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太一:華裔遊行鮮被關注,因為沒翻日曆?
在剛剛過去的週末,美國各地的華人紛紛走上街頭遊行抗議,為紐約華裔警察梁彼得在黑暗中巡邏時誤殺黑人Akai Gurley卻被判有罪而鳴不平。根據《僑報》的不完全統計,全美有超過45個城市成千上萬的華人走上街頭。相當多的集會場面都讓人觸動,其中有一個80多歲的大爺坐在輪椅上還要自己孫子推着出來遊行,着實讓人欽佩他的精神。也有媒體報道美國華裔的這次大規模遊行相當有素質有教養,很多人都自帶塑料袋撿拾隊伍可能留下的垃圾。
作為一個在海外的中國人,我也被海外僑胞們深深打動。亞裔很久以來都被視為“啞裔”,因為大家平時給人的形象就是自顧自的生活,不太參與政治,不太會集體維護自己的權利。像這樣動員全美的華裔出來為爭取公正、公平而維權抗議的事情對華裔來説是一次極大的飛躍。不過,今天我要吹毛求疵一下,來談談為什麼這次遊行是極壞的“天時”,同時説説未來潛在的進步空間。拋磚引玉,供大家討論。


要組織這樣全國性的大活動,組織者第一個要做的事情就應該是翻日曆,看看這天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大型活動可能會有衝突,或者影響自己活動的進行。因為如果有其他的大型活動,一來自己希望動員到場的這些人有可能會分流。同時,如果有同樣是重大的政治事件會發生,那麼媒體的吸引力就會被大大分散,不利於自己組織活動的傳播。美國的大型活動一般都會提前好幾個月就定下日期,組織者應該會有充裕的時間去排查日曆。
可惜本次遊行的組織者顯然沒有翻日曆,遊行當天的2月20日(週六)正好是美國大選初選繼愛荷華和新罕布什爾之後的第三場決定性戰役。因為今年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初選競爭相當激烈,形勢相當膠着,2月20日當天民主黨在內華達州、共和黨在南卡羅萊納州的選況很可能會是重要的歷史節點,可能會起到相當關鍵乃至決定性的作用。而事實也確實如此,在大選年到來前呼聲最高的建制派候選人、老布什的兒子小布什的弟弟小小布什(Jeb Bush)因為在南卡依舊沒有取得很理想的成績而決定退選。希拉里也因為小勝桑德斯扭轉了之前新罕布什爾失利的頹勢,有望進一步拉開與桑德斯的距離。主流媒體也確實完全聚焦在了內華達州和南卡,幾乎沒有報道華裔這次歷史性的全美遊行的。
也許有人會説不管時間算得好不好,哪怕沒有總統初選這樣的大事,人家主流媒體還是不會把你華裔當回事兒的。有可能。但是把遊行安排在這樣的日子,別人就更沒有可能報道了。值得一提的是,在抗議的現場,居然出現了很多有組織甚至規模還不小的黑人抗議團體。他們覺得梁殺害了無辜的黑人,就應該被判,所以出來和挺梁的華人社區抗爭。人家黑人團體顯然是翻了日曆瞭解到華人、亞裔在2月20日這天會上街,所以提前有效組織了反對的聲音。組織工作這一點上,非裔確實很有經驗。
天時不利的重點還在於梁案本身。多麼希望這是一個不那麼複雜的案件(比如20世紀80年代的陳果仁案)。梁案本身有很多方面相當不利於動員華裔羣體上街遊行。首先,梁所使用的手槍是警局特別訂購的加大扣發力度的定製版,也就是説要比普通手槍更難扣動,陪審團成員也一一嘗試了手槍,覺得扣發並不容易,走火的可能性很小,尤其是槍還有保險扳機。
同時,定罪的真正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在誤射之後沒有呼叫救護車,沒有及時對中彈的Gurley進行施救,而是和自己的搭檔Landau起了爭執,有想要推脱責任的嫌疑。我們可以想象任何一個人在意外奪走別人生命的時候都有可能失去冷靜,無法正常理性的思考,採取應有的行動。但是從陪審團的角度來看,作為一個訓練有素的警員,這點不應該成為理由。更為要命的是,因為和Landau在現場發生了爭執(針對如何應對),所以很有可能Landau在出庭作證描述的時候會作不利於梁的證詞。而事實確實如此,檢察官在庭上就因為兩個人證詞有衝突而懷疑梁隱瞞或者故意撒謊。
這件事情之所以很大程度上能夠引起很多華裔、亞裔的共鳴是因為之前接二連三發生的白人警察射殺黑人沒有被起訴,而唯獨這次因為警察是亞裔就被起訴了。大家強烈地共鳴,覺得梁成為了美國趨於緊張的族裔關係(白人和少數族裔)的替罪羊。在遊行現場,我們也看到了很多“別讓梁成為替罪羊”的標語。在美國無論是美籍華人還是在美留學工作的中國人,都或多或少曾因自己的膚色而有過無力感,有過這種作為華裔和亞裔雖然很多時候比別人勤奮、努力卻打不破“竹子天花板”的感覺,有的時候甚至直接被歧視。這個社區確實太需要凝聚起來為了華裔、亞裔自己的權利去伸張正義、尋求平等了。
可是就這個具體案件來説,它的審判和之前的白人警察射殺黑人的案件沒有直接關係。而且幾個案子白人警察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受到了對方的威脅(或者説做了這樣的申辯)。梁卻並沒有直接看到Gurley,Gurley也沒有給梁造成任何潛在危險。另外,有幾個案例並不是沒有定罪,而是還沒有開始審判(我們注意到梁的事件發生在2014年)。之前有一篇寫得非常理性的題為《不知黑人女警官,不配上街提平權》的文章,有過非常好的關於抗議策略的分析,不過當中提到的Garner案同樣是“白人搭檔沒有被判,而少數族裔卻被判”的陳述還沒有成立,因為那個案件仍然在調查和積累證據,並沒有真正開啓對掐死黑人的警察的審判程序。
不光是法律、證據上這些“天時”對梁案抗議遊行不利,這個案件還存在進一步讓華裔、亞裔與其他少數族裔(非裔、拉丁裔)割裂的可能性。假如黑人羣體瞭解到亞裔在街上舉着“梁無罪”、“釋放梁”、“梁是替罪羊”的標語,他們會怎麼想?這裏我們很需要在組織這樣的遊行前進行一下共情。被殺害的是一個無辜的黑人,而現在華裔羣體卻上街要求釋放梁,説他無罪,這怎麼可能不讓非裔誤解為“華裔根本不在乎非裔的生命”、“華裔同樣是種族歧視的羣體”?而事實上,確實在很多遊行的現場,出現了非裔羣體,舉着標語抗議挺梁的隊伍。的確,如果華裔的邏輯是“因為白人殺了黑人沒有被判,所以亞裔殺了黑人也不應該被判,判了就是法律不公平,是歧視亞裔”的話,那麼等於是直接無視了黑人的生命,很容易直接觸動黑人最敏感的神經。


而這根敏感的神經確實因為這個不佳的“天時”而被觸動了。2月正好是“非裔美國人歷史月”,同時也是“黑人的生命(也)重要”(Black lives matter)運動逐漸進入高潮的時期。所有參與這個運動的人都因為幾個月前在美國接二連三發生的警察行為不當造成黑人死亡的事件極其不滿。
這種敏感到什麼程度呢?舉個例子。NBA薩卡拉門託國王隊本來在中國春節的那周還特地為現場的所有觀眾準備了帶有猴子圖案的衣服,作為禮物一起慶祝猴年的到來。結果國王隊的一位主力球員在熱身的時候看到了衣服,覺得在非裔美國人歷史月搞“猴子”圖案是在嘲笑黑人,是對黑人的蔑視,於是提出了抗議。國王隊只好妥協了,收回了全部衣服並向黑人社區道了歉。當時國王隊收衣服的時候我就公開提出質疑:憑什麼黑人的感受要被尊重而華裔的感情卻可以被忽略?尤其在我們的文化裏“美猴王”(國王隊的衣服就是猴子+國王的標誌)是智慧、能力與勇氣的象徵(雖然原著裏其實也有陰暗面)。華人慶祝春節的權利就因為“如此敏感的時期”而被剝奪了。的確,美國社會因為自己的黑奴歷史一直都覺得虧欠黑人,卻幾乎不提“排華辱華”的歷史。
以上所講的不利的“天時”導致了這不是華裔“一鼓作氣”的時機。但是,難道這個時候非裔社區神經敏感,華裔就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遷就他們嗎?不!古訓:“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我們也講“人定勝天”。其實“人定勝天”的原意是“人定|勝|天”,人人安定,做自己該做的事,“人和”就能比“天時”更重要。這個“定”不是助動詞也不能作為“一定能夠”來解釋。《史記·伍子胥傳》講“人眾者勝天,天定亦能勝人”,其實説的就是天時、(地利)、人和之間的關係。這次亞裔有效的動員和組織已經在內部積累了相當大的社會資本,可以為未來天時更“佳”的維權契機做準備。
同時,俗話也説“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不謀事,問題也是相當嚴重的。這次遊行的廣大參與者充滿熱情也體現了高素質,但是遊行的那幾個組織者還需要更好地“謀劃”。比如哪些人(方面)是和此事利益相關的,哪些人、機制可以影響梁這個個案的結果,梁個案結果的改變究竟是不是目標?如果不是,那組織者短期希望實現什麼樣的目標,長遠又有何願景?這些都是需要“謀劃”的。否則,大家都很有激情地付出了時間和精力,假如到頭來和初衷背道而馳(比如爭取正義結果被人誤解為本身不正義,比如希望擺脱亞裔作為少數族裔受歧視的現狀卻和其他少數族裔決裂失去可能的同盟等等),那就太可惜了。
路漫漫而修遠兮,在美的華裔社區為自己的權利走出了第一步。而走第一步,總會遇到什麼挫折和遺憾。接下來,就看在美亞裔有沒有這樣的智慧和持久力去“謀事”,去“勝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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