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理政新實踐·上海篇】上海市總工會積極預防化解羣體性勞資糾紛
據東方網3月29日報道,上海工會勞動關係工作暨預防化解羣體性勞資糾紛推進會3月29日召開,一批“勞動關係和諧職工滿意企事業單位”和“職工信賴的經營管理者”受到表彰。

“四位一體”協調勞動關係
上海市總工會主席洪浩指出,作為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中的重要一方,工會對協調勞動關係工作至關重要。各級工會要以構建法律援助、法律監督、集體協商、民主管理“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為基本路徑,切實把握新時期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工作的基本要求。
擴大職工法律援助受益對象“應援盡援”
記者從現場發佈的突出工會維護職能明確兩條路徑的《指導意見》中解讀到,上海市總工會將制訂加強職工法律援助工作方案,擴大職工法律援助受益對象,把勞動爭議多發、職工權益易受侵害的行業和區域作為重點,把羣體性勞動爭議案件中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低收入職工、農民工和持有本市有效工會會員服務卡的職工作為重點服務對象。
同時,對因勞動侵權行為尋求工會幫助的會員,工會應當提供無償的協商、調解服務,協調不成且確屬侵權的,提供免費的代理仲裁、訴訟服務,實現“應援盡援”。
拓展工會法律援助服務範圍
記者在現場瞭解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為2016工會法律援助重點服務對象:
1.職工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的(本市城鄉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2.職工本人月平均收入不超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倍的;
3.持有本市有效工會會員服務卡的;
4.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的;
5.涉及十人以上的羣體性勞資糾紛的;
6.工會幹部因履行工會職責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