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經君:為什麼劉賀墓證據確鑿,而曹操墓卻眾説紛紜?
千呼萬喚始出來。江西南昌西漢海昏侯墓的墓主人身份終於確認了。
距離正經君上次分析為何就當時出土文物的情況、大家都將矛頭指向了西漢第一代海昏侯劉賀,已經將近4個月了。
在這4個月時間內,考古人物又做了哪些工作?為什麼考古專家遲遲不確認、然而現在又出來公佈消息呢?
這就是正經君準備和大家探討的問題。在考古學中,考古人員發掘墓葬時,哪些東西是確認墓主人的確鑿證據,這是考古學、歷史學的基本認識。正是在這樣的基本規則之前,劉賀墓是“眾望所歸、眾口一詞”,然而大家應該也記得河南安陽高陵——曹操墓,卻一直眾説紛紜、質疑不斷。
私印為證!
首先,先來看看為這位家財萬貫墓主人劉賀身份提供最直接、有力證據的物件吧。
這三宗直接證據分別是,第一件“劉賀”玉印。



劉賀印
開棺後,內棺尚存墓主人遺骸痕跡,遺骸下有包金的絲縷琉璃席,席上整齊排列着多組金餅,遺骸存股骨的上半截,接近盆骨的一段。在遺骸腰部位置,考古人員發現了一枚“劉賀”名字的玉印。這枚墓主隨身攜帶的私印,是確認劉賀的最重要證據。這枚“劉賀”印的印紐是蟾紐,玉質。
歷史學者熊長雲認為,蟾、龜,都屬蟄伏之物。因此,蟾鈕印可能包含同樣的臣屬寓意。相對來説,西漢蟾鈕印比較少見,此前出土的“大劉印記”是龜鈕,《漢官儀》對龜紐印製的解釋是,“龜者,陰物。抱甲負文,隨時蜇藏,臣道功成而退也。”

大劉印記
“大劉印記”是去年12月時考古人員在清理主槨室的過程中發現的,龜紐,玉質,1.7釐米見方;製作精細,應為實用器,篆書銘文四字,“大劉記印”。當時玉印出土後,引發了很多關注。重要的一點是玉印證實了之前考古人員的部分推測,墓主人出自劉氏宗族。從“大劉”兩字來看,海昏侯屬於王子侯,所封者皆為劉氏宗族,與印文相符。
據熊長雲解釋,漢印中有“記印”者,例見羅福頤《漢印文字徵》著錄的“齊有記印”“ 記印”等,均屬私印。
他還指出,漢印中多有“巨+姓氏”之例。羅振玉《赫連泉館古印存》著錄漢印“巨張千萬”、“巨董千萬”。上海博物館藏有漢印“巨蔡千萬”。此外,也有“大+姓氏”者,“巨”與“大”之間可以互通,揚雄《方言》所言,“巨,大也。齊宋之間曰‘巨’。”目前所見冠以“巨”、“大”等字的漢代印章,均屬私印。而漢印稱謂中僅包含姓氏,則表明稱謂中的家族指向性。基於這樣的解釋,“大劉記印”應屬私印,側重於彰顯劉氏的皇族身份,又與一般所見漢印具有類似的一面。
同理可證,棺內墓主遺骸腰部所清理發現的“劉賀”玉印,符合漢印的基本規制,與“大劉印記”相互印證,為墓主的身份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據。
海昏侯墓考古專家信立祥一再強調,“儘管諸多證據鏈將墓主身份指向劉賀,但沒發現‘劉賀’字樣的私印,我們不會貿然公佈墓主身份。這是考古學的嚴謹。”
後來,據考古人員稱紹,這枚私印的出土也堪稱“驚險”,如果印章正好滑落到墓主身下,被壓住的話,鑑於目前棺內遺骸的現狀,可能就無法看到這枚玉印。
第二件物品是在內外棺之間出土的90餘塊重達漢代一斤的金餅中,考古人員發現其中4塊金餅上刻有清晰的 “……海昏侯臣賀……酎黃金……”墨書漢隸字樣,根據文字整合,得到較為完整的語句為,“南海海昏侯臣賀元康三年酎金一斤”。這些字樣也可與墓主隨身私印相互印證,説明墓主人是劉賀。

第三件物品是出土木牘上的一則奏章,上書“海昏侯夫人”、“臣賀”等字樣,考古專家認為這是海昏侯劉賀與夫人上呈漢宣帝和皇太后的奏章。這也將墓主的身份直接指向海昏侯劉賀。


劉賀身份的確證,也讓此前出土的漆器上書寫的“昌邑十年”、“昌邑十一年”的銘文有了直接解釋。除此以外,出土的眾多精美器物,也可與墓主劉賀這個信息互相對照,為考古專家解開更多歷史之謎提供了很多條件。
去年11月間,正經君已經為大家分析了種種指向劉賀身份的物件,但也只能説有很大可能,最終確定仍缺少直接證據。這是考古學界的基本共識,當下出土的與墓主身份有關的文字證明是最直接證據,比如私印等物件。王國維曾提出過的二重證據法,即地下文書材料與地上文書材料的互相印證,但是對於地下文書材料這一點,絕沒有擴大到無文字的文物上。其實,與劉賀墓確認方式相同的情況在考古學界非常普遍的,正經君可以再舉幾個同是西漢墓葬的發掘狀況。
西漢南越王墓也是西漢時期在南方的一個地方性墓葬,發現地點是在現在的廣州,後來當地在原地建造一個南越王墓博物館。
西漢南越王墓引起很多人興趣的是,這個墓葬是卻出現了很多“僭越”的情形。這與史書記載中南越國與西漢之間關係的變化相關。
南越王墓墓主人是西漢初期南越國第二代南越王趙眜的陵墓。當時在考古現場可見到,墓主身穿絲縷玉衣,隨身印章9枚,最大一枚為“文帝行璽”龍紐金印,此外,還有螭虎紐“帝印”,龜紐“泰子”金印以及“趙眜”玉印等。其中“趙眜“這枚玉印便是墓主人的私印,可以説明墓主人的姓名。此外,“文帝”正是印證了第二代南越王稱“文帝”。

“文帝行璽”龍紐金印

南越王墓葬出土的刻字印章
這枚龍紐金印,頗為“吸睛”之處,不僅可以説明漢初地方制度的問題、地方與中央關係的變化,從“帝”、“璽”、龍紐這三點,還可以看出墓主、及南越國“屬性”的特殊,這種“僭越”在西漢地方列侯墓中是不可能出現的。這枚金印是我國考古中最早發現的一枚帝印,也因此成為南越王墓的“鎮墓之寶”。
在傳世或發掘出土的秦漢印章中,從未發現一枚皇帝印璽,只有文獻記載。但是文獻講的帝印,是白玉質印、螭虎紐印,印文是“皇帝行璽”或“天子行璽”;而南越墓主這枚帝印卻是金質印、蟠龍鈕,長、寬均為3釐米左右,高1.8釐米,重148克,印文是“文帝行璽”。 因此可判斷是南越國自鑄、墓主生前實用之印。
除了“文帝行璽”金印外,還有“泰子”(“泰”同“太”)金印和“右夫人璽”金印,但不是龍鈕,而是龜鈕。“泰子”金印也是首次發現,在傳世印璽中未曾見過。

“右夫人璽”龜紐金印
按秦漢禮制規定,只有皇帝、皇后的才能稱“璽”,一般臣屬的印章不能稱“璽”。皇帝用“璽”的情形,例如“皇帝之璽”(用於賜諸侯王)、“皇帝行璽”(用於封國)、“皇帝信璽”(用於發兵)、“天子之璽”(用於冊封外國)、“天子行璽”(用於治大臣)、“天子信璽”(用於事天地鬼神)。“皇帝璽”常被視為“傳國璽”,所謂“得寶者得天下,失寶者失天下”。不過趙眜的“文帝行璽”金印似乎是個人專用,沒有傳給後代,死後用於陪葬。這其中的原因可能也與趙眜後期願意與漢修好有關,趙眜統治後期開始向西漢釋放“臣屬”信號,而未將金印傳給下一代南越王。
不過,印璽雖然成為確認墓主人身份的鐵證,但又給考古學家帶來了另一個頭疼的謎團。“文帝行璽”金印與墓主身邊表明自己姓名的“趙眜”金印,從歷史文獻資料記載上來看,並不一致。
一直以來,歷史文獻資料都顯示,南越國第二代皇帝名叫趙胡,至於“趙眜”卻從未有過記載。一般而言,考古學家將墓主人趙眜與史書記載的趙胡認為是同一個人,但事實上,到底“趙眜”和“趙胡”這兩種説法是怎麼回事?是否是同一個人?還是像某些學者所説他們是兄弟兩人,或者説是從司馬遷撰寫《史記》便留下的筆誤從而以訛傳訛,再或是其他的原因,到目前為止也無法找到更多的證據。這也算是確實墓主身份之後的另一個意料之外的問題吧。
不過,對於南越國本身的歷史、以及南越王墓所帶來的未解之謎不僅於此。
南越國,約於公元前203年至前111年存在於嶺南地區的一個小國。秦朝將滅亡時,秦南海郡尉趙佗起兵兼併桂林郡和象郡,大約在公元前203年建立南越國。趙佗是該墓墓主趙眜的祖父。


南越國位置
公元前196年,趙佗向漢高祖劉邦稱臣,南越國成為西漢的一個“外臣”。這與漢高祖劉邦時期推行的地方制度——郡國並行制有關,既有郡縣劃分,同時在地方分封諸侯王,當然漢初地方諸侯也經歷了異姓諸侯與同姓諸侯分封的變化。但這個制度出現的問題是地方諸侯勢力不斷擴大,威脅了中央政府的權力,最著名的是吳楚“七國之亂”。也就大約在公元前183年,南越國與西漢交惡,趙佗開始稱帝,其後,閩越、夜郎、同師等國皆臣屬於南越國。前179年,因為受到其他外部種族的戰爭壓力,南越國與西漢修好,希望漢朝能出兵援助,趙佗再次向漢朝稱臣。
趙佗去世後,第二代南越王、第三代南越王與漢朝之間的關係也比較曖昧,雖然沒有直接宣佈“臣屬”,但是對漢朝逐漸強大的情形比較恐懼,因此並未直接挑戰漢朝。直至公元前113年,南越國第四代君主趙興因向西漢請求“內屬”,而與南越國權臣呂嘉發生爭議。呂嘉殺死趙興,立其兄趙建德為新君,並與西漢對峙。前112年,漢武帝出兵發動對南越國的戰爭,並在前111年滅亡南越國,設置了九個郡。
關於南越國開國君主趙佗的墓究竟在哪裏也是一個歷史之謎。關於趙佗墓有大量的文獻記載,《蕃禺雜誌》曾載,“佗死,營墓數處,及葬喪車從四門出,故不知墓之所在。惟葛蒲漳側,古馬知上有云:‘山掩何年墓,川流幾代人’。遠同金騾裹,近似石麒麟。時莫解之,但疑其墓不遠。蔡如松雲:‘舊説即悟性寺也’。今蒲澗之南,枯家數千,人猶謂越王疑家。”歷史上曾有很多人尋找或“垂涎”趙佗墓。
南越王墓還有一個為學術界爭論的疑點是,出土有一枚“趙藍”印,象牙質,是在右夫人龜鈕金璽旁邊發現的。按以往的發掘經驗判斷,趙藍印應是右夫人所攜帶的名鑑之一,右夫人的姓名是趙藍無疑。可是堂堂南越國國君的右夫人,怎會使用區區象牙質名鑑呢?南越國宮制均沿襲漢朝制式,漢朝規定皇帝、諸侯、王公的印鑑材質使用白玉,200石以下的普通官吏或學士才使用象牙制印章。或者也有可能是,右夫人真名趙藍,在她升為右夫人之前只是一名普通宮女。否則的話,只能認定右夫人根本不叫趙藍,趙藍是其貼身侍女之類的人。另外,作為南越王的右夫人,竟然和王室家族同姓,由於名諱緣故,這在傳統皇族中是非常罕見的。對此有人認為,這可能確實是同姓通婚的實例,雖然這樣的例子較少,但還是存在的。還有的可能性是,這種現象可能是南越國獨有的風俗,即妻子無論原姓氏如何,均要從丈夫之姓。關於“趙藍”印也是眾説紛紜,學術界至今也沒有定論。
不過,從西漢南越王墓的考古認證中,可以發現的問題是,即使有發現墓主人隨身的私印,甚至還有別的印章作為相互解釋的材料,但還是會存在一些與歷史文獻出入之處,這其中為考古學者帶來的困惑和疑問還是非常多。有些問題悲觀地看,如果沒有更新的材料被發現,很有可能只能做可靠推測,很難斷定,距離真相一步之遙。
當然,南越王墓發掘時期得到如此大的關注,除了墓主人的這幾方珍貴印章之外,還有一些極其罕見的文物出現,比如絲縷玉衣。

南越王絲縷玉衣
通常,漢代的玉衣是有等級規定的,有金縷、銀縷、銅縷玉衣,諸侯王多用金縷,也有用銀縷的。而南越王墓出土的絲縷玉衣是首次發現,也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件;這是中國考古歷史上所見的最早的一套保存完備的絲縷玉衣,比河北中山靖王墓中劉勝所穿的金縷玉衣所屬時間還要早12年。有學者認為,當時南越國是得到漢朝中央政府承認的王國,如果是皇室所賜,那麼至少應該是使用銀縷作為穿連材料,而此玉衣採用絲縷穿連,很有可能是是南越當地自行製作。
此外,南越王墓還出土了一件銅虎節,這件珍品非常難得。銅虎姿態生動,是國內僅存的一件錯金虎節。節是外交和軍事上的信符,有虎節、龍節、人節之分.可以用來證調戰車和士兵,有錯金銘文“王命車徒”,尤為珍貴。
《禮記》中記載“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雖然銅虎節曾在其他地區發現過,但唯有南越王墓出土的這件通體以錯金鑄造法制成。有人推測,此虎節極有可能是當年南越王趙佗攻佔了楚國舊地時所獲,傳給後代,並最終成為南越王墓的隨葬品。

南越王錯金銅虎節
劉賀墓與南越王墓最後的確認方式基本都是依靠墓葬中的直接文字證據,如墓主隨身私印等,並與歷史文獻材料、以及其他出土文物之間相互印證,考古學家才能確鑿地宣佈墓主身份。無疑,墓葬中的直接文字證據是最最關鍵的鐵證。沒有這些直接文字揭曉謎底,會為考古學者的確認工作帶來非常多的困難。哪怕這個墓葬中有墓主人保存相對較好的遺骸。
遺骸不足為證 私印、墓誌銘等地下文字是鐵證
正經君可以為大家對比兩個例子,一是西漢長沙國馬王堆墓,另一個是遼代鳳棺古墓。
馬王堆漢墓是上世紀70年代挖掘的重要考古工程,遼代鳳棺古墓是在2003年時被發現的。從影響力來講,毫無疑問馬王堆漢墓是遠遠超越於遼代鳳棺古墓之上的,無論從墓葬規制、出土文物等方面來看,遼代鳳棺古墓顯得有點“潦草、寒酸”,但是為什麼要將這兩個放在一起對照,一是雖然兩座墓葬都能看到保存較好的遺骸,當然馬王堆女屍的影響遠在遼代古墓之上,但最終的身份確認卻並非依據於此,而且正是因為缺少重要證據,遼代墓主人究竟是誰,到目前為止考古學界也只是給了一個相對比較可靠的推測,並非最終定論。第二,也是因為遼代鳳棺古墓是契丹族的墓葬,既有北方民族的特點也融合了很多中原文化,而且因為墓主人身份的特殊性,也使得墓葬內出現了很多異常之處。
按照我們現在的想法,都能有保存較好的墓主人遺骸了,確認身份還不好辦嘛,驗DNA啊!假如事情有我們想的這麼簡單方便就好了,考古學者也不用四海為家風餐露宿了,更不會有清理完一座墓葬、編完一個考古報告要花幾十年的時間了。
首先,我們並不知道古人的DNA序列,無從確認比對,其次時代太過久遠,再加上保存環境、保存方法的問題,要提取到有效的DNA是極其困難的。(關於DNA的這個問題在文章的最後一部分還會和大家聊)
當時考古學家在馬王堆墓葬挖掘過程中,從 1號漢墓中清理出非常多令人震驚的精美器物,其中有很多成套漆器;對考古學者來説非常重要的信息是,有些漆器上清晰書寫有“軑侯家”的字樣。

“軑侯家”漆字

“軑侯家臣”封泥
根據史書記載,軑侯是西漢初年的一個侯爵,曾在長沙國擔任丞相。據《史記》和《漢書》記載,“長沙相利倉於漢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卒”。
首先能肯定的是這些漆器與長沙國“軑侯家”有關,由此確定墓葬的年代屬於西漢初期,墓主很有可能就是這個家族中的成員。後來在馬王堆1號墓中發現了一枚印章,上書“妾辛追”三字,基本可以確定墓主名為“辛追”。

“妾辛追”印章
但是,這仍舊讓考古學家內心有很多疑慮,一是作為一個漢初地方丞相的夫人怎麼會有如此豪華的墓葬,而且漢初經濟困難實行休養生息政策,國家要求地方諸侯的陪葬墓中不得使用青銅等物件,在馬王堆1號墓中,雖沒有任何青銅器出現,但卻有如此大規模的漆器出現,要知道當時漆器甚至是比青銅更矜貴的東西;二來,墓主人屍體的保存手段十分高明,到現在還是一個未解之謎,此外還有大量的絲綢、帛畫。馬王堆絲綢衣物出土的數量以及絲綢工藝,在目前中國考古史上是絕無僅有的。第三,有一些文獻,如《太平寰宇記》、湖南地方誌等記載,西漢長沙王劉發在長沙縣東側十里地埋葬其母程、唐二姬,稱“雙女冢”。這讓考古學家面對如此規模的墓葬規格時,有了另一種推測,似乎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寫有“軑侯”的漆器可能是當地丞相上貢的物品。
考古學家一方面希望從1號墓出土物件中找到佐證材料,另一方面也開始發掘緊鄰的2號墓、3號墓。不過2號墓的狀況非常糟糕,基本在唐代已被盜空,但恰恰在這個墓中發現了證明馬王堆墓主身份最重要的鐵證。
工作人員在篩洗墓葬淤泥時,打撈出三枚印章,分別為:玉質私印一枚,上書陰體篆書“利蒼”二字;銅製明器官印二枚,分別用陰文篆體雕刻“長沙丞相”、“軑侯之印”。這樣一來,之前的問題迎刃而解。1號墓主人便是利蒼之妻辛追,2號墓主是利蒼本人 。


而3號墓中還發現了價值非凡的東西,成批的簡牘,共610支,遺冊內容可分醫術和遣策兩部分;紡織品,包括帛書、帛畫。帛畫與1號墓出土的大體類似,帛書出土時有所粘連,寬度為18釐米,每行寬約6-7毫米,字體的方向與帛的緯線方向一致,字體大多為早期隸書,少數為篆書,從字跡來看出自多人之手,其中的內容有《易經》、《老子》、《戰國策》、部分天文曆法五行占卜方面的著作等,以及兩幅地圖,其中文字記載部分與現傳內容有大量出入。從2號墓、3號墓的出土情況來看,史料價值相當豐富,為漢代歷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資料,也修正了部分《漢書》、《史記》中的記載,如墓主的名字“利蒼”,據《漢書》記載第一代軑侯名為“黎朱蒼”、《史記》記載第一代軑侯名字為“利倉”。
根據3號墓出土簡牘,遺冊開頭的第一支竹簡記載有“家丞一人”,再次證明墓主人身份起碼是位侯爵;墓中還出土了“軑侯家丞”封泥(1號墓中也有發現),這在漢代考古中即可定為列侯墓,為侯爵身份加道保險;另外還出土了“利豨”封泥,即利豨用自己的印章印的封泥,這與2號墓出土的印章“利蒼”價值相同,證明墓主是第二代軑侯利豨。特別重要的是墓中出土的紀年木牘記載:“十二年二月乙己朔戊辰,家丞奮移主葬郎中,移葬物一編,書到先質,具奏主葬君。”這説明,軑侯利豨的喪事,是由他的家臣奮操辦的。軑侯利豨死於漢文帝十二年,而不是《史記》和《漢書》所記的漢文帝十五年。
1號墓在構建時分別打破2號墓和3號墓的封土,年代較晚些,三座墓葬的時間相距約20多年。而且,三座墓的大小來看,1號墓最大,3號墓次之,2號墓最小。其中,2號墓下葬年代最早,也許當時軑侯家還不富裕,而且利蒼去世較突然,可能是在與周邊小國戰爭中死亡的,下葬比較倉促;3號墓比1號墓早,最後葬的是1號墓,此時軑侯家已大富,時間相差10年至20年,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1號墓中出土了大量精美絕倫的器物。
但是,相比之下遼代鳳棺古墓就沒有如此“好命”了。
一座看起來倉促下葬的千年古墓,墓室規格略顯寒酸,一具契丹族無名女屍,孤獨地在內蒙古科爾沁草原腹地吐爾基山埋葬了這麼多年。僅是這些信息,就已經讓考古學者“嗅到”墓葬背後可能存在的特殊性。
這座墓葬中沒有任何與墓主生平有關的文字出現,在墓室進口的封門石後也沒有出現令人期待的墓誌銘,讓考古專家對墓主身份、生平無從知曉。
進入甬道邊的牆壁上,一些斑駁難辯的壁畫引起了考古人員的注意。在壁畫中,還有一處看似文字的奇怪符號。當時的考古隊長塔拉讓助手將圖案拓下來後,送到北京語言文字專家處辨認。
古文字專家劉鳳翥先生斷定,這是一種已經消失了700多年的契丹文字,遺憾的是,墓道牆壁上神秘的文字至今未破解。有專家認為,有可能是墓主人隨葬品的清單。內蒙古大學契丹歷史專家薄音湖也提出,通遼地區是在遼上京,靠北一些;這裏是契丹人和奚族的本土,是他們的主要聚居地。所以,在這裏發現了重要的契丹人的墓葬。
而且根據墓葬形制,考古人員判斷為遼代墓葬,遼代墓葬與北方民族墓葬的區別主要在於,遼墓比較接近中原唐、宋時期的墓葬形制,墓室前留有墓道,而一般其他北方民族墓葬沒有墓道。
更令人激動的是,當考古人員第一眼看到墓室時,一座描繪金鳳的紅漆彩棺放在墓室中央。但這也是讓人感到詫異之處,一般遼代墓葬是不使用棺木的,死者被安放在屍牀上,或是有一個木製的小房屋,稱為小賬,死者放在小賬內,小賬則放在棺牀上,通常棺牀或屍牀的材質為石頭或木製。
這是墓主人身份的一大疑點。此外,兩層棺槨上的金鳳和團龍也讓考古專家震驚,通常能使用龍鳳圖案的一定是契丹的皇家貴族,通常平民無法使用這類圖案。墓主隨身衣物、飾品中也出現很多龍鳳圖案。如果按照這條線索去推論的話,鳳棺主人應該也是一位皇家女性,契丹王朝延續近300年,前後共9位皇后,16位公主,難道是她們中的一位嗎?

吐爾基山墓主的紅漆描金棺木
如果按這條線索的話,墓室中又有太多不能解釋的矛盾之處。比如,第一,墓室面積非常小、顯得“寒酸”,以往發現的遼代公主墓葬有前中後三大墓室,周邊還有兩個較大的耳室,耳室內放有大量精美的陪葬品,但吐爾基山這座墓葬長寬不足四米,相比之下奢華的陪葬品似乎與墓室規模並不相符。第二,沒有墓誌銘,為何一位皇家女性沒有墓誌銘?第三,墓主人遺骸的骨骼發黑,屍體胸腔出現大量的水銀,究竟是中毒致死還是死後灌入水銀,這也是一個問題。第四,在本該存放墓誌銘的墓道附近沒有發現墓誌銘等文字説明,反而在墓道盡頭找到了大量的球狀銅鈴,在棺槨上也裝飾着一圈精緻的銅鈴,棺槨內墓主人身邊、腳踝上都散落或戴有球狀銅鈴。第五,在墓主人的腿部旁邊放置有一個鞭狀物,這在其他遼代墓葬中都沒有發現過類似物品。第六,死者頭部戴有一個黃金打製的頭箍,雖然按照契丹墓葬,一般貴族臉部都會蒙上特製的面具,但是這位墓主人沒有通常用的面具、金絲或銀絲網衣,卻又擁有一副罕見的黃金頭箍。 第七,隨葬品中發現了兩件銀質號角。
這些疑點讓考古學家開始思索另一種推測,這個人如果不是皇家貴族女性,但她的特殊身份或是特殊職業讓她享有非常高的待遇。這從墓主遺骸的骨骼可以做出大致的判斷,骨頭的形狀非常好,鈣質沉積比較密實,可以看出墓主生前身體狀況很好,生活質量也不錯。
從大量的銅鈴、鞭子、銀號角等器物,契丹史專家王大方認為,這些東西是用來舞樂、驅鬼、祈福的,和契丹人信奉的一種古老的宗教有關。根據中國宋代史書的記載,契丹人信奉着一種叫薩滿的神秘宗教,而且薩滿巫師通常是由女性來擔當的。所以,王大方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測,墓主人有可能是位薩滿巫師。
考古人員還在墓主人肩部發現兩塊金銀牌,銀牌上是月桂樹、兔,金牌上是一隻三足鳥代表太陽,而這些圖案又恰好與墓室頂部的壁畫相符合。

墓主人頭部戴有黃金打製的頭箍

銅鈴

金牌

銀牌
根據貴族待遇與神職色彩,王大方在《遼史·65卷·公主表》中找到了一位兼具這兩種身份的人物,即耶律阿保機與述律平(蕭皇后)的女兒、也是耶律阿保機唯一的一位公主質古。王大方認為質古公主的年齡大約在20歲左右。
根據史料記載,質古公主也是一位女薩滿奧姑,曾下嫁蕭室魯(也是自己的親舅舅),但是後來蕭室魯參與了遼太祖時期的一場政治叛亂,叛亂失敗後,蕭室魯自殺。記載中,質古公主雖然沒有遭到自己的父親阿保機的制裁,但是不久後因病去世。考慮到其生前牽連的政治叛亂,質古公主倉促下葬,沒有墓誌銘,且一個人孤獨地葬在吐爾基山墓地,又由於她奧姑的身份,有成套的薩滿神器陪葬,這一切似乎也可以自圓其説。(注:奧姑,在早期契丹社會中具有神女色彩,由族中尊貴的女性擔任。“契丹故俗,凡婚燕之禮,推女子可尊敬者坐於奧,謂之奧姑。”“奧”是方位詞,特指契丹人所居穹廬氈帳的西南角。質古在幼年時被推為奧姑。在契丹神話中,有“青年與白馬”的傳説,把執牛角、駕牛車的女子尊為契丹女神,有“青牛嫗,曾避路”的歌謠。而駕青牛的契丹女神所使用的法器,就是牛角號與牛鈴。)
為了更進一步確證,考古人員希望能從墓主遺骸中找到DNA,可以與此前出土的契丹貴族耶律羽之的DNA樣本進行對照。耶律羽之是遼代貴族,是阿保機的重要丞相。耶律羽之與耶律阿保機的祖父是同一個人耶律曷魯,這樣從遺傳學角度來説,吐爾基山墓主人身份應該可以與耶律羽之有共同之處。同時,也通過體質人類學的方式對墓主人的骨骼進一步考證。但是出人意料的結果是,墓主人的骨骼年齡大約在三十五歲,與質古公主的推測相差較大,此外DNA的結果是,墓主人屬蒙古北亞人種,純正契丹血統。
這兩個結果就基本否定了質古公主的推測,因為據史料記載,質古公主的母親述律平皇后有西域血統,當時的西域人應該不同於蒙古北亞人種,這樣墓主人純正的蒙古北亞人種與契丹血統,就不符合質古公主的混血血統。
面對這種種證據與考證,考古人員無法最後確定這位墓主人究竟是誰,但可以斷定的是這位墓主人生前是一位為皇室服務的薩滿教巫師,她可能要為皇室的一些禮儀活動、或者政治性活動服務,因此能夠享有貴族的待遇。至於龍鳳圖案,在遼代,龍鳳使用並不像清代那樣嚴格,此前在其他的遼墓中也出現過這樣的團龍、金鳳紋,耶律羽之墓中就有,只是對龍爪的數量有規定,一般貴族就是三隻爪,吐爾基山墓主人的隨葬品中,出現的團龍便是三爪龍。
至於墓主體內的水銀,這在北方的一些地區,有這樣的風俗,在人死後會灌入水銀
寫到這裏,雖然不符合史學考證精神,但實在忍不住開個腦洞,這位吐爾基山墓主人與質古之間是否有什麼關係呢?既然質古公主有薩滿巫師的身份、最終命運受政治叛亂牽連而結束,這位吐爾基山墓主人會不會也有可能隨着公主人生而沉浮呢?雖然墓主人三十多歲死亡在當時是正常現象,但從墓葬中表現出的一些倉促下葬的跡象,讓人浮想聯翩。
沒有墓誌銘、沒有印章、及其他文字材料的證明,吐爾基山墓主人身份到目前為止仍無法水落石出,考古專家只能利用各種手段,進行不斷的推測考證,常常一個考古發掘之後需要投入的精力甚至是整個學術研究生涯。
“曹操墓”的證據在哪裏?
但最後,正經君想提出另外一個例證,雖然此前確認了墓主身份,但仍舊眾説紛紜,疑點重重。這就是河南安陽高陵“曹操墓”。
曹操墓即安陽高陵,位於河南安陽市安豐鄉西高穴村,在曹操王都鄴北城西12公里處。據《三國志》等史料記載,公元220年曹操卒於洛陽,靈柩葬在鄴城的西門豹祠以西丘陵中。
目前該墓的發掘中缺少有力的證據,比如沒有私印、僅有的直接文字仍解釋不一、一片頭蓋骨,據説後來還傳出墓中男性屍骨面部有被砍跡象(河南考古隊曾出面説沒有被砍),儘管發掘單位和國家文物局仍將此墓認定為曹操墓,但是對於這個問題,學術界和民間還有非常多的爭議
據瞭解,墓雖然多次被盜掘,但仍倖存一些重要的隨葬品,出土了器物200多件,包括金、銀、銅、鐵、玉、石、古、漆、陶、雲母等多種質地。器內主要有銅帶鈎、鐵甲、鐵劍、玉珠、水晶珠、瑪瑙珠、石龜、石壁、石枕、刻名石牌等等。
極為珍貴的隨葬物品一共有8件,分別刻有“魏武王常用格虎大戟”、“魏武王常用格虎短矛”等銘文。在追繳該墓被盜出土的一件石枕上刻有“魏武王常用慰項石”銘文。在墓室清理當中發現三個棺槨殘痕,其中後室一個,葬具疑為石棺牀,後室南北側室中各有一個,均為木棺。對這些頭骨、肢骨等部分遺骨初步鑑定後,專家認為其中一具為男性,另兩具為女性,中墓主人為男性,並認定男性年齡在60歲左右。

其中,刻有“魏武王”的石牌爭議最大。支持方認為,這就是文字鐵證,但是反對方則提出“武王”諡號不可陰陽混用,此外歷史上稱為魏武王的人有三位,一是曹操,二是五胡十六國姚襄,三是五胡十六國冉閔。甚至還有人對石牌真實性提出質疑。
支持曹操墓判斷的以曹操高陵考古隊隊長潘偉斌為代表,提出六大證據以證明曹操墓的真實性。一,墓葬規模巨大,與曹操魏王的身份相稱;二,墓葬出土的器物、畫像石等遺物具有漢魏特徵,年代相符;三,墓葬位置與文獻記載一致;四,文獻還明確記載,曹操曾寫有《遺令》,主張薄葬,在這座墓葬中得到了印證;五,最重要的證據是刻有“魏武王”銘文的石牌和石枕;六,墓室中發現的男性遺骨,專家鑑定年齡在60歲左右,與曹操終年歲數吻合。
但是反對曹操墓的人士,以一些歷史學、文字學、包括一些民間人士為主,他們提出了質疑之處,以國家文物局考古專家組成員徐蘋芳(已故)為代表。
1、西高穴墓葬與曹操所處年代墓葬形態不符,可能晚於東漢末年。墓葬規格與曹操身份不相符,規模雖然不小,但內部修飾粗糙,與曹操王侯級的身份極不相符。
2、墓葬地貌與歷史記載不相符。曹丕曾稱曹操葬在“山窩處”,而西高穴墓顯然不是。位置也與高陵歷史記載不相符。
3、支持派的一項重要佐證魯潛墓誌不是從墓內出土的,不可作為認定曹操墓的旁證。
4、“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石牌不能作為曹操墓鐵證。一是石牌來源不明;二是銘文寫法、風格有嫌疑;三是內容與史實不符,歷史上曹操沒有打過老虎的説法。況且,“魏武王”的稱呼不只有曹操一人使用。
5、60歲的男骨未必是曹操本人,僅靠一塊頭蓋“很難説”。據文獻記載,曹操妻子卞皇后應與曹操合葬高陵,在此發掘點並沒有享壽七十歲的卞皇后遺骨。卞皇后二十歲嫁曹操,是曹丕生母,曹丕享壽四十歲,卞皇后此時就已經超過六十歲,到太和四年去世,享壽七十歲。另文獻記載曹操墓中有遷葬來的曹衝遺骨,但是實際考古並未發現。還有學者提出,同時期的帝王墓,王后墓一般是在墓主的東南方向另起,如果這個曹操墓的東南方向附近沒有發現卞皇后墓,則可以肯定不是曹操墓。
6、出土物與曹操“薄葬”意願不相符。曹操遺令“金珥珠玉銅鐵之物,一不得送”,曹丕連金璽都不敢放進墓室,該墓葬卻出土了金銀珠玉。
7、根據已公佈的考古報告,墓內發現一銅質印章,有古文字學者考證上面的篆體文字為“奐”,印章質地以及上邊的文字都與曹操的身份不符。
徐蘋芳先生曾提出,西高穴大墓絕不可能是曹操墓,因為西高穴2號墓的形制與曹休墓是一個級別的,也就是“侯”這一級的,而不是“王”或帝王級的。西高穴大墓當然有考古價值,但定性應當是東漢末年的大墓。曹操墓之所以被質疑,並不是外行內行之説,而是證據不可靠。
同樣,魏晉南北朝文學專家袁濟喜認為,有關方面公佈證據並非第一手材料,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還是應當謹慎嚴肅公佈相關消息。如果與同樣是曹氏家族的曹休墓來對比,曹休墓為何沒有爭議?因為在墓中發現了曹休的印章,而在曹操墓中,卻沒有找到。
民間人士倪方六先生曾有過這樣一段對墓室出土文物的説法,“曹操墓”中出土的文物數量由250多件增加到了近 400件。“所謂的‘翡翠珠’,當初只是一粒,現在變成了數粒。宣佈考古結束了,還能再出土 150件東西,可見西高穴墓葬考古是如何地不嚴謹。更荒唐的是,在考古沒有結束的情況下,“曹操墓”還能當選 2009 年十大考古發現,而且是在徐蘋芳等多位中國考古界元老強烈質疑和反對之下當選的。”
“目前絕大部分出土物都還沒有公開,最早公開的都是他們認為對‘曹操墓’認定有利的東西。後來又公開了一些,其中有陶井、陶豬圈,常所用盾什麼的。這些東西一公開,立即引起了新一輪的質疑。因為這些東西太普通,與曹操的身份、地位嚴重不符。我可以肯定,在許多還沒有公開的出土物中,一定還有不利於曹操墓主認定的東西。”
“能認定墓主的東西,都具有惟一指向性,即所謂‘鐵證’。比如墓誌、隨葬的印璽、銘文墓磚、惟有墓主生前才有的東西等。現在西高穴墓葬中出土的東西,沒有一個是‘惟一’的,都可以作出完全相反的解釋。比如‘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這是認定墓主是曹操的關鍵東西,但恰恰是這件東西透露出,墓主一定不是‘魏武王’本人。 常理而論,‘魏武王’是不會把自己的東西寫上名字再隨葬的。”
此外,在談到墓中男性骨骸是,倪方六先生認為,“DNA從理論上是可以揭開西高穴墓葬出土男骨身上密碼的,但事實上無法證明他是曹操。所以,別寄希望在生物高科技上。但解決西高穴爭議的辦法並不是沒有,如利用熱釋光、碳14等斷代手段,結合出土物、歷史文獻,考古資料等,還是有可能弄出此墓基本信息的,這些信息有利於揭開西高穴墓葬真相。但不知道為什麼,這些比較靠譜、也不花多少錢、簡單易行的測試手段,有人就是不去做。”
DNA無法最終確證曹操本人,碳14等能做斷代工作,如果考古隊將這些文物公佈,各路專家結合這些物價確實能作出可靠推測,起碼能排除相當多的錯誤信息。正如上文中談到的遼代鳳棺古墓是一樣的道理,需要大量考證工作。
然而,在講到“曹操墓”、講到DNA的時候,正經君又想起了另一個與曹操有關的事情,也是質疑聲與讚揚聲同時湧現。這就是復旦大學歷史學韓昇與生物人類學李輝所做的跨學科研究,測定曹操家族DNA。
2009年,復旦大學人類遺傳學實驗室宣佈,擬用DNA技術開展對曹操家族DNA研究。韓昇與李輝認為,如果能通過現代人的基因反推歷史著名人物的基因,對歷史研究是一個新的突破,這比找到誰是曹操後代意義更大。
最關鍵的是鎖定曹操家族的DNA特性。首先,人類學家李輝需要可靠的樣本,從而繪製出一幅遺傳圖譜,看看曹姓到底來源於多少個祖先。從2009年起,復旦大學在全國徵集曹操後人。專家組在全國各地採集了79個曹姓家族的280名男性和446個包括夏侯、操等姓氏男性志願者的靜脈血樣本,最終樣本總量超過1000例。
同時,歷史學家韓昇則通過對上海圖書館館藏家譜、民間家譜等各種歷史文獻的蒐集分析,找出曹操後代可能的線索。近三個月的時間裏,韓昇對全國各地258部曹姓家譜(其中118部在上海圖書館)做全面的梳理研究,並與史書和地方誌參照,找到曹氏遷徙的線索。比如曹氏各個分支的祖先以及現居住地與歷史記載上曹操後代的流向能不能相吻合等等。經過這一步驟的研究,課題組篩選出8支持有家譜、經過史料分析具有一定可信性的曹氏族羣。其中也包括了夏侯氏、操氏等族羣。
找到這8個曹氏族羣后,再對他們的DNA進行檢測,最終發現其中6個家族的祖先交匯點在1800年至2000年前——這正是曹操生活的年代。
李輝説,“這些家族共同檢出了一個非常罕見的染色體類型,這個比例在全國人口只佔5%左右。假定他們都是仿冒的,那麼巧合概率就等於這個基因型所佔人口比例的乘積,也就是5%的5次方,所以説,他們假冒的可能性只有千萬分之三。因此在法醫學上可以認定,他們是真實的曹操後代。”
2011年初,韓昇、李輝到曹氏宗族墓所在地安徽亳州。課題組專家在庫房內找到兩顆牙齒——均是在上世紀70年代從曹氏宗族墓“元寶坑一號墓”中出土。據研究確定兩個牙齒均來自曹操叔祖父河間相曹鼎。課題組帶回一顆保存較好的牙齒回到復旦大學人類遺傳學實驗室開展古DNA測試。經過6次同樣嚴格的反覆測試,每一次間隔一個月,該牙齒中的古DNA中Y染色體類型就是之前從6個曹氏家族中找到的罕見染色體。
2012年底,根據現代基因和古DNA的雙重驗證,課題組最確定曹操家族DNA。安徽亳州的曹操祖輩墓葬“元寶坑一號墓”的遺骨也屬於此類型,與現代曹操後人緊密關聯。夏侯氏、曹參後人都不是該類型。由此説明,曹操之父來自家族內部過繼,該家族也非西漢曹參本族。
但是,這看起來似乎科學論證的實驗本身也遭到很多質疑與反對。正經君雖然不是生物學出生,不懂DNA,但是從實驗過程看,也存在很多疑點。
韓昇在談到為何選擇曹操家族時説,因為曹操後世評價不高,修譜冒認曹操後代的人比較少,首先這只是一個前提假設,無法拿出確切證據説明,或者説這是一個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問題。
第二,關於曹操父親曹嵩的過繼問題,韓昇認為按照一般中國古代的傳統,是宗族內過繼。但這只是一個假設,並沒有為這個假設作出一個實質的確證。而且有記載認為曹嵩是從夏侯氏過繼的情況。
然而,實驗組的測定卻是基於這兩個假設。等族羣DNA測定結果出來後,再去找曹操叔祖父的牙齒DNA來做對比,發現序列相同,因此確定曹操家族DNA。
這裏就有邏輯上的問題了。因為曹操父親曹嵩的過繼問題並沒有定論。復旦實驗組在假設了曹操父親的過繼應該是曹氏內部過繼的前提下,用測出的DNA序列與曹氏宗族的DNA對比,發現是一致的,由此就確定了曹操家族的DNA,並再次確證曹操父親的過繼是宗室內過繼。
這不就是個邏輯死循環嗎?在一個假設的前提下做實驗,最後證明了這個假設的前提。如果根本沒有為這個假設的前提提出確鑿的證據,那就無法説明測驗結果的可靠性。
這也許確實是曹氏家族的基因序列,但並不是曹操一支,因為無法證明過繼的曹嵩與曹氏家族之間是否有直接的血緣關係。想證明曹操的生世必須要找到確認的曹操父親曹嵩的DNA或者曹操直系(有血緣關係)兒孫的DNA樣本才可靠。
況且,這麼長的歷史時期內,天災、人禍、改姓、抱養、賜姓等各種因素都可能存在,要尋找確切的曹操後代的DNA樣本是個難題,即使用家譜,其中也有很多不可靠性因素。雖然韓昇説這就像“談了一場浪漫的婚外戀”,但是這場婚外戀究竟是浪漫還是疑點重重還不好説啊。作為方法論,這種人類遺傳生物學可以探討,但是一旦針對實際某個案例,還是得謹慎選擇與論證。
話説回來,為了這個DNA檢測結果,河南安陽高陵墓的考古工作也緊張了一下。有輿論呼籲檢測安陽高陵墓的此前被認定為“曹操”的男性頭蓋骨,但屢遭安陽相關考古部門拒絕。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表示,DNA考古不一定權威。然而,這種回應在質疑曹操墓一方看來都是“心虛”的表現。很多專家也表示,為何不試一試。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劉慶柱在河南安陽曹操墓之爭中被認為是“挺曹派”,他表示復旦大學積極探索的精神應該肯定,但“若要驗骨,也得經過各方同意,那已經是文物了。”
看到這裏,正經君想説,安陽方面也沒啥好怕的,測出來不符合,你也可以反駁對方確證曹操DNA的可靠性嘛。反正,這雙方在學術過程中,都沒有做到絕對的謹慎與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