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大:公民參選不得接受境外資助
據華龍網4月5日報道(首席記者 徐焱 實習生 陳思)近日,《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細則》在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修改通過,並已開始施行。此次修改根據新修改的選舉法,增加了公民參選不得接受境外資助、公佈當選代表名單等內容。

人大代表投票
據瞭解,此次對細則的修改主要涉及20個條文,修改後細則共有64條,比原細則增加5條。
重慶市人大法制委方面介紹,本次修改根據新修改的選舉法,增加了公民參選不得接受境外資助的規定,對於違反的,將不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已列入名單的從名單中除名,已經當選的則當選無效。
新細則還規定了選舉委員會或者代表大會主席團除確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並予以宣佈外,還要公佈當選代表名單;代表職務被罷免或者辭去代表職務的請求被接受的,相應撤銷或終止從代表中產生的職務。並完善了代表資格審查、候選人差額數等內容,規定間接選舉市人大代表和全國人大代表時的差額數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辦法確定。
此外,由於選舉法和代表法調整的範圍有所不同,修改後的細則將實施代表法辦法關於罷免代表的內容,調整為實施選舉法細則的規定,相應刪除實施選舉法細則中代表出缺的八種情形。同時完善了代表罷免、辭職、補選的程序及相應的資格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