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風:能活着被逼婚 知足吧
好不容易處(糊)理(弄)完最後的工作,穿過擁擠的春運人潮,扛着沉重的行李邁入家門,即將開始享受一個可以睡懶覺、充滿美食的假期,然而,親戚們來了……作為未婚青年的你,腦海中的畫風忽然變了,去年的老問題又來了……你臉上的微笑有些僵硬,心中有個巨大的疑問:

黑格爾曾經説過:歷史不是簡單的重複,但卻有驚人的相似。逼婚這事兒還真不能怪到婆婆媽媽身上,畢竟……咱中華民族有這傳統。
在周代,不結婚是政治不正確
現在不少三十郎當歲的小男孩們,經常在夜裏思摸:“我才30歲,這麼年輕結婚算是早戀吶,親戚們為啥就盯着我不放呢?”
30歲放在現在這個社會,那真的算是一個幼年的年紀,但是要是放到周代的話可不是這麼回事兒了。
《春秋·榖梁傳》記載:“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男子二十歲舉行加冠禮,加冠禮完了就代表着成年了,三十歲之前娶妻;女子十五歲要許配出去,二十歲嫁出去。)
**這裏的“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可不是婚戀的最低限度,而是最高限度。**如果過了這個歲數還是不嫁不娶那就是心裏不把周天子當回事兒,那就是政治不正確,那就是有罪,就是違背了聖人之法。
不過那時候户口登記漏洞還很多,想要老百姓躲避逼婚應該是可以謊報年齡的。
但要是貴族子弟,根本逃不了。
還是《榖梁傳》記載:“故天子諸侯十五而冠,十五而娶,娶必先冠,以夫婦之道,王教之本,不可以童子之道治之。”
小天子、小諸侯們沒有老婆是沒有資格治理天下的,所以有理想抱負的貴族小男孩們想改變天下的話,第一步就是娶老婆。這種制度上的逼婚,逃都沒法逃。

編户齊民的漢代,想不結婚?門都沒有!
大家過去學“編户齊民”,都知道漢代把户口登記制度給完善了,它的歷史意義是保證了賦税制度的實施。
以及保證了逼婚成功率。(户口都登記了,再也沒法謊報年齡了)
漢惠帝六年令:“以十五為始嫁之年,失時不嫁,則以五算罰之。”
**就是説女孩子們在漢代要是十五歲不嫁,那不光是政治不正確了,那是違法違紀了,家裏賦税得按正常納税的5倍算。**所以親戚們看着小姑娘們長大,都開啓了不停嘴的逼婚模式。因為不嫁出就得受罰,受了罰就得跟親戚借。萬古人情不變吶,沒人願意借,趕緊逼婚吧。
那時候當官的人家,更得在結婚這事兒上做出表率來。比如大才女班昭,十四歲就嫁給曹氏了,陸績的女兒鬱生十三歲也就嫁出去了。
帝王家孩子們的結婚年齡更早。比如漢武帝兒子,也就是後來的漢昭帝,他八歲就結婚了,小皇后那時候六歲。
要是漢代的標準放到現在,初中才談戀愛那是標準的黃昏戀了……

【你説漢代皇帝説陝西話嘛?】
晉代,你想不結婚?地方長官會找你喝茶
三國時期大戰不斷,到了西晉,司馬家族就面對着舉國上下人口不足的問題,所以緊抓婚戀問題成為了國之大是。
《晉書·武帝紀》就記載:“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要是女孩子十七歲的時候,父母還沒給她找到人家,那麼地方長官就要幫着這姑娘找對象了。
可大家想想啊,公務員一天要辦的事兒太多,哪能有空按姑娘的身高星座性格長相給人家找個合適對象呢?都靠心情隨便分配。自己家孩子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所以當父母的都着急,十來歲就步步緊逼幫孩子找對象。
從這個逼婚標準線上講,咱們現在二十多歲開始逼,親戚們還是挺仁義的……

南北朝,不按時結婚那可是找死啊!
南北朝時期人口鋭減。各個統治者為了讓人口儘快增長,啥啥缺德招數都想出來了。
《宋書·周朗傳》就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周朗在當時就建議,如果姑娘們十五歲還嫁不出去,把她家裏人都關進去坐牢。親戚們能不逼着小姑娘小夥趕緊結婚嘛,不結婚得坐牢的……
南朝以坐牢為懲罰還是很温柔的,生在北朝不結婚那就是個死啊。
比如北齊后王高緯就下令:“百姓子女二十歲以下,十四歲以上仍未婚配的,全部集中於官府擇配,家長如隱匿,那就處以極刑!孩子結婚都不管了!拖出去給我砍了!”

大唐,一個對到底多大結婚很糾結的年代
安史之亂前大唐的人口總數不低,因為隋代打了個好底子。(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去查隋代的人口的增長,一個短命王朝卻創造了一個人口增長奇蹟)
但是安史之亂以後,嘩嘩譁,又死了一大堆精壯的漢子,大家都背過:“生女猶得嫁比鄰,生男埋沒隨百草”嘛。沒有精壯的漢子沒辦法保家衞國,沒法收税,國家就維持不下去。
所以去看唐代的逼婚年齡的話,會發現唐朝前期放寬了結婚年紀,男子二十歲婚配,女子十五婚配。(婚配不一定就得結)但是安史之亂以後,男子十五歲就必須結婚,女子十三歲就得嫁人。逼婚的標準線在唐代是此起彼伏的。
所以大唐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個人命運與歷史潮流脱不開關係的。在唐朝在多大年齡會面對逼婚,取決於生在哪個年代了。

唐以後的社會里,恐婚人羣可以稍微喘一口氣了
宋代基本延續了唐代的婚嫁標準。
但是在少數民族統治區,婚嫁年齡就晚了些許,遼金就不嚴格要求結婚年齡,比如耶律家的老婆們經常十八,十九,二十來歲才嫁過來,小姑娘幹不了活嘛,那麼早娶過來不划算,還得管吃管喝的……
元朝統治者估計也是這麼想的,小蘿莉連馬都騎不了,嫁什麼人呢。所以女孩子二十多歲嫁人非常普通,所以家長也不會硬趕着孩子們結婚了。
明清人口增長了,逼婚的嚴峻程度也就沒有之前那麼厲害了。這時候的結婚標準線平均下來差不多是男十六、女十四。但是這個年齡是官方建議結婚年齡標準,也就是説,年齡低於這個數不太好,但高於這個數也不太好。沒非定死了偏偏得十六、十四就得嫁娶,多大結婚還是看家庭和個人。

封建社會“逼婚”,是因為得確保人口數量,來保持王朝的穩定,所以官方總是逼着年輕人們儘快結婚;在很多朝代裏不按年齡結婚可能會連累家人,民間也就有了親戚幫着找對象,催着結婚的習慣,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今天。
wang57612解讀:
問題的根源還是在代溝和受教育程度,不嘮嗑這些,長輩們就沒話説了。我們説新聞説電影遊戲什麼的他們又沒興趣,大過年的一家人冷場總不好,只能麻將了,碰上我這樣不會麻將的,過年還真是難關啊。大清早的假裝來觀網學習了。
——比起過去的“逼婚”,現在那也就算是個“勸婚”,你還是知足吧。哎哎哎,咱們也不是要漲“敵方”時期,滅自己威風。結婚不一定適合每一個人,咱們還是尊重個人選擇的。但建議你深呼吸,想一想,如果不聊“結婚沒有?啥時候結?給你介紹個對象?”的話題——這些一年見不了幾次面的叔叔阿姨可能就要問:在哪工作?月薪多少?車子什麼牌子?房子多大?……謝謝,我們還是聊聊結婚吧,至少逼急了咱可以反擊啊:話説,您啥時候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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