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原主席巴特爾履新國家民委黨組書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據國家民委官方微信消息,4月8日,國家民委組織召開“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國家民委黨組書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巴特爾出席會議並做重要講話。據瞭解,這是巴特爾首次以國家民委黨組書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身份出席公開活動。

國家民委黨組書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巴特爾出席公開活動
今年3月30日,巴特爾辭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職務,布小林成自治區代主席。此後有消息稱,巴特爾赴國家民委任職。
昨日(8日),國家民委官方微信號報道,國家民委舉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國家民委黨組書記、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巴特爾在大會上發表講話。
不過,截至觀察者網發稿,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的“領導之窗”中尚未出現巴特爾的名字。

國家民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主會場
在國家民委昨日舉行的會議上,巴特爾指出,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中央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部署,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大舉措,是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契機,是全體黨員錘鍊黨性、提升自我的重要平台。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中國夢為引領,不斷完善治國理政頂層架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開創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新境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就是這些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最集中的體現。我們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最新決策部署上來。
巴特爾強調,近3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繁榮發展,民族地區不斷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不斷鞏固,民族工作呈現出繼往開來、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以“兩學一做”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好黨的民族理論政策,特別是十八大後黨中央關於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發揮各地各部門各行業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切實把各族幹部羣眾的思想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統一到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上來,具有非常重要、非常緊迫的現實意義。
巴特爾指出,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基礎在“學”,要把黨的思想建設放在首位,以尊崇黨章、遵守黨規為基本要求,以用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全黨為根本任務。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着眼點和落腳點在“做”,就是要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就是要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具體到民族工作領域,特別要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特別”好乾部標準,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立場特別清醒”,做到“維護民族團結行動特別堅定”,做到“熱愛各族羣眾感情特別真摯”。
巴特爾強調,“學”得怎麼樣、“做”得是否合格,最終要體現在推動中心工作、促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上,要以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新成效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新發展。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就是要把學習教育與民族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完成本部門本單位各項任務緊密結合起來,實現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手抓、兩促進。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是做好新時期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為此,我們首先要自己學深學透,結合工作實際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用重要論述精神統一本部門本單位的思想認識,真正掌握民族工作領域中的“話語權”。
巴特爾強調,“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也是我們各級黨員幹部奮發有為、建功立業的衝刺期。我們要保持幹事創業、開拓進取、決戰決勝的精氣神,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築中國夢”為目標引領,持續推進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抓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實施分工方案的落實工作,確保全面完成黨中央交給的各項任務。要繼續協調推動中央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的差別化政策落地,集中資源和力量打好民族地區脱貧攻堅戰,切實抓好對口援疆援藏工作,確保中央關於“全面實現小康,一個民族都不能少”的承諾得以兑現。
巴特爾指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面對的是全體黨員,層級多,範圍廣。各級黨組織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講究方法、注重實效,按照中央和委黨組確定的方案,把學習教育這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巴特爾簡歷
巴特爾,男,蒙古族,1955年2月生,遼寧康平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1981年12月入黨,1973年1月參加工作。
1973.01—1978.11內蒙古自治區鄂温克旗烏蘭牧騎工作;
1978.11—1980.08內蒙古自治區海拉爾蒙古族師範學校蒙文大專班學習;
1980.08—1983.10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黨校教員(其間:1982.02—1983.07在內蒙古自治區委黨校師資班學習);
1983.10—1984.12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委員會書記;
1984.12—1986.05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
1986.05—1992.04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其間:1988.02—1988.07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9.11—1990.11在日本國海外技術者研修協會東京研修中心學習經濟管理;
1991.04—1992.04掛職任北京市朝陽區區長助理);
1992.04—1994.03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1994.03—1994.12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
1994.12—1998.02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市長;
1998.02—1999.03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1995.09—1998.07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9.03—1999.12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9.12—2001.12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
2001.12—2008.03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紀委書記;
2008.03—2009.0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代主席、政府黨組書記;
2009.01—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政府黨組書記(2006.09—2009.07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16.03— 辭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職務
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