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同澤曼舉行會談 中捷建立戰略伙伴關係(全文)
國家主席習近平28日展開對捷克的首次國事訪問,這是中捷兩國建交67年來中國國家元首對捷克的首次訪問。29日上午,繼前日在布拉格拉尼莊園與習近平會晤後,捷克總統澤曼在總統府為習近平舉行了正式的歡迎儀式,習近平用捷克語問候捷克士兵。
當天,習近平同澤曼舉行會談。雙方積極評價兩國關係發展,就中捷關係、中歐關係、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兩國元首一致同意,將中捷關係提升為戰略伙伴關係,推動中捷關係再上新台階。
同日,中捷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全文見下頁)。

歡迎儀式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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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消息,當地時間上午10時許,習近平抵達總統府3號院。旗手沿紅地毯整裝列隊。澤曼在軍樂隊前迎接習近平。兩國元首面向總統旗站立,軍樂隊奏中捷兩國國歌,鳴禮炮21響。習近平在澤曼陪同下檢閲儀仗隊,儀仗隊由捷克軍隊和總統府警衞部隊組成。
檢閲畢,習近平用捷克語問候捷克士兵“戰士們好”,捷克士兵齊聲響亮回應“好”。兩國元首登上檢閲台,共同檢閲分列式。
另據鳳凰衞視消息,這次的歡迎儀式上不僅有禮儀兵,捷克官方還首次安排了軍隊方隊和警察方隊。同時現場還會鳴放21響禮炮,這是捷克50多年來第一次做此安排。
王滬寧、慄戰書、楊潔篪等出席歡迎儀式。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28日,習近平在布拉格拉尼莊園同捷克總統澤曼舉行會晤。拉尼莊園是捷克總統夏季官邸,應澤曼總統之邀,習近平在此下榻,這是首位外國元首獲此禮遇。
習近平同捷克總統澤曼舉行會談
據新華網消息,當地時間29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布拉格同捷克總統澤曼舉行會談。雙方積極評價兩國關係發展,就中捷關係、中歐關係、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兩國元首一致同意,將中捷關係提升為戰略伙伴關係,推動中捷關係再上新台階。
習近平指出,捷克是最早承認並同新中國建交的國家之一,兩國和兩國人民友誼源遠流長。當前,中捷關係已經進入春華夏實的時候,發展勢頭積極向好,雙方高層交往密切,經貿等各領域合作蓬勃發展。中方願同捷方一道,珍惜中捷關係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鞏固中捷傳統友誼,增進雙方政治互信,推動兩國務實合作取得更多新成果,使中捷友好事業薪火相傳。
澤曼表示,捷中兩國人民傳統友好,近年來兩國貿易投資發展迅速。中國已成為歐盟重要經貿合作伙伴。捷方願深化同中方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繼續為推動中國同中東歐國家合作發揮積極作用,並致力於成為中方進入歐盟的大門和交通、物流、金融樞紐。
兩國元首達成多項重要共識,一致決定建立中捷戰略伙伴關係,尋求更廣泛共同利益,開展更深層次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發揮高層交往的引領作用,密切政府、立法機構、政黨、地方等各級別、多層次、寬領域的磋商和對話。深化政治互信,堅定支持對方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確保中捷關係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加強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協調配合,共同致力於推進世界和平、發展、合作。
雙方同意加強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同捷克發展戰略對接,共同編制中捷合作規劃綱要,作為指導今後一段時期兩國務實合作的框架。加強機械、汽車、航空等製造業領域產能合作;深化金融、核能、中醫藥、航空運輸、產業園區合作,構建全方位互聯互通;推進電子商務、通信、智能工業、納米、環保等新興領域創新合作,打造兩國經貿合作新的增長點。
雙方同意擴大各領域人文交往,發展民心相通工程,深化教育、旅遊、地方、體育等合作,擴大互派留學生規模,為雙邊關係長期穩定發展夯實社會基礎。
雙方同意推動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發展和落實“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為中歐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建設作出積極貢獻。支持儘早談判達成中歐雙邊投資協定。
雙方一致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與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相輔相成。雙方同意堅持互尊互助互利精神,深化利益融合;努力實現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同“一帶一路”建設的全方位對接,推動中歐互聯互通合作,為促進亞歐互聯互通多作努力;要深化人文交流。
會談後,兩國元首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並見證了電子商務、投資、科技、旅遊、文化、航空等領域雙邊合作文件的簽署。
習近平和澤曼共同會見了記者。
王滬寧、慄戰書、楊潔篪等出席上述活動。
兩國元首還共同會見中捷冰球、足球少年運動員,同他們親切交談,鼓勵他們為兩國體育交流作出貢獻。





中捷建立“戰略伙伴關係”
據新華社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29日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聯合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16年3月29日)
應捷克共和國總統米洛什·澤曼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於2016年3月28日至30日對捷克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這是兩國建交67年以來,中國國家元首首次訪問捷克共和國,對雙邊關係發展具有重要歷史意義。
訪問期間,習近平主席同米洛什·澤曼總統舉行會談,同參議院米蘭·什捷赫主席、眾議院揚·哈馬切克主席和博胡斯拉夫·索博特卡總理舉行會見。雙方就中捷關係、中歐關係、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
雙方強調中捷傳統友誼和長期友好關係。兩國在深化友好關係的過程中建立起了政治互信,使雙方能夠定期、開放地交換意見。深化中捷友好合作關係是雙方的共同願望,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雙方重申,願按照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聯合聲明》和2014年《中捷外交部新聞公報》精神,繼續深化雙邊合作以及尊重各自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雙方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礎上,遵循《聯合國憲章》確定的互不干涉內政原則,尊重彼此發展道路和內外政策。雙方表達了確保兩國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意願。捷克重申堅持一箇中國政策,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雙方一致認為,當前中捷關係深入發展,政治互信不斷增進,各領域合作成果豐碩。鑑此並着眼於未來發展,在尊重兩國共同參與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義務的基礎上,雙方決定建立“戰略伙伴關係”。在此框架下:
一、雙方強調高層交往對雙邊關係發展的引領和塑造作用,致力於保持高層密切往來勢頭,加強政府部門、立法機關、省州和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友好交往。雙方將在2014年兩國外交部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基礎上繼續加強兩國外交部門合作,就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問題保持密切溝通,加強合作。
二、為發展和深化兩國戰略伙伴關係,雙方致力於建立政府間戰略對話機制,為兩國關係未來發展做出規劃。為此,雙方決定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捷克共和國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外交部長或副部長級)。委員會會議輪流在中國和捷克召開。
三、雙方致力於在中方提出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框架下共同推動雙邊合作。雙方將以兩國政府簽署的共建“一帶一路”諒解備忘錄為基礎,加強“一帶一路”與各自發展戰略和政策協同,開展和深化互利合作,實現雙方和平、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雙方將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共和國政府關於共同編制中捷合作規劃綱要的諒解備忘錄》,並儘快編制完成規劃綱要,籌備其項下的重大項目。
四、雙方決定按照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捷克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充分發揮兩國政府間經濟聯委會機制的宏觀指導作用,推動擴大貿易規模和雙向投資,促進雙邊貿易平衡發展。雙方將為雙向投資創造公平透明、積極友善的政策環境,致力於解決企業界有關市場準入和法規方面的關切。雙方將共同努力,保護在捷中國企業和在華捷克企業的知識產權。雙方願繼續鼓勵和支持各自企業赴對方國家投資併為對方企業在各自國家開展業務提供便利和支持。雙方致力於加強在汽車、航空、機械等製造業領域的產能合作,發展納米、醫藥、生物技術等高科技領域合作,探討通過三方合作等方式拓展民用核能領域合作。雙方將共同努力,加強中小企業合作,鼓勵雙方企業探索開展第三方合作。
五、中方歡迎捷方希望成為中東歐地區金融中心的意願。雙方願進一步加強兩國金融合作,視情推動在雙邊貿易和投資中使用本幣結算,探討在捷克設立人民幣業務清算機制的可行性。雙方鼓勵和支持兩國銀行在已有法律和監管標準基礎上並遵循平等相待和互惠原則互設子行、分支機構和開展業務,雙方鼓勵兩國金融機構為貿易和投資合作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
六、雙方表達鼓勵、發展和促進在科學、創新、現代科技領域合作的意願,重點關注新材料、生物科技、納米技術、環保技術等領域的應用研究和實驗開發合作。
七、中方將捷克共和國視為歐洲地區,特別是中東歐地區重要的戰略合作伙伴。雙方宣佈將加強互聯互通合作,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直航、物流、交通運輸等,雙方注意到該領域合作的巨大潛力。
八、雙方宣佈,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計生委和捷克共和國衞生部關於醫療衞生戰略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框架下繼續加強醫療機構、醫療院校和醫藥企業間的多層次、寬領域互利務實合作。雙方將進一步支持中國傳統醫學在捷克共和國和中東歐地區的傳播、推廣和應用,支持中捷中醫中心的不斷建設和發展。
九、雙方宣佈進一步加強農業合作的意願,包括農業科技、生態農業、食品加工和農業貿易等領域。
十、雙方重申,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共同致力於促進和保護人權。
十一、雙方願意繼續加強在文化、教育、體育、旅遊等人文領域的交流合作,擴大互派留學生規模,拓展影視、智庫、媒體等新興領域合作。雙方鼓勵民間機構積極參與推動雙邊關係。
十二、為擴大當前雙方人員往來和旅遊業發展規模,中捷兩國致力於按照相關法規提供一切可能的簽證便利措施。
十三、雙方致力於推動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發展和落實“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為中歐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建設作貢獻。雙方將繼續推動中歐開展各領域對話、交流與合作,支持“一帶一路”倡議與歐洲投資計劃的領域對接。雙方均倡導自由貿易,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主張通過對話協商解決貿易爭端。雙方支持儘早完成一份雄心勃勃的、全面的“中歐投資協定”。
十四、雙方將共同努力,在深化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同時推進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走向更高水平。雙方一致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與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相輔相成,是對中歐關係的有益補充。中方讚賞捷方為推動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發展做出的貢獻,支持捷方在機制下的地方、衞生、人文等領域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歡迎捷方表達希望承辦一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的願望。
十五、雙方主張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願加強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中的合作,共同致力於推進全球與地區的和平、安全、人權、發展,推進國際合作和和平解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爭端。
十六、雙方譴責並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強調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需要更加強有力的國際合作,進一步努力消除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根源。
本聲明於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布拉格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捷克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捷克共和國總統
習近平(簽字)米洛什·澤曼(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