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計委出台寨卡診療指南:服藥對症治療,防止蚊蟲叮咬
新華社2月3日報道,寨卡病毒近來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截至今年1月,至少在非洲、亞洲、美洲的45個國家有寨卡病毒傳播的證據。為做好國內可能出現的寨卡病毒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國家衞生計生委3日公佈了《寨卡病毒病診療方案(2016年第1版)》。衞計委指出,目前最佳預防方式是防止蚊蟲叮咬,若被感染,應及時服藥,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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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方案指出,帶病毒的伊蚊叮咬是寨卡病毒病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傳播媒介主要為埃及伊蚊,白紋伊蚊、非洲伊蚊和黃頭伊蚊也可能傳播該病毒。亦可通過母嬰傳播,包括宮內感染和分娩時感染。
根據監測,我國有與傳播寨卡病毒有關的伊蚊種類主要為埃及伊蚊和白紋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佈於海南省、廣東省雷州半島以及雲南省的西雙版納州、德宏州、臨滄市等地區;白紋伊蚊則廣泛分佈於我國河北、山西、陝西以南廣大區域。
寨卡病毒病的潛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現有資料顯示為3至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後,僅20%出現症狀,且症狀較輕,主要表現為發熱、皮疹,並可伴有非化膿性結膜炎、肌肉和關節痛、全身乏力以及頭痛,少數患者可出現腹痛、噁心、腹瀉、粘膜潰瘍、皮膚瘙癢等。症狀持續2至7天緩解,預後良好,重症與死亡病例罕見。
小兒感染病例還可出現神經系統、眼部和聽力等改變。孕婦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導致新生兒小頭畸形甚至胎兒死亡。
國家衞計委要求,各地衞生計生行政部門特別是與疫情發生地有人員往來的口岸地區衞生計生部門,要高度重視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加強與口岸衞生檢疫、交通等部門的溝通與聯動,切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廣東、海南、雲南等重點省份要加強環境衞生整治,及時、有效開展滅蚊工作,降低蚊媒疾病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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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病診療方案(2016年第1版)全文如下: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種自限性急性傳染病,主要通過埃及伊蚊叮咬傳播。臨牀特徵主要為發熱、皮疹、關節痛或結膜炎,極少引起死亡。世界衞生組織(WHO)認為,新生兒小頭畸形、格林-巴利綜合徵(吉蘭-巴雷綜合徵)可能與寨卡病毒感染有關。
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熱帶及亞熱帶地區流行。1952年,在烏干達和坦桑尼亞的人體中分離到該病毒。此後,多個國家有散發病例報道。2007年,首次在西太平洋[0.49% 資金 研報]國家密克羅尼西亞的雅普島發生寨卡病毒疫情暴發。截至2016年1月,至少在非洲、亞洲、美洲的45個國家有寨卡病毒傳播的證據,以巴西疫情最為嚴重。
一、病原學
寨卡病毒是一種蚊媒病毒,於1947年首次在烏干達恆河猴中發現。屬黃病毒科黃病毒屬,為單股正鏈RNA病毒,直徑40-70nm,有包膜,包含10794個核苷酸,編碼3419個氨基酸。根據基因型別分為非洲型和亞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為亞洲型。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詳,但黃病毒屬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熱。60℃30分鐘可滅活,70%乙醇、1%次氯酸鈉、脂溶劑、過氧乙酸等消毒劑及紫外線照射均可滅活。
二、流行病學特徵
(一)傳染源。
患者、隱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靈長類動物是該病的可能傳染源。
(二)傳播途徑。
帶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傳播媒介主要為埃及伊蚊,白紋伊蚊、非洲伊蚊和黃頭伊蚊也可能傳播該病毒。亦可通過母嬰傳播,包括宮內感染和分娩時感染。乳汁中可檢測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無通過哺乳感染新生兒的報道。罕見血源傳播和性傳播。
根據監測,我國有與傳播寨卡病毒有關的伊蚊種類主要為埃及伊蚊和白紋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佈於海南省、廣東省雷州半島以及雲南省的西雙版納州、德宏州、臨滄市等地區;白紋伊蚊則廣泛分佈於我國河北、山西、陝西以南廣大區域。
(三)人羣易感性。
人羣普遍易感。曾感染過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對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三、臨牀表現
寨卡病毒病的潛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現有資料顯示為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後,僅20%出現症狀,且症狀較輕,主要表現為發熱(多為中低度發熱)、皮疹(多為斑丘疹),並可伴有非化膿性結膜炎、肌肉和關節痛、全身乏力以及頭痛,少數患者可出現腹痛、噁心、腹瀉、粘膜潰瘍、皮膚瘙癢等。症狀持續2-7天緩解,預後良好,重症與死亡病例罕見。
小兒感染病例還可出現神經系統、眼部和聽力等改變。孕婦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導致新生兒小頭畸形甚至胎兒死亡。
有與寨卡病毒感染相關的格林-巴利綜合徵(吉蘭-巴雷綜合徵,Guillain-Barre Syndrome)病例的報道,但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尚未明確。
四、實驗室檢查
(一)一般檢查。
血常規:部分病例可有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二)血清學檢查。
1.寨卡病毒IgM檢測:採用酶聯免疫吸附法(ELISA)、免疫熒光法等進行檢測。
2.寨卡病毒中和抗體檢測:採用空斑減少中和試驗(PRNT)檢測血液中和抗體。應儘量採集急性期和恢復期雙份血清開展檢測。
寨卡病毒抗體與同為黃病毒屬的登革病毒、黃熱病毒和西尼羅病毒抗體等有較強的交叉反應,易於產生假陽性,在診斷時應注意鑑別。
(三)病原學檢查。
1.病毒核酸檢測:採用熒光定量RT-PCR檢測寨卡病毒。
2.病毒抗原檢測:採用免疫組化法檢測寨卡病毒抗原。
3.病毒分離培養:可將標本接種於蚊源細胞(C6/36)或哺乳動物細胞(Vero)等方法進行分離培養,也可使用乳鼠腦內接種進行病毒分離。
五、診斷和鑑別診斷
(一)診斷依據。
根據流行病學史、臨牀表現和相關實驗室檢查綜合判斷。
(二)病例定義。
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學史且有相應臨牀表現。
(1)流行病學史:發病前14天內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報告或流行地區旅行或居住。
(2)臨牀表現:難以用其他原因解釋的發熱、皮疹、關節痛或結膜炎等。
2.臨牀診斷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體檢測陽性。
3.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臨牀診斷病例經實驗室檢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寨卡病毒核酸檢測陽性。
(2)分離出寨卡病毒。
(3)恢復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體陽轉或者滴度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時排除登革、乙腦等其他常見黃病毒感染。
(三)鑑別診斷。
需要和以下疾病進行鑑別診斷:
1.主要與登革熱和基孔肯雅熱進行鑑別診斷。
2.其他:與微小病毒、風疹、麻疹、腸道病毒、立克次體病等相鑑別。
六、治療
寨卡病毒病通常症狀較輕,不需要做出特別處理,以對症治療為主,酌情服用解熱鎮痛藥。在排除登革熱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體類抗炎藥物治療。
高熱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熱鎮痛藥,如對乙酰基酚,成人用法為250-500mg/次、每日3-4次,兒童用法為10-15mg/kg/次,可間隔4-6小時1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伴有關節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成人用法為200-400mg/次,4-6小時1次,兒童5-10mg/kg/次,每日3次。伴有結膜炎時可使用重組人干擾素α滴眼液,1-2滴/次,每日4次。
患者發病第一週內,應當實施有效的防蚊隔離措施。對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婦,建議每3-4周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七、預防
目前尚無疫苗進行預防,最佳預防方式是防止蚊蟲叮咬。建議準備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謹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