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取消公車3868輛 安置司機2000人
據《京華時報》報道,3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消息説,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公車改革已全面完成,地方黨政機關車改正積極推進,中央企事業單位車改正在啓動實施。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部門共取消車輛3868輛,保留符合條件的2391輛,取消的佔62%。
據瞭解,2014年7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發,備受關注的公車改革正式啓動。經過一年多的改革,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參改部門參改車輛全部封存,司勤人員全部安置,補貼全部發放到位,車輛處置全部公開,處置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各項改革措施均已順利落實,改革後公務出行實現多種方式有效保障。
國家發改委披露,初步統計,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部門共取消車輛3868輛,保留符合條件的2391輛,取消的佔62%。各部門涉改公務人員49355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執行。

中央公車拍賣會上的林肯牌外事用車。
此外,初步測算,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節支率為10.5%。綜合測算司勤人員養老、醫療、辦公用房、停車泊位建設和租賃費用等潛在支出,車改實際節支率還將有所提高。
140部門改革方案分批批覆
中央成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和北京市參加的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協調車改工作、組織了政策和業務培訓,140個參改部門制定車改實施方案。
2014年12月,領導小組批覆了首批134個參改部門的車改方案。2015年上半年,又分兩批批覆了其餘6個部門的車改方案。領導小組指導各部門開展了封存處置車輛、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安置司勤人員等各項工作,確保公務出行保障新舊制度順暢轉換銜接。
拍賣上繳國庫安置2000多人
到報廢年限的進行解體,其餘公開拍賣。為防止車輛甩賣、賤賣,專門制定了相關的處置辦法,公開招標確定9家車輛鑑定評估、拍賣和解體機構,**舉辦26場拍賣會,拍出2672輛車,總成交價15665.95萬元,平均溢價率65.15%。**處置收入抵扣相關税費後,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對公車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員,各部門都要制定專門的安置辦法,報領導小組審核,確保每一位司勤人員都得到妥善安置。**共有涉改司勤人員2126人,**其中提前離崗136人,解除合同265人,清理清退退休返聘人員50人,內部安置1675人。安置工作平穩有序,實現了各方總體滿意。
社會機構中標公務出行服務
國管局、中直管理局通過公開招標分別選取了51家和36家社會化車輛租賃服務機構,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出行提供服務。
北京市在中南海、人民大會堂、京西賓館等重要場所附近還增設了6處出租車揚招站和相關配套設施。領取補貼後,公務員出行方式自行選擇,包括騎自行車、開私家車、乘公交等等,不少人也用起了叫車軟件。總的看,改革後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公務出行保障工作平穩有序,保障方式轉換銜接情況較好。
地方車改不脱離實際
公車改革的難點在地方。從2015年上半年開始,地方在上報改革公車方案的時候,遇到了很多很具體的困難和問題。因為地方的情況比較複雜,很重要的是公車改革之後公務出行更多要靠公共交通來保障。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認為,問題在於,對地方來説,特別是基層,尤其是邊遠地區,它的公共交通的保障條件是相對較差的,甚至有些地方就沒有公共交通條件。“在這樣的條件下推進車改,確實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既要實現公車保障形式的轉換,同時又要服從於發展,服務於工作。”連維良説。
據瞭解,2015年上半年,車改領導小組對基層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專門調研。對一些突出的問題,特別是執法執勤車的問題,基層領導幹部到一線開展調查研究,找到了各方認為可行的解決方案,使得地方公車改革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了比較好的解決。截至目前,各個省區市都已經制定了公車改革方案,有些少數民族集中的地區、邊遠的地區和一些交通條件比較差的地方,沒有被要求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