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整治網絡約車平台 滴滴被立案調查
據新浪科技3月29日報道,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辦公室副主任陳朝暉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近期將加大對網絡約車平台的查處力度,同時依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目前滴滴正在被立案調查的過程中。
據悉,滴滴此次被調查的原因是專車司機個人信息不合格,或將被處以罰款。
此外,據新華社3月29日報道,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昨日也聯合多部門約談滴滴、優步、神州、易到、星星等5家網絡約租車平台,通報了網約車平台管理存在的五個問題,包括駕駛員招錄把關不嚴、違法和事故多、異地牌車數量多、乘客投訴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妨礙公平競爭等。

對此,記者向滴滴方面求證,對方表示“不便回應”。
3月28日,艾瑞諮詢發佈了《2016年中國移動端出行服務市場研究報告》。報告顯示,滴滴出行是中國移動端出行服務行業App中服務內容豐富的App。2015年全年數據顯示,滴滴專車(快車)用户覆蓋數量佔比高達88.4%,同時在中國專車(快車)移動端出行服務行業中,滴滴專車(快車)日均訂單量佔比達到84.1%,佔據了行業領導者地位。
根據2014年7月29日頒佈的《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第八條,對信息服務管理有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網站、軟件工具等提供召車信息的服務商,應當遵守客運出租汽車調度服務規範,並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信息。經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客運服務駕駛員或者車輛不具備營運資格的,前款規定的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信息服務。
如果違反此規定,對信息服務商向不具有營運資質的車輛提供招車服務信息的,將處以3萬元到10萬元的行政罰款。
此外對於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駕駛員,《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第四十九條規定:“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陳朝暉表示,我們還會把這個案件移交給公安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對當事人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同時,交通執法總隊已聯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將把非法客運當事人的信息納入到上海的徵信信息平台當中。

除上海以外,同日,深圳對於網絡約租車平台的監管也有新舉措。
據新華社3月29日報道,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昨日聯合多部門約談滴滴、優步、神州、易到、星星等5家網絡約租車平台,通報了網約車平台管理存在的五個問題,包括駕駛員招錄把關不嚴、違法和事故多、異地牌車數量多、乘客投訴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妨礙公平競爭等。
事實上,這是深圳各部門組織的第二次對專車平台的約談。2015年8月底,滴滴出行、優步深圳、易到用車3家平台首次被深圳市交委等部門約談。而約談的重點在於“非法營運”上。當時,深圳市公安公交分局要求,各平台企業要限期將接入平台的車輛、駕駛員信息報送公安部門備案。
昨日,深圳交警通報,3月26日,在深圳濱海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兩名男子受傷,涉案的兩名滴滴司機存在多項交通違法,包括涉嫌酒駕、撞人逃逸、事故騙保、見死不救等。
根據公安交警部門掌握的信息,2015年深圳全市網約車共發生交通違法75.6萬宗,上報涉網約車交通事故共3653宗;部分網約車駕駛員疲勞駕駛、帶病上崗,甚至發生了駕駛員載客途中猝死的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督促各網約車平台進行整改。
首先是加強駕駛員資格條件審查,嚴把駕駛員准入關,“出現問題,駕駛員與平台共同擔責。”二是加強安全營運管理,清理不合格車輛,降低交通違法率和事故率,保障乘客安全。三是限期清理異地牌照網約車。四是完善乘客投訴處理機制,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五是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
據通報,深圳相關部門還將加大打擊非法營運力度,研究擴大異地牌照車輛限行範圍,加快制訂出台網約車規範管理政策。
(綜合新華社、中國經濟網、新浪科技、搜狐公眾平台、每日經濟新聞、南方都市報、大洋網廣州日報、北京晨報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