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一唯:是什麼讓一個日本議員捲入政治獻金醜聞中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左臂右膀甘利明由於政治資金來源不明,在輿論和在野黨的緊逼之下被迫辭職。一直以來日本政壇的“金權政治”醜聞層出不窮,雖然相信此次日本在野黨不會放棄追究到底,但仔細查看日本相關法律,甘利明可以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並未違反法律,相信可以全身而退。
實際上日本政壇歷次涉及政治獻金的醜聞大多並不違法,只是民眾、輿論對於權錢勾結十分敏感、牴觸,因此即使是合法也不合情理,在大多數情況下政治家只能迫於輿論壓力和自我形象、政治前景而被迫辭職。
日本防止政壇腐敗主要依靠《政治資金規正法》。根據日本《政治資金規正法》中對罪行的規定,甘利明僅僅存在“不實申報政治資金來源”的罪責。雖然最高可以處以五年以下的監禁和100萬日元(摺合人民幣5.5萬)以下的罰款,但是法律明文規定法律責任限於會計負責人,在此次事件中甘利明本人堅持宣稱自己毫不知情,因此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最多隻能對其秘書定罪。
此外由於甘利明被舉報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幫助建築公司獲利,因此涉嫌違反日本2001年出台的《斡旋獲利處罰法》,其中若政治人物行使“基於權限的影響力”來獲得報酬的話,可以處以政治人物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解釋,只有政治人物進行直接介入公司內部的人事和預算的行為才能被視為發揮影響力,因此斷罪門檻極高。可以説即使甘利明的行為不合情,但在缺乏其他證據的情況下,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甘利明本人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極大。

日本財政大臣甘利明因政治獻金醜聞被迫辭職
日本的金權政治與腐敗
雖然日本政壇給人的印象是金錢醜聞、政治資金問題層出不窮,但根據2014年透明國際發佈的“清廉指數”,日本表現優異,在全球排名第十五;雖然相較得分最高的2011年,近年來日本的表現有所下降,但仍在全亞洲排名第二,僅次於新加坡甚至要高於中國香港地區乃至美國。
雖然日本媒體、輿論監督的力量不可忽視,但日本相關法律的相對完善是杜絕金錢政治的要因之一。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很多法律只能在問題出現之後進行修正,日本政壇的醜聞頻發也讓其《政治資金規正法》日漸完善,這也正是日本政治能保持相對清廉的原因之一。
一般來説世界各國有關政治獻金的規則分為兩種,一種是完全禁止,例如加拿大和法國,另一種則是對每年可以接受的獻金設置上限,例如英國、日本。日本雖然早在1948年便出台了規範政治獻金的《政治資金規正法》,不過政治家們總能找到諸多法律的漏洞來規避法律。
但歷次醜聞爆發之後總伴隨着對法律體系更為嚴格的修正,例如:1975年日本爆發“洛克希德”事件,前首相田中角榮的金脈問題被揭露,隨之產生了強化政治團體收支公開的法律修正。1988年涉及日本政壇要人捲入的利庫路德事件,也直接催生了1992年禁止政治人物募款餐會,和進一步將政治團體資產開支透明化的法案。1993年日本自民黨副總裁涉及逃税案以及大型土木建設公司的政治獻金醜聞,直接催生了1994年旨在徹底杜絕金權政治的的《政黨補助法》。相信此次事件也有可能成為法律繼續修正、完善的契機。
而法律的完備帶來的成果也是顯而易見。根據日本總務省的資料,日本的政治獻金在泡沫經濟高峯的1980年代末期達到頂端,此後隨着法律的日益嚴格,到今天政治獻金的總量已經降到了高峯期的三分之二左右。此外企業、職業協會的政治獻金也從高峯期的22.5%下降到了今年的2.2%。(見下圖)

目前,日本的所有政治團體(政黨以及政治資金團體和政治團體)有向總務省提交併公開年度財務收支表的義務,並在原則上禁止企業和職業團體對政治家個人的獻金。雖然人們想出了政治團體(例如政治家的後援會,個人資金管理機構)這麼個東西變相地吸收獻金,但即便如此個人來自企業的政治獻金也被嚴格禁止,而且在金額上一個政治家個人及其附屬的團體,每年最多隻能接受每位持有日本國籍的個人150萬日元(約8萬人民幣)的獻金。
此外,在《政治資金規正法》中還明文規定禁止進行“募款餐會”,以及通過股份、現金賄賂政治家。雖然根據1994年出爐的《政黨補助法》,各個政黨可以根據當選議員人數的得票數獲得來自國家的財政支援,但政黨可以接受企業政治獻金這部分最具爭議的內容,還是在大黨的反對之下被保留了下來。
首先,根據目前法律規定,政黨、政黨支部及其下屬政治團體(隸屬於政黨的政治團體,例如隸屬於自民黨的政治團體國民政治協會)也可以接受來自個人的捐助,只是上限相較政治家個人高出許多,為每年2000萬日元(摺合人民幣約110萬)。
此外每個政黨每年根據單個企業、職業協會,民間團體根據企業、團體的規模和人數等(例如公司的本金若在1050億日元,即57億人民幣以上,則可以滿足最高捐贈額的一億日元)區別可以接受來自企業、職業協會750萬(摺合人民幣約40萬)到一億日元(摺合人民幣約550萬)不等的捐助。其中僅僅排除了來自外資企業(規定日資佔一半以上的非外資企業),和接受國家補助的企業以及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的資金。目前日本對政治捐助最積極的要數建設、房地產、汽車、電力通訊企業,職業團體之中最活躍的則是日本醫生協會和健康保險、藥劑師協會。因此在日本政治中上述企業、團體往往能發揮很大影響力。
當然法律規定涉及金錢的信息必須全面公開(涉及個人20萬日元、摺合1.1萬人民幣以上的捐款也必須公開),對於政黨的獻金和對屬於國會議員政治團體的獻金必須申報給日本總務省和各個地方政府備案,人們也可以通過公開的渠道直接瞭解政黨、政治團體的資金來源。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規避法律的方式
即便日本的法律規定相對嚴密,但仍存在許多漏洞以供見縫插針。其中最為典型的便是屢禁不絕的變換名頭的“募款餐會”。雖然直接以政治家個人名義舉行的募款餐會被禁止,但是政治家可以通過變換名稱,例如新書出版籤售會或者紀念活動的方式收取20萬日元以下的小額捐助(因為無需公開)。
不光如此,由於政治家和其秘書之間權責不明,“斷尾求生”將責任嫁禍給自己秘書的事也層出不窮,因此在最新的法律修正上已經傾向於將秘書和政治家的責任一體化。此外也有建議希望將政治秘書“中立化”,而不讓其心腹出任來明確兩者之間的責任。但是在做熟不做生的政治世界此舉很難奏效,政治家也可以通過將政府派來的政策秘書高高掛起不用的方式來規避。
再次,在法律規定之中,政黨和政黨之間資金轉移金額不受限制,大黨可以通過向小黨“輸血”的方式來打擊對手。政黨和政治家個人之間,政治家個人和個人之間,以及對政治家家屬的捐助也處在法律管制之外,可以説仍存在諸多“灰色空間”,成為醜聞頻發的温牀。
在當下民主國家普遍採用的小額捐款在日本似乎並不流行,其背後原因不光涉及政治風土,更與其議會內閣制和小選區制的結構有關。嚴格來説日本首相併非民眾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議會多數黨黨首出任。與選民選出的總統不同,首相身為地方選出的議員,也有自己固定的地盤,僅靠自己地盤上選民(選區選民人數不一,但在25萬-50萬之間)的小額捐款是難以維持選舉開支的。因此在日本政治家的募款過程中,黨支部和當地企業、職業協會的襄助尤為重要。
“為了”政治而活和“依靠”政治而活?
無論在什麼樣的政治體制之下,金錢意味着權力,維持權力也需要金錢。馬克斯·韋伯曾在《以政治為志業》敏鋭觀察到了政治家“為了”政治而活和“依靠”政治而活的區別。他認為政治一方面是政治家謀生的手段,但另一方面又是政治家實現個人價值,達成經濟之上的精神目的的手段。但他認為要求政治家“為了”政治而活的條件是十分苛刻的,這需要一種“餘裕”,這種“餘裕”並非只意味着金錢上的寬裕,還意味着時間的寬裕和不用為經濟而操勞,因此他認為靠“租息”和“盈利”不勞而獲的收租人和律師才是最適合為政治而活的職業。韋伯認為只要政治家帶有“依靠”政治而活的特徵,那麼政治也將難以褪去金權政治的色彩。
在代議民主制、普選制度蓬勃發展的今日,選民但凡聽聞金錢和政治扯上關係便色變,完全忽視了有的政治家也需要“依靠”政治來餬口的一面,而一面倒地呼喚不切實際的“為了”政治而活的政治家。
當然,在目前的成熟民主制國家,為了促進政治家“為了”政治而活往往會保證其不用為生計操勞,而在日本“依靠”政治而活還是十分賺錢的。日本國會上下兩院合計有717人,此外,領國家薪俸的地方都道府縣級別(相當於中國省級)議會議員合計2735人,而市區町村級別的議員約3萬人。(市以下立法機構的議員往往是一個名譽性的職位,並不支付薪水或支付很少的象徵性薪水)日本《國會法》規定國會議員的年收入等同於最高級別公務員的年收入,大約在2200萬日元(摺合約120萬人民幣,這部分是淨賺,日常公務辦公的開支國家另有給付)左右,可謂是世界上收入的政治家羣體。即使是日本地方市議會級別的議員也能領到500萬日元(摺合約27萬人民幣)左右的年薪,維持體面的生活。
雖然表面上看來“依靠”政治而活的收入頗豐,但是考慮到民主國家定期接受選民審核的政治家並非“鐵飯碗”,一旦選舉失敗對政治家便意味着失業。尤其是在相對缺乏擇業自由的日本,若缺乏在社會上的一定名望,他們很難轉向其他事業,因此在以“只進不退”為鐵律的政治世界中,日本政治家在全國的國會選舉失敗後轉戰地方議會選舉的例子層出不窮。此外,原本日本《國會法》規定,擔任國會議員十年以上以及地方議員十二年以上可以從國家領取退休金,然而此項規定被認為對待政治家過於優渥已經在2006年被廢除,也就是説國會以及各地方議會的議員退休後將沒有退休金可領。如何“依靠”政治而活對大多數以政治為職業的政治家而言將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至於開支部分,根據日本《選舉法》規定,參加參眾議院議員選舉的候選人必須向法務局交付300萬日元(摺合人民幣約16萬)的“押金”,若得票數不能達到相應的標準(眾議院為全部選民的十分之一,參議院為八分之一)押金將不再退回。因此保守估計一位政治家參加一次參眾議院選舉的支出至少需要500萬日元(摺合人民幣約27萬)以上,甚至可能達到2000萬日元(110萬人民幣)。而在《政黨補助法》中對每位政治家當選的“標價”(政黨補助)也正好大約是2000萬日元。從中我們可以大概瞭解一場選舉所需的費用。
在日本,政治家被人們尊稱為“先生”,在日本除了政治家以外能被稱為“先生”的職業還有律師、教師和醫生。在日本電視劇《Legal High》中曾開玩笑道,被稱為“先生”的職業總是能給他人帶來什麼幫助,律師幫助他人解決法律問題(助けてもらう),教師傳道授業(教えてもらう),而醫生則妙手回春(直してもらう),那麼政治家呢?他們主要是幫別人賺錢咯。(稼がせてもらう)
一方面人們在心中呼喚“為了”政治而活的政治家,普遍對於富人把持政治觀感不佳;但另一方面又無視政治家“依靠”政治而活的一面。面對日益增大的選舉壓力和選舉開支,政治家“依靠”政治而活的壓力也越來越大。試想除開一小部分含金湯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以外,政治家誰能不勞心於生計,“依靠”政治而活呢?這便是金錢和政治之間微妙而又緊張關係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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