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將不再接受谷歌圖書掃描案的上訴請求
去年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U.S. 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裁定谷歌的圖書掃描項目合法,駁回了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控告谷歌大範圍侵犯版權的指控。然而美國作協仍不滿判決結果,在今年1月繼續就版權費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今天這起長達11年的版權糾紛將就此落幕,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將不再接受此案的上訴請求。
谷歌圖書掃描項目旨在通過對圖書進行大規模數字化掃描,創建全球最大的數字圖書館,為用户提供搜索便利。自2005年穀歌宣佈推出圖書掃描項目後, 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就發起訴訟,認為谷歌掃描圖書的行為是侵權的。

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也宣告了谷歌圖書掃描案的正式結束。美國作家協會對美國最高法院的這項決定感到“失望”。谷歌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非常感謝最高法院保持與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一致的裁決意見,認為谷歌圖書掃描項目極具變革性。”
美國作家協會於2005年起訴谷歌侵權,稱谷歌掃描書籍、通過Google Books在網絡上傳播。谷歌從2004年起開始圖書掃描項目,迄今已掃描了超過2500萬本圖書。需要指出的是,谷歌並非整書掃描,而是僅掃描圖書一小部分章節,其目的據稱是為方便用户輕鬆搜索圖書並查看摘選。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一份裁定報告中表示,賦予作家協會以集體訴訟形式對谷歌提出起訴的權利是不成熟的,地區法院應該首先考慮谷歌公司的觀點,即谷歌公司可以根據美國專利法的合理使用原則展示圖書的片段內容。
曼哈頓聯邦地區華裔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作出的判決稱,谷歌掃描圖書是一種“公平使用”之舉。原因是其“極具變化性”,而且並未對原創著作市場造成損害。他在判決書中寫道:“谷歌圖書(Google Books)提供了重大的公共利益”,並將其稱作“一種必不可少的研究工具”。
陳卓光還指出,谷歌的圖書掃描服務增強了盲人接觸文學作品的能力,而且還有助於保存一些老書,以免這些老書由於物理性的腐壞而失傳。
與此同時,陳卓光還駁回了原告方的一種理論,即谷歌的圖書掃描計劃令作家的收入受損。他指出,谷歌並未出售被其掃描的圖書,而且也並未把圖書的整體內容全部呈現在網民面前。由此他得出結論稱,谷歌圖書有助於讀者找到新書,從而相當於能給作家帶來“新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