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城鄉失獨殘獨家庭扶助標準統一 傷殘每月270死亡340
今後,農村的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失獨、殘獨)家庭扶助標準將提高到與城鎮一致的水平。
4月17日,國家衞生計生委網站發佈消息,財政部、國家衞計委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以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意見指出,對於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農村家庭,以往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將分別提高至每月270元和每月34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
國家衞計委指出,我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以來,廣大羣眾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為控制人口過快增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目前,一些家庭由於獨生子女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成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難。

國家衞計委官網顯示,2008年,國家開始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按照規定,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週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
隨後,2012年,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漲至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和135元(死亡)。
關於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最近的一次標準制定是在2013年。2013年底,國家衞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從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社會關懷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其中,特別扶助金的標準為: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
但這一標準仍然偏低。實際上,這一標準僅相當於部分省區的最低生活標準。例如,甘肅2015年城市低保標準為345元/月;農村低保一類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為205元/月,二類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為160元/月。四川省201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370元/月,農村居民為190元/月。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統一提高到710元/月。
雖然失獨父母可以同時領取失獨扶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但從性質上看兩者不應處於同一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是對某個家庭由於能力、條件和機遇等原因而處於貧困狀態的一種補償,具有公共福利性質;失獨扶助金則是國家對因服從獨生子女政策而作出犧牲的家庭的補償,是責任性賠償。研究數據表明,獨生子女家庭並沒有比非獨生子女家庭更富裕。尤其是在農村地區,“少生快富”不具有普遍意義。
而在這幾年前。失獨家庭的維權行動也在各地興起。
2012年時,媒體報道稱我國至少有100萬個失獨家庭,每年新增失獨家庭7.6萬個。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家庭都考慮生二胎,防止晚年喪子之痛。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面決定實施“單獨二孩”,僅僅兩年之後,十八屆五中全會,中央決定放開“全面二孩”
據國家衞生計生委統計,我國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夫婦有9000萬對左右,60%在35歲以上,50%在40歲以上。對於這些符合條件的高齡孕婦家庭而言,相較於成為“失獨家庭”的風險,他們更易接受生育第二個孩子的風險。但對於年齡偏大的失獨父母而言,從“單獨二孩”到“全面二孩”政策,他們只能是沉默的旁觀者。
**2015年5月5日、6日和7日,部分來自全國的失獨家庭成員在北京向國家衞計委表達訴求。**5月6日,國家衞計委副主任王培安以及國家衞計委法制司、家庭發展司的官員與5名失獨家庭代表召開協調會。國家衞計委方面已針對失獨家長們的訴求,作出部分回應。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要求,關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各地在經濟扶助、養老照料、醫療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廣泛開展了各種扶助關懷活動。
同樣在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對於部分家庭發生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的情況,修正後的法律規定,在本法實施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根據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按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予以幫扶和扶助。在新法實施之後,按照法律的規定,因為已經允許所有公民都可以生育兩個子女,所以在新法之後對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再出現類似的情況就不再參照過去的辦法。
國家衞計委基層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表示,根據人口計生法修改決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也就是説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 只生一個子女的家庭,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即使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後,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規定獲得幫助和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