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理政新實踐·上海篇】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履職記:有問必答,並參與立法和出庭
12位首批擔任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的專家、律師履職半年來,做了些什麼?上海市政府運用“外腦”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又起了怎樣的作用?
澎湃新聞記者近日就此專訪了上海市法制辦有關處室負責人及兼職法律顧問,作為第一位代市政府出庭的兼職法律顧問,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國浩律所律師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認為,**“**上海市政府建立兼職法律顧問,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們這些兼職法律顧問,與專職法律顧問即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可謂內外有別,內外結合,這樣的協同在處理行政訴訟事務中,有助於把事實搞清楚,有助於把道理講明白,有助於糾紛妥善解決。”

資料圖:圖文無關
兼職法律顧問的行為帶有一定“公務性”
2015年8月31日,12位首批擔任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的專家、律師從上海市市長楊雄手中接過了蓋有市政府紅印的聘書。
這12位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是從報名的14名專家、82名律師中經選拔脱穎而出的。其中,有5位是來自於上海市相關院校的資深法學專家,包括長江學者,教學名師,享有國務院特殊津貼的,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獎項的;有7位是有着豐富執業經驗的律師,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帶有“東方大律師”、全國或上海市優秀律師、勞模等“光環”。首批政府法律顧問的期限是3年。
上海市政府與兼職法律顧問簽約,以合同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據市政府法制辦綜合業務處處長李平介紹,市政府法制辦6個業務處室跟12位兼職法律顧問作了業務對接,每個業務處室對應2位兼職法律顧問,在年度工作任務中,每位兼職法律顧問除了共性化內容外,每個業務處室還會給兼職法律顧問個性化的工作內容,每位兼職法律顧問還要認領各自的課題,包括對“機動車額度總量控制和牌照拍賣制度”、“政府職能轉變背景下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等進行專項研究。
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國浩律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認為,“上海市政府聘任兼職法律顧問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們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不是一種榮譽,對政府而言也不是聘而不用、顧而不問,而是實實在在、紮紮實實來發揮律師作用做事情的。”
呂紅兵表示:“市政府以聘任合同、工作任務書的方式,界定了我們兼職法律顧問的職責、權利、義務與責任。在合同期間、在履職過程中,兼職法律顧問的行為帶有一定的‘公務性’,理應更加忠實與勤勉。”
兼職法律顧問參與多個立法過程
市政府法制辦城建法規處處長董海峯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政府立法中,他們確實很重視兼職法律顧問的意見徵詢,“我們大多是行政立法,在行政立法領域,我們是比較擅長的,而我們兼職法律顧問大多來自於民商事領域的專家和律師,比較擅長民商事方面的法律,雙方具有很強的互補性。”
董海峯舉例説,在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辦法立法時,上海共有產權保障很大的特徵是政府和購房人“共有產權”,類似於民事法律中的“共有關係”,共有關係一旦成立,就會產生大量的民事法律關係。因此,在進行此類法律制度設計時,就需要兼職法律顧問參與其中,因為既涉及到行政又涉及到民事,前期在申請時是否具有資格是行政關係,但一旦跟政府形成共有關係之後,在產權份額上就會有民事權利處置。所以,在這個立法過程中,華東政法大學傅鼎生教授等兼職法律顧問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他們從民事角度,也出了不少的好點子,能從兩個專業法角度共同推進立法預設目標的實現。
市政府法制辦經濟法規處主持工作的常江副處長介紹説,“在起草《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過程中,兼職法律顧問同樣參與其中,律師涵蓋面較廣,他們可從政府外的視角,提供新的思路,而且,他們每個人研究的領域是很深的,點上的情況掌握得比較熟悉,可以給我們做支撐。此外,兼職法律顧問還參與了TPP規則出台後對上海自貿區改革的影響等多個專項法律問題的論證。”
兼職法律顧問首次代市政府出庭
兼職法律顧問代理上海市政府應訴,上海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國浩律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是第一人。
過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做被告的案子都是由市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做代理人蔘加的,而目前的兼職法律顧問很重要的內容包括代理應訴。
呂紅兵回憶了去年9月21日第一次代表市政府出庭的情景:“那次應訴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我和市政府法制辦的同志一起出庭。我的理解是,這樣的應訴配合起來非常好,內部的法律顧問作為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更能理解行政長官的價值取向和想法,而我們外部的律師更具有獨立性,且外部的律師在訴訟案中既代理過被告又代理過原告,我們對原、被告雙方的思路、抗辯更清楚,只有做到內外結合,發揮各自優勢,就可以把事實搞得更清楚,把道理講得更明白。”
“打官司,並不是讓市政府和老百姓在法庭上辯得天翻地覆,實際上,我們是通過法庭這個平台,查明事實,講清道理,最終實現息訟,案結事了。”呂紅兵説。
呂紅兵分析,“內部的工作人員準備充分,按部就班,紮實推進,對證據材料瞭然於胸,他們係爭事件全過程的熟悉程度是強於我們的,這也是他們的優勢。法庭上是風雲變幻的,而我們外部的律師更多的優勢是隨機應變,針鋒相對。最終確實也到達了這樣的效果。”
每位兼職法律顧問都要認領課題,在呂紅兵看來,這些課題是非常“接地氣”的,他認領的課題是地下車庫停車費的問題。“怎麼在法律上做出規範,雖然還沒成熟到立法階段,但法制辦已將此作為課題,這也是非常民生的課題。”呂紅兵説。
除了課題,兼職法律顧問參與立法過程是簽約的“合同”裏很重要的“規定動作”。“律師參與立法是有意義的。”呂紅兵認為,不同於以往的以專家身份通過一兩次座談會來提供諫言,兼職法律顧問的身份讓他能更早期、更前端地參與立法的全過程,如參與最初的課題研究、對立法的可行性判斷,全方位參與到立法過程中。
法制辦與兼職法律顧問共建“有問必答”
法律事務辦理時諮詢兼職法律顧問是簽約“合同”的重要內容,而在形式上,諮詢的方式打破了侷限於會議室的座談會,12位兼職法律顧問跟市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建起了一個“俱樂部”微信羣,有問必答,大家都異常踴躍。
在具體遇見法律事務的處理時,兼職法律顧問也實時地出謀劃策。市政府法制辦城建法規處處長董海峯以兼職法律顧問“俱樂部”微信羣中的一個討論為例,“地鐵方在建造地下軌道車站時需借用一些地面場地做施工場地,但欲臨時借用的施工場地被外省市法院查封。以往,一般情況,場地查封,就無法動了,但如此一來,整條軌道交通的建設都要受影響,陳治東教授和孫志祥、張鵬峯、張毅律師等兼職法律顧問從各個角度,也出了許多好點子,他們提出,在不影響被查封物價值受損的情況下,借用就會有租賃費,反而可從被借用行為中獲得收益,有益於債權人的債權的實現。他們這種實現共贏的思路,有助於難題的破解。總而言之,我們這些市政府法制辦的專職法律顧問和兼職法律顧問在各自的領域裏,合作得比較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