減少,但在中南部、離島地區仍然盛行,且手段日趨隱秘,手法五花八門。比如假借活動名義發放禮物和志願者補貼、在文宣材料裏面夾放優惠劵和招待劵等。甚至還有“候選人”利用台灣人信神的特點,來進行買票的趣事:在某個夜黑風高的時刻,“候選人”或者樁腳(是指選舉中在基層為候選人拉票的工作人員。樁腳會利用各種合法和非法手段,使其支持的政客當選。而賄選的金錢或禮品亦通常由樁腳經手。)將錢送到候選人手上,然後解開外衣,露出懷內的媽祖,以示媽祖為證。台灣“法務部”曾統計出30餘種新式賄選手段,這還只是已知的形式。有經驗的選舉觀察員,可以從看似日常的事情中敏鋭地嗅到是否存在賄選。比如投票所周圍出現茶水攤,表面上是為選民奉茶,實際上監督被買票的選民有沒有人過來投票。因為按照相關規定,在投票所外三十公尺內要淨空。
眾所周知的是選舉是個燒錢的活動,不僅對“候選人”而言,對台灣的“法務部門”亦是如此。台灣“法務部”在選舉季也要撥付預算,進行反賄選的宣導,比如製作海報,發放文宣。為了與時俱進,“法務部”也開始在社交媒體上發佈極具親和力的宣傳視頻,比如為這次“選舉”推出的守護篇、轉動篇、願景篇等。總體而言,“法務部”在嚴打賄選方面有采取“胡蘿蔔加棒子”的工作方式。
“胡蘿蔔”是指獎勵檢舉,利用遠高於賄選的收益來支持選民的檢舉。根據“選罷法”的相關規定,檢舉“總統、副總統”賄選的,獎金為1500萬新台幣,檢舉“立委、正副議長”的獎金為1000萬新台幣,檢舉“地方級”公職人員“候選人”的也有幾百萬,這些對普通人而言已然算很大一筆數額,甚至出現過依靠檢舉賄選而發家致富的職業檢舉人,比如有“抓鬼達人”之稱的王坤盛,專業檢舉十餘年,賺取1300多萬酬金。

但“胡蘿蔔”的方法也面臨着問題,由於華人社會中的倫理綱常、人情關係,檢舉人往往被冠上“見利忘義”,很多人對於本人的家人、親友遭遇賄選,有高達99%的人並不會檢舉,這也使反賄選的工作極為艱鉅。
另一個就是“棒子”,即由法務部門進行的檢察,沒什麼特殊之處。由於選舉觀察員沒有權限對發生中的賄選行為作出行動,但是可以在事後反映給相關部門,或者是在選舉報告會上向社會大眾反映。從某種程度上,法務部門也要站在一個相對中立的位置,因為反賄選具有極高的政治敏感性,在執法過程中必須注意是否造成影響或者暗喻,防止引發政治風暴。
需要做一個説明的是,“選罷法”規定選舉贈送的物品價值不能超過30元,但這個標準在操作中往往會被放寬,因為新台幣30元實在是買不到什麼東西,構不構成賄選的最終標準,還是看所贈之物的價值足不足夠影響到選民的投票行為。
投票當日
本次台灣選舉的投票日為1月16日,投票所往往傾向設在學校,相較菲律賓佈滿彈孔的簡易屋舍,要温馨太多。“選舉”之前,每位合格“選民”會收到一分印有投票所分佈、候選人及其政見、還有參選政黨的文宣材料,同時還會收到一張投票通知單,上面寫有“選舉人”的姓名編號,以及投票地點與投票類別等。
一般而言,投票所的佈置要在選前一天進行,負責票務工作的工作人員往往“就地取材”,由學校的老師擔任,並支付一定的津貼。投票時間從投票日早上的8點到下午的4點,投票期間,選民需要攜帶身份證和通知單前往所在選區的投票所,並將通知單歸還。在投票過程中禁止攜帶各式通訊設備,在進入投票所時,會有專人保管選民的通訊設備。隨後選民會獲得獲得三張選票,分別投給“總統”、“所在選區立委”和“政黨”。投票時,要進入一個蓋上簾布的投票台填寫,之後將填好的選票投入相應的票箱。
這個時間段並不對外開放,但部分投票所通融一下還是允許觀察員進入參觀的,但不得進入投票的房間,也不得拍照。4點結束後,開始進行計票,計票過程允許公眾參觀,開放拍照,但要在規定的站立區域內,不得干擾計票過程。來參觀計票的除了普通市民,還有媒體的記者、“候選人”團隊工作人員以及類似“監票者聯盟”這樣的NGO。一個票箱一般會安排五個工作人員,一人計票,兩人取票,兩人亮票。統計結束後,其結果會密封送往各個區域的“選舉委員會”,進行彙總(彙總過程也是開放的),並最後由“中央選舉委員”公佈正式結果,也是最精確的結果,通常會比媒體公佈的數字要晚上一點時間,勝選人的慶功會也早已開完了。

對選舉觀察員而言,整個過程觀察的重點在於是否有不法投票行為,也就是“做票”。比如以前常會發生的“黑燈法”。由於選舉多在冬季,早先投票截止時間訂為下午五點,故開票時均要挑燈夜戰。現在時間雖然提早到四點,但是如果選票過多,時間也會延後。在民進黨執政前,最常聽聞的是開票中途,常會遇到“停電”,一段時間烏黑一片,誰也不曉得會發生了什麼事。通常做票的手法是是偷塞選票,甚至整個票箱更換,等電力恢復再繼續開票。現在情況雖然有所好轉,但還是應該有所關注。再比如亮票人是有公示選票,還是一帶而過。因為亮票人很有可能會在亮票時,若是發現是對手的選票,就會弄污選票,使其變成廢票,這一招被稱為“抹紅法”,現在還依然流行。
當然以上兩例,是比較明顯的做票手法。相對隱性的,如“選票卧底法(事先在票箱內投票)”、“重複投票法(儘可能蒐集不能來的選民的身份證明,然後多次進入選取內的不同投票所)”等等,不一而足。絕對稱得上是一門“科學”,很多選舉觀察員也很難得知其中奧妙。
尾聲
其實選舉觀察並不算是一件很高端的事情,如果將其內涵放寬,還包括媒體報道、學術評論等,准入門檻也很低。但如果從技術層面理解,選舉觀察具備更多的方法論意義,也需要一定的訓練以掌握精髓。就這一點而言,專業NGO帶領的觀察團隊,會比一般選舉觀察團,關注更多的角度,做更深入的分析,也會制訂有針對性的考察指標,但這也意味着要忍受理論學習中的枯燥,和調研跑腿中的辛勞。一些選舉觀察員,往往會比記者更第一時間跑到現場,為了觀看一場偏僻地區的選舉,要在凌晨上路,三更半夜返回駐地。他們很多人都是自掏腰包,在槍林彈雨中冒着生命危險,觀看各式各樣的選舉,並趕在第一時間將結果做成報告進行發佈,而這並沒有什麼酬勞,他們所追求的,不過是一份責任而已。一場選舉觀察可以瞭解到當地的許多東西,也可以從職業觀察員的身上見證一份深沉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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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戰友解讀:
台灣所謂民主,其實質根本不是民主,而是黨爭,是台上政客之間的爭權奪利;在中國統一問題上,更是被政客用來對抗大陸統一的政治工具。其實,所謂民主跟台灣普通島民一毛錢關係也沒有。吹噓的一人一票,其實既不能決定自己,也不能決定他人。如果台灣人你要硬吹你那一票多值錢,你選個縣長讓我看看?台灣的經濟自從所謂“民主化”節節敗退,連年負增長這種日暮途窮的社會,要點臉的話你根本沒資格吹噓民主!把民主當遮羞布,其實是用來遮掩日暮途窮的社會而已。台灣島民吹噓的民主,只不過是三分鐘的“民主”,政客在台上表演,島民在台下搖旗吶喊,三分鐘選舉結束,升官發財的是政客,島民對不起還得回家該幹嘛幹嘛,賣茶葉蛋混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