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 攜手打造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綜合新華社3月23日報道,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在海南三亞登場,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會議,同與會國家領導人圍繞“同飲一江水,命運緊相連”的會議主題,共商瀾湄合作發展大計,強調要攜手打造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泰國總理巴育、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撾總理通邢、緬甸副總統賽茂康和越南副總理範平明出席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
當天,舉行了象徵着“同飲一江水,命運緊相連”的儀式,宣告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正式啓動。六國領導人共同出席記者會時表示,會議達成共識,每兩年召開一次領導人會議,下次會議將在柬埔寨舉行。
據中國外交部網站3月23日發佈《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三亞宣言——打造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及《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

會議開始前六國領導人合影


李克強主持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
李克強總理在會議上發表開幕致詞時強調,中國與湄公河5國在地緣上是天然合作伙伴,這次會議有助推進地區和平穩定。
他指出,瀾湄六國開展機制性合作,有利於維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有益於更好發揮地緣相近、人文相親的優勢,也有助於充分發揮各國資源、產業、市場的互補性,將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更加廣闊的舞台,對中國-東盟關係也是有益補充。
李克強會議講話中強調,要攜手打造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中國同湄公河五國山水相連,傳統友誼世代相傳,是天然的合作伙伴和緊密的友好鄰邦。中國同湄公河五國都建立了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利益緊密交融,合作基礎紮實。創建瀾湄合作機制可謂水到渠成,有利於激發各國的內在發展潛力,也將為亞洲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瀾湄合作機制作為新生事物,應堅持四個導向,促進發展。六國通過瀾湄合作能形成6個1相加大於6的效應,既能頂住外部經濟下行壓力,促進自身發展,也可以為促進次區域發展振興探索新路。(全文見附錄一)


“同飲一江水,命運緊相連”儀式宣告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正式啓動
當天,李克強總理與泰、柬、老、緬、越五國領導人,從身穿各自國家民族服裝禮儀人員手中接過盛有瀾湄江水的竹筒,共同將水注入啓動台水槽內,隨即六水合一。這一象徵“同飲一江水,命運緊相連”的儀式,宣告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正式啓動。
此外,李克強還與湄公河五國領導人共同參觀瀾滄江-湄公河國家合作展,詳細瞭解鐵路、電子、先進製造、農業等領域中國企業同五國合作情況。在國家雜交水稻技術中心展台聽取袁隆平院士介紹時,李克強向五國領導人贈送了大米,鼓勵雜交水稻要優先走進湄公河國家。

李克強向湄公河五國領導人贈送雜交水稻大米
隨後,出席瀾湄合作會議的六國領導人共同出席記者會。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説,本次會議就合作機制確定了政治安全、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社會人文三大支柱,以及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農業和減貧五個優先方向。六國達成共識,每兩年召開一次領導人會議,下次會議將在柬埔寨舉行。

六國領導人記者會
翻頁可看:
附錄一 李克強:攜手打造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附錄二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三亞宣言——打造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附錄三 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
附錄一 李克強:攜手打造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中國同湄公河五國山水相連,傳統友誼世代相傳,是天然的合作伙伴和緊密的友好鄰邦。中國同湄公河五國都建立了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利益緊密交融,合作基礎紮實。創建瀾湄合作機制可謂水到渠成,有利於激發各國的內在發展潛力,也將為亞洲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湄公河五國是東盟的重要成員,中國堅定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瀾湄合作機制是對中國-東盟合作框架的有益補充,有利於助力構建中國-東盟全方位合作升級版。瀾湄合作也是南南合作的新實踐,以實際行動展現我們攜手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堅定決心。
李克強指出,加強瀾湄合作,讓瀾湄各國好上加好、親上加親,是地區國家和各國人民的共同心願。我們就是要握指成拳,齊心協力謀求合作,集中精力推動發展,攜手打造團結互助、平等協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李克強強調,亞洲的發展離不開和平穩定的地區環境,瀾湄次區域國家也是受益者,這是我們謀發展、促合作的前提。中國與湄公河五國有着互尊互信、和睦相處、守望相助的良好傳統,這也是我們開展合作的優勢。好鄰居是福,我們要用好成熟的溝通機制,以誠相待、互諒互讓,有事商量着辦,就能夠不斷增加瀾湄國家間的政治互信,共同維護瀾湄次區域和平穩定的好局面。
李克強指出,瀾湄合作是新生事物,應堅持以下四個導向:
——共促和平穩定。無論國際、地區形勢如何變幻,瀾湄流域各國都是分不開的利益和命運共同體。我們要為各國乃至本地區的發展和安全利益多做加法和乘法,培育持久和平、穩定發展的深厚土壤。
——堅持發展為先。要把發展作為貫穿瀾湄合作始終的優先目標,把經濟互補性轉化為發展互助力。要堅持平等協商、優勢互補、務實前瞻、開放包容的原則,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精神參與合作,實現共同發展。
——依託項目推進。現階段可根據各國國情,在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農業和減貧五個優先方向探索合作,同時重點落實好“早期收穫項目聯合清單”確定的項目,一步一個腳印地推進合作。
——促進開放包容。瀾湄合作並不封閉排他,而是開放包容的。瀾湄合作的三大支柱,與東盟共同體建設三大支柱高度契合,我們歡迎其他東盟成員國積極參與和提供支持。瀾湄合作也完全可以與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GMS)等既有機制相互補充。我們也歡迎域內外其他國家支持瀾湄合作進程。
李克強強調,當前,中國和湄公河國家經濟發展雖然也遇到一些新挑戰,但仍展現出強勁的發展態勢。六國通過瀾湄合作能形成6個1相加大於6的效應,既能頂住外部經濟下行壓力,促進自身發展,也可以為促進次區域發展振興探索新路。李克強就瀾湄合作未來發展提出四點建議:
第一,共建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各國要增進政治互信,密切高層交往,加強治國理政交流,堅定支持彼此走符合自身國情的發展道路。精心培育富有特色的瀾湄合作文化,共建團結互助、平等協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為在更廣範圍內構建亞洲命運共同體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二,加強互聯互通和產能合作。中國已同多個湄公河國家簽署或正在商談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願加強同各國的發展戰略對接。要加速推進中老、中泰鐵路,中緬陸水聯運等大項目,探討建立瀾湄邊境地區經濟區和產業園區、投資區和交通網,不斷完善瀾湄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在基礎設施、工程機械、電力、建材、通訊等領域的合作。中國可以通過產能合作幫助湄公河國家提升工業化產業化水平,願設立優惠貸款和信貸額度,支持瀾湄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能合作項目。中方將推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等平台,積極支持瀾湄地區基礎設施等領域合作開發。進一步擴大與湄公河國家貿易和投資本幣結算,完善跨境人民幣清算安排,提高瀾湄次區域貿易規模和水平。
第三,聚焦可持續發展議題。中方將繼續推動落實“東亞減貧合作倡議”,在湄公河國家開展減貧合作示範項目。將優先使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幫助五國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設定的各項目標。還將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支持六國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項目。願與湄公河國家共同設立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和環境合作中心,加強技術合作、人才和信息交流,促進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強跨境傳染病聯防聯控,為五國培養更多公共衞生領域專業人才。
第四,構築人文交流橋樑。六國應在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青年等領域開展形式多樣的人文交流。中方願同湄公河國家加強人力資源培訓合作,未來3年將提供1.8萬人年政府獎學金和5000名來華培訓名額,並探討設立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建議設立瀾湄流域綜合執法安全合作中心,開展聯合執法、人員培訓等活動,為瀾湄國家發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營造和平安寧的環境。
李克強表示,中國的全國兩會審議通過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和“十三五”規劃綱要。我們將繼續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新經濟,這將為包括湄公河流域國家在內的亞洲地區帶來投資與合作的機會。中方願同各方共同努力,推動瀾湄合作健康持續發展,民生得到改善,既讓中國-東盟合作更上一層樓,也為亞洲的和平穩定與世界的繁榮發展作出新貢獻!
與會外國領導人高度讚賞中方為推動瀾湄合作所作的重要貢獻,他們表示,舉辦首次領導人會議具有里程碑意義,體現了各國共同期待。瀾湄合作建立在睦鄰友好、相互信任、平等尊重、互利共贏、共享發展基礎之上,符合各國發展目標,順應東盟一體化進程,是現有區域合作機制有益補充,將成為南南合作新範例。願抓住機遇,落實共識,完善機制,深化在互聯互通、產能合作、跨境經濟區建設、農業減貧、防災抗災、醫療衞生、環境和水資源、人文交流、執法安全等領域合作,應對共同挑戰,促進本地區和平與發展,造福各國人民。他們還一致感謝中方近期對瀾湄下游應急補水,認為這是中國睦鄰友好政策的具體體現。
楊晶出席會議。
附錄二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三亞宣言——打造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我們,柬埔寨王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聯邦共和國、泰王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於2016年3月23日在中國海南省三亞市舉行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簡稱瀾湄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
我們一致認為,六國山水相連,人文相通,傳統睦鄰友好深厚,安全與發展利益緊密攸關。
我們高興地注意到,六國已在雙邊層面建立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政治互信不斷加深,各領域合作健康發展,同時在地區和國際機制中加強多邊協調以促進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穩定與發展。
我們認識到,六國同屬瀾滄江—湄公河流域,面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共同任務,同時,各國也面臨全球及地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以及恐怖主義、自然災害、氣候變化、環境問題、傳染病等非傳統安全威脅帶來的共同挑戰。
我們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17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呼應泰國提出的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可持續發展倡議,提議建立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
我們確認六國關於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的共同願景,即其有利於促進瀾湄沿岸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增進各國人民福祉,縮小本區域國家發展差距,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並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促進南南合作。
我們歡迎瀾湄合作首次外長會於2015年11月12日在中國雲南景洪成功舉行,會議發表了《關於瀾湄合作框架的概念文件》和《聯合新聞公報》。
我們重申對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和平、穩定、可持續發展和繁榮的承諾,決心加強相互信任與理解,合力應對地區面臨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挑戰,以釋放本地區巨大的發展潛力。
我們強調瀾湄合作應秉持開放包容精神,與東盟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和中國—東盟合作全面對接,與現有次區域機制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我們進一步強調瀾湄合作將建立在協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協商和協調、自願參與、共建、共享的基礎上,尊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
我們一致認為瀾湄合作將在“領導人引領、全方位覆蓋、各部門參與”的架構下,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項目為本的模式運作,旨在建設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樹立為以合作共贏為特徵的新型國際關係典範。
同意瀾湄務實合作包括三大合作支柱,即(1)政治安全,(2)經濟和可持續發展,(3)社會人文。
認可作為瀾湄合作首次外長會成果的瀾湄合作初期五個優先領域,即互聯互通、產能、跨境經濟、水資源和農業減貧合作。
一致同意採取以下措施:
1、推動高層往來和對話合作,增進次區域互信理解,以加強可持續安全。
2、鼓勵各國議會、政府官員、防務和執法人員、政黨和民間團體加強交流合作,增進互信與瞭解。支持舉辦瀾湄合作政策對話和官員交流互訪等活動。
3、根據各成員規定和程序,通過信息交換、能力建設和聯合行動協調等加強執法安全合作,支持建立執法合作機構,推進有關合作。
4、加強應對恐怖主義、跨國犯罪、自然災害等非傳統安全威脅的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開展人道主義援助,確保糧食、水和能源安全。
5、推動中國—東盟戰略伙伴關係發展,加強在東盟與中日韓、東亞峯會、東盟地區論壇等區域合作機制中的合作。
6、鼓勵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與瀾湄合作活動和項目及包括《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在內的湄公河國家相關發展規劃之間的對接。
7、加強瀾湄國家軟硬件聯通,改善瀾湄流域線、公路線和鐵路線網絡,推進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在瀾湄地區打造公路、鐵路、水路、港口、航空互聯互通綜合網絡。加快電力網絡、電信和互聯網建設。落實貿易便利化措施,提升貿易投資,促進商務旅行便利化。
8、如本次會議通過的《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所述,拓展工程、建材、支撐產業、機械設備、電力、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產能合作,構建次區域綜合產業鏈,共同應對成員國面臨的經濟挑戰。
9、支持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建設邊境地區經濟合作區、產業區和科技園區。
10、通過各種活動加強瀾湄國家水資源可持續管理及利用方面合作,如在中國建立瀾湄流域水資源合作中心,作為瀾湄國家加強技術交流、能力建設、旱澇災害管理、信息交流、聯合研究等綜合合作的平台。
11、開展農業技術交流與農業能力建設合作,在湄公河國家合作建立更多的農業技術促進中心,建設優質高產農作物推廣站(基地),加強漁業、畜牧業和糧食安全合作,提高農業發展水平。
12.落實“東亞減貧合作倡議”,在湄公河國家建立減貧合作示範點,交流減貧經驗,實施相關項目。
13、強調穩定的金融市場和健全的金融架構對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支持各國努力加強金融監管能力建設和協調。繼續研究並分享經驗,以推進雙邊本幣互換和本幣結算,深化金融機構合作。
14、作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成員國,支持亞投行高效運營,為彌補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融資缺口,向亞投行尋求支持。
15、鼓勵可持續與綠色發展,加強環保和自然資源管理,可持續和有效地開發和利用清潔能源,建設區域電力市場,加強清潔能源技術交流與轉讓。
16、共同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期待談判於2016年如期完成,促進東亞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17、加強成員國之間文化交流,支持文化機構和藝術家間的交流合作,探討建立瀾湄人文交流平台的可能性。推動政府建立的文化中心充分發揮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
18、提升科技合作和經驗分享,深化人力資源開發、教育政策、職業培訓合作和教育主管部門及大學間交流。
19、加強公共衞生合作,特別是在傳染病疫情監測、聯防聯控、技術設備、人員培訓等領域加強合作,推動建立瀾湄熱帶病監測預警平台,推動傳統醫藥合作。
20、增進旅遊交流與合作,改善旅遊環境,提升區域旅遊便利化水平,建立瀾湄旅遊城市合作聯盟。
21、鼓勵媒體、智庫、婦女、青年等交流,打造六國智庫聯盟和媒體論壇,繼續舉辦瀾滄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項目。
22、每兩年舉行一次瀾湄合作領導人會議,並根據需要舉行領導人特別會議或非正式會議,旨在為瀾湄合作長遠發展進行戰略規劃。外長會每年舉行一次,負責合作政策規劃和協調。根據需要舉行外交高官會和工作組會,商討具體領域合作。未來視合作需要不斷完善瀾湄合作機制建設。
23、歡迎中方設立瀾湄合作專項基金、優惠性質貸款和專項貸款,用於推進瀾湄合作。歡迎中方承諾未來3年向湄公河國家提供1.8萬人年獎學金和5000個來華培訓名額,用於支持瀾湄國家間加強合作。
24、認可“早期收穫”項目聯合清單,期待有關項目儘早實施,惠及所有成員國。各國領域部門應組建聯合工作組,規劃落實具體項目。
25、加強各領域人才培訓合作,提升瀾湄國家能力建設,為瀾湄合作的長遠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26、鼓勵六國政府部門、地方省區、商業協會、民間組織等加強交流,商討和開展相關合作。
附錄三 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聯合聲明
一、我們,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憶及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經濟交往取得了迅速、長足發展,各方已成為重要經濟合作伙伴,同意進一步促進瀾滄江-湄公河國家間合作。
二、我們認識到,瀾滄江-湄公河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都面臨挑戰。同時,當前各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深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不斷推進,為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
三、我們一致認為,產能合作旨在通過充分利用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競爭優勢、製造能力和市場規模,採用直接投資、工程承包、技術合作和裝備進出口等多種合作方式促進地區貿易投資合作和所有合作伙伴的產業發展能力。
四、我們同意,產能合作是促進瀾湄合作的重要方式,有助於優化地區產能分佈,提升各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提高各國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我們強調,產能合作應遵循互利、平等、共贏的原則,遵守各國國內法律以及瀾滄江-湄公河國家均為締約方的國際條約和協定。
六、我們強調,產能合作應通過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
七、我們同意,產能合作應以共同促進相關國家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為重點。上述合作應增加企業員工和採購的本地化程度,加強本地員工培訓,促進當地就業,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為生產環節中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必要支持。
八、我們認為,各成員國應在制訂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發展戰略方面加強經驗和專業知識交流,在建設人力資源、促進創新以及先進技術轉讓方面開展合作,實現競爭優勢互補和發展需要對接,將合作潛力轉化為持續的合作成果。
九、我們鼓勵成員國企業和金融機構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商業原則和國際慣例以雙贏為目的推進產能合作項目。同時,政府層面需要維護穩定和可持續的宏觀經濟環境,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促進經濟要素自由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強政策溝通協調,為開展產能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十、我們同意,依據相關國家法律框架和發展實際,依託交通互聯互通和產業集聚區平台,優先推進電力、電網、汽車、冶金、建材、配套工業、輕工紡織、醫療設備、信息通信、軌道交通、水路交通、航空運輸、裝備製造、可再生能源、農業以及農產品和水產加工等領域的產能合作。各國將共同努力,推動符合各國發展需要的重大項目合作取得進展,不斷拓展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
十一、我們同意,充分利用現有雙邊和多邊金融資源,包括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用於支持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產能合作,並繼續探討其他可用的金融資源。
十二、我們堅信,開展產能合作將進一步鞏固瀾滄江-湄公河國家業已緊密的經濟紐帶。各成員國應通過開展產能合作共享機遇、共迎挑戰,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讓產能合作成果惠及各國民眾。
(觀察者網綜合新華社、@新華視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