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特朗普現象的意識形態原因
有人在墨西哥的復活節焚燒了特朗普的紙人,有人在紐約中央公園豎立了一塊特朗普的墓碑,他遭到共和黨高層大佬幾乎一致的反對,但支持率卻一路狂飆,成為共和黨候選人的可能性也越來越高。
實際上,無論唐納德·特朗普最終結局如何,近9個月以來的“特朗普現象”都已無法抹去,都已成為了當下美國政治的一部分,因為這個現象有着深層的歷史邏輯。只有看清這個歷史邏輯,才能理解,“特朗普現象”不是反常,恰恰是正常。
在眾多分析文章中,很多人都提到“政治不正確”這一點。即是説,特朗普一系列“政治不正確”言論、明顯的“反政治正確”立場,恰恰成了他的制勝之道。
德國《世界報》網站3月初刊登了該報國際新聞編輯克萊門斯·韋京文章,列舉了特朗普在美國大選中“勢不可擋”的15條理由,分別是:反對移民、迎合白人的政治認同、反對政治正確、反對穆斯林、反對精英、自己出資競選、迎合民眾對強人的渴望、有效利用了電視、有效利用了社交媒體、使用犯規戰術、毫無顧忌地撒謊、使用語言霸權、黨內策略失誤、黨內的反奧巴馬偏執、反對保守正統觀念。[1]
仔細分析這十幾條,其中一些是主要因素,如反對移民、反對穆斯林、反對精英、反對保守正統觀念等,都是特朗普手上的“反政治正確”主牌。而正是由於高調打出了這些主牌,所以才能夠最充分地利用電視和社交媒體,才可以最放肆地撒謊、撒潑,才最大程度地藉助了黨內的偏執和失誤。主要因素和輔助因素就這樣發生了共振,產生了合力。

這就是左右逢源、贏者通吃的效應。所以,歸根結底,特朗普的制勝秘訣甚至可以歸結為“反政治正確”這一條。
由於美國被自身的“政治正確”原則所統治,長期以來從未出現過一個敢於挑戰所有“政治正確”信條的美國總統,而在奧巴馬執政的八年中“政治正確”的內容進一步增多、原則進一步強化,終於走進了一個死衚衕。於是,物極必反,天降斯人,“反政治正確”順勢成為最新旗幟,特朗普得以橫空出世。
專欄作家約翰.懷特在《今日俄羅斯》網站撰文,指出特朗普無非就是代表了一個“扯掉了面具的美國”,一個本來面目的美國。他説,“美國政治分析專家們的共識是:特朗普是一個異類,一個在道義上和觀念上與白宮乃至整個美國都矛盾對立的候選人。如果他們真的這麼想,那是大錯特錯了。”
“他殘酷無情地對待對手,貪婪於自己的成功,為了取勝不擇手段。這就是説,特朗普並不是任何類型的異類,他就是典型的美國之子和美國夢,就是撕掉了刺繡花邊和華麗包裝之後的那個美國。”[2]
而要理解為什麼特朗普可以靠撕掉“刺繡花邊和華麗包裝”來取勝,先要理解此前的美國是如何披上“刺繡花邊和華麗包裝”並把自己打扮成“政治正確”先鋒的。尼采説過:“極端立場不可能讓位於温和立場,只會被另一端的極端立場所取代。”圍繞“政治正確”的正反循環,正是美國近百年來的歷史邏輯。
自由、民主、人權三面大旗的“易幟”
在帝國主義全盛時期的1904年,英國作家約瑟夫·康拉德曾在他出版的《諾斯特洛姆》一書中,寫了一位舊金山的金融家霍爾洛德。這位典型的帝國主義代表人物這樣宣佈:“我們將會在所有的事情上發號施令——工業、貿易、法律、新聞、藝術、政治和宗教;從霍恩角到蘇利斯海灣,甚至超過那裏,如果北極有什麼值得得到的東西的話。這樣我們就有可能把世界上那些遙遠的島嶼和大陸統統弄到手。我們要管理這世界上的事情,不管它願意不願意。世界對此無可奈何。”[3]
這就是還沒有披上“刺繡花邊和華麗包裝”的那個美國,它本來就是這個樣子,赤裸裸的霸權,沒有那麼多的“政治正確”,手裏也沒有高舉着自由、民主、人權的旗幟揮舞不停。
但同時還要看到,正如基辛格博士所説,美國的確也有深厚的理想主義的傳統,這是一種源自於《聖經》敍事的文化取向,堅信美利堅大地就是上帝所説的“應許之地”。所以,儘管出身很野蠻,美國也一直都有成為文明世界領袖的衝動。
毫無疑問,自由、民主、人權這三個觀念,是到目前為止人類歷史上最能打動人心、爭取民心、最具有宗教感召力的三個政治哲學觀念,哪個國家拿到了手裏,就等於擁有了國際政治中的原子彈。所以,無論是出於美國文化的理想主義情結,還是出於美國政治的現實主義算計,早晚是要把這三面旗幟拿到自己的手裏。
自由
自由的實質是自主,但在人與人之間存在權力關係的情況下,主人的自主包含了針對奴隸的權力,而奴隸的自主則包含了針對主人權力的反抗。所以,同樣説自由,主人的自由和奴隸的自由完全是對立的、零和的、非此即彼的,無法相提並論。
從起源上看,自由這個觀念確實來自西方,但卻是來自西方的貴族。13世紀英國的《大憲章》被視為自由主義的里程碑事件,然而,簽署憲章的男爵們從國王那裏爭來的自由,恰恰就包含針對自己領地內的農奴的奴役權力。沒有這些權力的自由是沒有意義的。
從《大憲章》直到18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所謂“英國人的自由”,本質完全相同,人們只看到英國人相對於本國國王和政府的自由,卻無視這些自由的另一面:針對奴隸和殖民地人民的奴役。實際上,自由有多大,奴役就有多大。
然而,自從法國大革命將自由、平等、博愛的觀念傳遍全世界,奴隸們就開啓了自身爭取自由的事業。至遲從1791年海地奴隸大起義開始,自由就與所有被壓迫民族的獨立解放這個世界性運動緊緊聯繫到了一起。當拿破崙1799年宣告“大革命結束了”,並轉過身來派兵鎮壓響應“自由平等博愛”口號的殖民地人民之後,自由這面大旗,實際上就從法國的“第三等級”手中轉到亞非拉“第三世界”手中了。從此以後,所有前殖民地的民族解放和人民建國運動,都是以自由的名義進行的。
在相當長時間裏,民族解放和人民建國代表着真正的自由,這一點確定無疑,前殖民地國家湧現出各自的人民領袖羣體,他們都被稱為“自由戰士”。面對洶湧而來的人民運動,西方也無力挑戰。
但是,二戰成為了一個轉折點。隨着美英法戰勝了德意日,“自由戰勝了法西斯”又成為了主流話語,自由重新成為西方的代名詞。而在戰後的冷戰對抗中,針對社會主義國家的一黨專政和領袖集權,西方進一步鞏固了自身“自由世界”的身份。同時,隨着新興的人民國家從奪取政權轉入鞏固政權階段,都面臨鎮壓敵人、抵抗顛覆的艱鉅任務,不得不強化國家對社會的控制,也就自動放棄了自由這面旗幟。
這就導致了自由大旗的再次易幟。以中國為例,在1940年代末,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是獨裁專制的化身,共產黨領導民間左翼勢力要民主、爭自由。但1949年之後,轉眼之間,隨着冷戰的開始,退居台灣的國民政府成了“自由中國”的代表,大陸共產黨政府成了獨裁專制的化身。這一由美國所主導的二元論定性,一直持續到今天。
民主
民主大旗的易幟,比自由大旗的易幟略晚一些。在二戰後相當一段時間,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叫“民主國家”,都高舉民主大旗,因為它們代表了人民主權、大眾政治理想的最終實現。而西方國家則基於其競爭性選舉制度而自稱為“民主社會”。由於冷戰導致了兩個陣營的分裂,“民主國家”就代表了人民主權、人民國家、人民政治,與“民主社會”所代表的資本家主權、資本家國家和由資本家所主導的政治,形成了對立。
在當時,西方還沒有發明出用一人一票普選和政黨輪替作為民主唯一標誌這個新學説,也沒有對其進行二元化。二戰後起草《聯合國憲章》以及《世界人權宣言》的那段歷史,見證了當時的情況:那時西方國家唯一的鬥爭武器就是“兩黨或多黨制”,但蘇聯代表為蘇聯制度的辯護理由是:在今日蘇聯,資本家作為一個階級已經不存在了,而工人和農民階級可以在蘇維埃制度之下很好地照顧自己的利益,所以創建新的政黨在蘇聯沒有正當性。

而反過來,當蘇聯代表提議在《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七條加入“科學發展應當服務於進步、民主和國際和平” ,並將第二十九條中的“民主社會”改為“民主國家”,又遭到了所有西方國家的一致反對,最終遭到否決。因為在當時人們的認知中,民主和民主國家,就是蘇聯和其他所有社會主義國家的代名詞。[4]
所以毫不奇怪,當蘇聯代表想要做出最後努力,在宣言通過之後的聯大全體會議上又提出4項修正案,其中包括“關於人權、公民權和基本自由的規定擴展到非自治領土內的人民”、“每個人表達和散佈民主觀點的自由不可剝奪”等內容時,也理所當然地遭到了否決。[5]
的確,將“每個人表達和散佈民主觀點的自由不可剝奪”寫入《世界人權宣言》這樣一個提議,當時就是由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提出來的。這看起來恍如隔世,從那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
對於這一場“理論戰爭”,人民大學楊光濱教授在最近出版的新著《讓民主歸位》中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面對來勢兇猛的社會主義運動即大眾權利政治,在與社會主義國家的競爭中,西方思想界必須轉型,轉而論證自己的制度為什麼就是民主的。
一個絕頂聰明的人出現了——熊彼得。在熊彼得那裏,流行幾千年的‘人民主權’即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理論被改造為‘競爭性選舉’;民主就是選民選舉政治家來做決定的過程,而政治家如何做決定、議會如何立法,均不是民主政治的範疇。這樣,熊彼得來了一個簡單的顛倒:傳統的人民主權理論把人民當家作主當作第一位的,而在他那裏,選舉過程是第一位的,人民當家作主是第二位的。經過西方社會科學幾代人的努力,‘熊彼得式民主’在薩託利的《民主新論》那裏得到最完整系統的闡述和肯定,並把‘競爭性選舉’作為類的二分對立,作為劃分有無民主的根本標準,有則是自由民主,無則是極權主義或威權主義。”
熊彼得出版《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是在1942年,薩託利的《民主原理》是1962年,《民主新論》是1987年,正是在這三、四十年的時間裏,經過西方社會科學家幾代人的努力,民主大旗也發生了易幟,美國和西方像變魔術一樣把民主的光環戴到了自己頭上。
人權
今天的世人,看到的是美國官方史學的流行説法:美國從建國之初就是一個強調人權的國家,1789年的“權利法案”(十條憲法修正案),繼承了遠自1215年大憲章等英國早期政治文獻、英國的1689年權利法令直到1776年喬治·梅森弗吉尼亞權利法案這一延續數百年的光榮傳統;而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和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又是以1941年羅斯福在其國情諮文中首次提出的“四大自由”和同年8月的《大西洋憲章》為藍本的。
而第一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由羅斯福總統夫人埃莉諾·羅斯福擔任,又進一步加強了這一敍事。時至今日,人們已經非常想當然地將當今的人權事業,與美國的歷史傳統以及更長的英美自由主義傳統聯繫到了一起,似乎這面大旗自古以來就屬於盎格魯-美利堅族羣,一直為世人所仰視。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歷史還會講給世人另外一個故事:在70年前醖釀成立聯合國時,是古巴、巴拿馬等拉丁美洲中小國家,而不是美國,大力推動了世界普遍人權標準的確立。
當時的情況是:一方面是美英等國保守勢力意圖要將一種“18世紀西方人的人權”標準強加給全世界,另一方面則是古巴等眾多拉美國家堅持一種不分種族、不分文化、不分膚色的全人類普遍人權,反對在這個領域內的“種族中心主義”。
表面上看似乎是人權運動內部的意見分歧,實質不然,其重要意義絲毫不亞於人權運動與納粹運動的鬥爭。因為帶有西方“種族中心主義”的人權標準,對於其他文化,特別是弱小民族,往往就是一種反人權性質的侵害。
最早要求聯合國將一個人權法案加入《聯合國憲章》的動議,就是古巴、智利和巴拿馬三個拉美國家在1945年的舊金山會議上提出來的。而最後確定的憲章文本中,7處涉及人權的行文,以及在《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大量條款,也出自這幾個國家的代表團之手。可以説,如果沒有這些社會主義者的堅持和鬥爭,“普遍人權”的概念就只會是羅斯福首倡的“四大自由”那個範圍,不大會包括進生活水平提高、充分就業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等方面的“基本人權”、“平等權利”和“社會進步”這些內容。
在1948年巴黎會議上,針對古巴提案中關於勞動者工資權利條款的投票中,參會代表團分成了尖鋭對立的兩大陣營。支持方除古巴外,還有波蘭,烏克蘭,蘇聯,委內瑞拉,南斯拉夫,阿根廷,白俄羅斯,智利,古巴,捷克,丹麥,多米尼加,埃塞俄比亞,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和墨西哥。而除了丹麥之外的所有“北大西洋”國家,包括美國,全都投了反對票。[6]
表面上看,《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的最後文本,實現了妥協,整合了各方立場,事實並非如此。自那時起,“一個人權,兩種表述”的情況一直持續。直到1966年,聯合國又另外撰寫了人權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留了這個分歧。
但美國自冷戰結束後就開始在人權問題上反攻倒算,不再承認當初的妥協,越來越片面強調政治權利意義上的人權,甚至一度提出“人權高於主權”的口號,以此作為武器,在各個非西方國家煽動親西方反對派,進行顛覆活動。
以克林頓政府時期“人權高於主權”的口號為標誌,自由、民主、人權三面大旗全部完成易幟,大致的時間點是:自由的易幟在二戰結束到冷戰開始這段時期,民主和人權的易幟在冷戰開始到結束這段時期。自此,美國夢想成真,終於披上了“政治正確”的華麗外衣,站上了道義制高點。
作繭自縛
近現代以來的人類歷史一個重大的經驗教訓就是:人類社會決不能被“宏大敍事”所主導。共產主義是宏大敍事,自由主義也是宏大敍事;共產主義的“大詞”包括革命、階級、鬥爭、專政等,自由主義的“大詞”就包括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但無論是什麼主義,一旦“大詞”被高調宣揚和運用,一定物極必反,走向自己的對立面。
中國已經通過文革和改開很好地吸取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但美國還沒有。冷戰的結束被美國視為是自由主義宏大敍事的勝利,意識形態“軟戰”的勝利,自由、民主、人權被進一步高調宣揚和運用。
這種高調宣揚和運用,對於美國實際上是雙刃劍。一方面作為道義武器,有力地打擊了東方集團和第三世界國家,成為美國全球戰略中的重要工具;但另一方面,卻也在美國國內導致了嚴重的政治和社會問題,主要表現在“政治正確”路線大行其道,實用主義政策無法施行,兩黨都用“大詞”當作黨爭武器,形成“否決”政治,決策機制癱瘓,導致政治衰敗。
“政治正確”路線從克林頓時期開始加速,到奧巴馬時期,美國已成為一個被自身的意識形態所捆綁、作繭自縛的國家,百病叢生,衰敗嚴重,積重難返。
這就是當前靠“反政治正確”而崛起的“特朗普現象”背後的意識形態原因。
註釋:
[1] http://www.guancha.cn/KeLaiMenSi-WeiJing/2016_03_09_353337.shtml
[2] https://www.rt.com/op-edge/334769-trump-obama-elections-us/
[3] 愛德華·W·薩義德:《文化與帝國主義》
[4] 同上
[5]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