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對黨候選人鄞義林因博客影射李顯龍被判賠70萬
新加坡反對黨候選人鄞義林博客影射總理李顯龍挪用公積金一案此前宣判,被告鄞義林敗訴,須賠償15萬新元(約合人民幣70.9萬元,下文簡稱“元”)。鄞義林可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賠償款,至2033年付清。此前,他在議會選舉中與李顯龍在同一選區競爭。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報道,新加坡最高法院高庭裁定,新加坡反對黨“革新黨”成員、博客作者鄞義林因誹謗李顯龍總理,須賠償李總理15萬元,包括10萬元的一般損害性賠償(general damages)和5萬元的加重性賠償。另外,鄞義林還須支付訴方律師費3萬元。

資料圖:鄞義林在新加坡最高法院
鄞義林現年35歲,他此前表示,自己是一名有公民意識且薪水不高的醫療界人員,沒有可支付賠償的龐大資產。總理李顯龍則表示,願意讓鄞義林分期付款,不過必須立刻支付訴方律師費。根據雙方律師達成的協議,鄞義林將在本月16日前支付3萬元,並且分期償還15萬元:從下個月一直到2021年3月的五年,鄞義林每個月將攤還100元。之後,鄞義林每個月需攤還1000元,直到清還全部賠款為止。鄞義林如果能按時還錢,2033年,他將能償付全部的賠償金。
據報道,2014年5月15日,鄞義林在自己的博客“The Heart Truths”發表了題為“新加坡人,你的公積金去哪兒了?城市豐收教會審訊的啓示”的博文,影射李顯龍身為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主席,應該對國民公積金使用作個交代,否則就有擅自挪用嫌疑。總理李顯龍於5月29日就此起訴鄞義林誹謗,並通過律師提出高昂的賠償要求。

鄞義林博客“The Hearts Truths”截圖
鄞義林系新加坡反對派“革新黨”成員,曾在參與2015年議會選舉時,與李顯龍分在同一個選區競爭。“革新黨”在選舉前的羣眾大會上炮轟執政黨在公積金、外來移民、房價物價等領域的疏失,高呼“新加坡人民應該有一個更好的政府。”鄞義林被起訴後,通過自媒體等途徑,在4天內募集到了7.2萬元的訴訟費用。總部設在法國的某個旨在保護記者的非政府組織也對其表示了支持,並指責李顯龍打壓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