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鈞:柳巖伴娘風波——那些婚俗陋習都是怎麼來的?
前段時間,娛樂明星包貝爾與包文婧的婚禮上,伴郎團集體將柳巖架起欲扔到水裏一事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從3月30日事件被曝出開始,伴隨着當事人的兩撥公關表態,短短三天時間,事態逐步發酵升級。網友一方面對包貝爾的伴郎團難以容忍,紛紛譴責,並對柳巖表示同情,另一方面則對中國傳統的婚俗陋習展開了思考與批判,否定那些早應被時代拋棄卻仍存在的婚俗陋習。事實上,在中國的傳統婚俗裏,對新娘和伴娘的調戲捉弄由來已久,正如李安在《喜宴》中所描繪的那樣,男賓客對伴娘和新娘的捉弄正是國人五千年來性壓抑的結果,是性慾宣泄的表現。

柳巖伴娘照
説起捉弄伴娘和喜娘不得不説一下傳統的婚姻制度。人類社會的婚姻制度最開始的形式是以暴力方式完成的搶奪婚。進入父系社會之後,女性的地位便開始下降,甚至在一段時期內逐漸成為男性的附屬物。如同野生動物爭奪配偶一般,在生產力極度匱乏的情況下,人們通過武力爭奪女人,並用以延續血脈。在這種不穩定的婚姻關係下,婦女被當做物品資源一般,而且隨時面臨着再次易主的風險。女性遭受不平等對待,也是從這個時期開始的。

搶奪婚
隨着社會的進步,搶奪婚逐漸被代價婚所取代。代價婚是指通過相對和平的手段建立的婚姻關係,比如男方通過支付金錢將女子買回家並結婚的買賣婚,這種陋習目前來看是違法的,但即便是現在,買賣婚在我國不少農村地區裏還時有發生:一些娶不到妻子的男性家庭為了延續血脈,便從外地的人販子那裏買媳婦。另外兩種形式的代價婚分別是服役婚和交換婚,前者是男方家庭貧困到女方家服役來換取結婚;後者是兩個各有男女孩子的貧困家庭,互相將女兒嫁給對方兒子來抵消雙方彩禮。雖然在代價婚中,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依舊擺脱不了被當做物品的命運,直到聘娶婚的廣泛推行。
聘娶婚出現在周代,是我國漫長的封建時代主要採取的婚姻制度,男方向女方家求親並納送一定的聘金和聘禮後即可取得婚姻資格。早期的聘娶婚是比較文明的,但是隨着社會演化,一些婚俗陋習開始出現,其中尤以對新娘地位的貶低以及對新娘伴娘的調戲最受詬病。
按照現代人的觀念,婚禮中迎娶新娘的時刻,本應是婦女地位“最高”的時候。然而封建時代歧視婦女的社會心理使得新娘的地位成為了婚禮中最低的那個。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新嫁娘成了不可接觸的人物,必須用蓋頭、彩轎嚴嚴實實地包裹起來,既不准她看見外邊,又忌諱婚禮途中人們看見她。因為民俗認為,新娘身上帶有煞氣,這種煞氣會對夫家帶來不幸,因此需要遮蓋嚴實進行衝煞後才得以見人。
比如,江蘇揚州人害怕新娘把魔氣、邪氣和污氣帶入洞房,會要求新娘在入洞房時從放有斧頭(砍掉三氣)、大葱(沖走三氣)的凳子上爬過去。比如《三國演義》中孫權妹妹和劉備的洞房裏置有武器,除了烘托孫權妹妹的性格,很可能也是衝煞氣風俗的某種反映。

《三國演義》中孫權妹妹與劉備
不過相比新娘身體上需要被遮蓋嚴實外,受到男賓調戲則是更惡俗的事情。眾所周知,國人天生愛熱鬧,尤其在像婚禮這樣的場合下更是如此。婚禮應該受到祝福,但前提是以文明友善的方式送出祝福,可婚禮中的鬧新娘卻野蠻無比。其“文鬧”者,淫詞戲語信口而出;其“武鬧”者,下流動作不堪入目。
比如在江西吉安一帶,賓客每呼一聲, 新娘必須向其下跪,而受跪者可以不回禮。鬧新房者以此為樂,而新娘之腿苦矣,經常有一些新娘因此習俗而膝蓋受損。再比如湖南衡陽一帶有“打傳堂卦”這個婚俗,婚禮間讓親友扮作堂官、差役,拘新人及其翁姑跪堂下,命翁姑教新人以房術,新郎、新娘必須當眾再述一遍,否則鞭笞從事。因為婚俗如此,很多新人都敢怒不敢言。
最下流的當屬晉南一帶曾經流行的“吃鮮桃”,眾男賓逼迫新郎解開新娘上衣並當眾吮吸其乳頭,若新娘害羞不讓,眾人便將新娘扳倒仰卧於牀,並強拉新郎伏在其上,眾人再壓在新郎身上,直到新娘求饒同意讓吃“鮮桃”為止。種種情景,無不表現出對新娘的人格與肉體的侮辱。
而賓客長久被壓抑的性慾並不聚焦於新娘一人,甚至將魔爪也伸向同行而來的伴娘,對其進行調戲。本來最初設置伴娘是為保護新娘,防止新娘被擄走的替身。比如周星馳的《唐伯虎點秋香》中,華老夫人最後刁難唐寅的時候,一連派出一個伴娘團,就是充當秋香的替身,混淆唐寅視聽。

《唐伯虎點秋香》
在很多地方,為了緩解新娘被惡搞的程度,新婚伴娘一定要選年輕漂亮的女子,這樣參加婚禮的男賓就不會全集中於調戲新娘,而是主要針對伴娘。比如在江蘇淮安一帶,成年男子去鬧洞房,主要目的是侮弄新娘和伴娘。江西萍鄉一帶則由男家告知女家,聘請一兩個容貌清麗、歌曲工雅的青樓女子充當伴娘,在婚禮當日與新娘一同前來。一般親友聽説伴娘非常的美麗,必定紛紛趕來,灌伴娘喝酒,然後任意調戲,更有甚者直接與伴娘偷香苟合。鬧伴娘在這種情況下竟然成為一種變相的狎妓,成為輕薄男賓發泄性慾的行為。
中國傳統社會里,男女禮教之防非常嚴格,尤其在宋代,青年男女的正常交往受到限制,壓抑到了極點。在封建時代以婦女為玩物的大男子主義的潛在影響下,輕薄男性常利用各種機會圍觀婦女,評頭品足,甚至調戲、侮弄。這種機會包括元宵燈會、廟會以及鬧洞房,比如《水滸傳》中高衙內在廟會上調戲林沖夫人這一場景,就反映了這個時代下壓抑的男女情慾。不過相對於高衙內在公開場合調戲良家婦女這種高風險的事情,婚禮上調戲伴娘則是更好更安全也更合法的機會。

《水滸傳》中的高衙內
不管是鬧新娘還是鬧伴娘,這些都是對女性的歧視與侮辱,而這一陋習的源頭則是封建時代領主所享有的“初夜權”。所謂“初夜權”是指在封建領主的土地上,每個新娘的第一夜必須無償交給領主,這種制度到民國時期在西藏地區以及淮北的徐淮海圩寨仍然存在。而隨着一夫一妻制和私產製度一同成立,人們不再願意將自己私有的婦人供別人優先享用,於是初夜權制度開始柔和化,把實際上的初夜交接,變為形式上的戲謔,作為退讓,在新婚的初夕賓客對新婦,可以逾越禮法進行狂嘲浪謔,甚至於一切難堪的淫詞鄙語、 猥褻行為,都在許可之列,於是便出現了鬧新娘和伴娘的婚俗。
但總的來説,鬧新娘鬧伴娘的行為都是封建時代遺留下對婦女造成歧視和侮辱的惡俗儀式。隨着社會進步,前述的種種“武鬧”已經迅速消退,然而,無論是這些年新聞中爆料出的伴娘被猥褻、性侵,還是前幾天柳巖遭遇到的伴郎團“玩笑式”遊戲,都反映出這一封建陋習還有着不少的擁護者。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傳統婚禮是以往禮制與民俗的糅合,而隨着社會的進步與文明的開化,傳統文化中受人詬病的糟粕也應當摒棄。移風易俗有時候不僅僅依靠社會的道德約束,更重要的是在法律層面上的支持。
翻頁查看動圖,回顧柳巖伴娘風波事情經過

眾伴郎抬起柳巖

到池邊準備丟人

賈玲救美,推開伴郎

柳巖趕緊抱住賈玲

風波結束後,柳巖整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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