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斯圖:常州污染事件的禍首,可能已經溜走
化工廠違規排放埋下隱患、數百名學生體檢異常、媒體曝光與政府公告對質……這些常見於電影中的元素最近在江蘇常州上演。新聞標題寫道《不該建的學校》、《“毒地”再現》、《央視報道有“硬傷”》……大家似乎忽略了前科累累的化工廠為何屢教不改?常外事件平息後,環境能否恢復?作為“被城市規劃”的普通人,距離“毒地”有多遠?如果不能回答這些問題,那麼今天在為孩子們揪心的你我,很有可能無法保障自身的安全。
前科累累的化工廠
此次事件主角常州外國語學校一街之隔的肇事地塊,曾經是常隆化工、常宇化工、華達化工三家企業的工廠原址。其中,常隆化工是一家生產農藥和其他化工中間原料的化工廠,由號稱“農藥第一股”的上市公司諾普信主要控股。常宇化工和華達化工均為生產苯相關化工品的公司。此類化工品又稱為“芳香族化合物”,易揮發、難降解,一向是大氣污染治理當中的“老大難”問題。

學校用地與三家化工廠原址方位示意圖
不過,“有毒”並非原罪,只要處理得當,依然能保障排放後的環境友好。然而不幸的是,這次常州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常隆化工不僅劣跡斑斑,且違規排放屢禁不絕。
早在2012年,常隆化工就因為偷排廢水被發現而導致控股公司諾普信公開增發股票失敗;2013年,常隆化工又遭到工作多年的職工爆料,稱其在搬遷前挖坑填埋無法處理的危險廢物和向長江中排放廢水;2014年11月,常州市環保局接羣眾舉報,在常隆化工新址發現其任意關停廢物、廢水的處理裝置,焚燒爐的廢氣吸收裝置也形同虛設;2015年9月,靖江一家養豬場老闆舉報場址下埋有大量廢物,經調查常隆化工的廢料也有在此排放的證據。這家化工企業,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別成為了常州市十大環保案例和環保部通報批評的對象。
搜索發現,這樣一個“慣犯”,直到2015年初,才受到了泰州環保聯合會的起訴,因偷排廢水被江蘇高院二審判決8500萬元的罰款。這一事件中,以常隆化工為首的6家企業共獲罰1.6億,被稱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的第一隻大老虎。
8500萬罰款不算少,但是來得有點遲。常隆化工從舊址到新址,都身陷污染舉報中,要知道這可是一家所謂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為什麼屢教不改?利益的驅動可以説是這一現象的解釋之一。小型的化工廠、石化廠多以薄利多銷為指導原則。某些化工產品每噸毛利約300元,處理由此生產的一噸廢物則需要200元,而偷排廢水只需要10~20元/噸的成本(若自有通河管道則幾乎免費)。來自中小企業的野蠻競爭,甚至使得有些國企和外企也加入了偷排大軍。
另一方面,環境監測完全跟不上化工廠的擴張速度。保守估計全國各類化工廠家以十萬計,其中包括大量打一槍換一地的迷你化工廠。與此對照,全國目前僅有近10萬環境監測人員,難不成要他們每人都24小時坐鎮在一個廠裏?執法人手不足,讓企業主們逍遙法外,白天憋着不排,晚上開閘猛排——這已經是化工行業的潛規則。
常州事件中,化工廠已經遷址多年,但“毒源”不是一天兩天留下的,除了常州還可能有別處埋有“生態炸彈”。多年痼疾能不能被2015年頒佈的“史上最嚴環保法”根治?僅從常隆化工的先例來看,違法成本是提高了,此後的污染醜聞也似乎剎住了車。更深入更廣泛的效果,還需要拭目以待。
我們該離化工廠多遠?
回到常州事件,即使企業利慾薰心,學校又怎麼能夠在這樣的污染場地當中修建?更令人氣憤的是,常州外國語學校新校區的建設,在環境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出來之前就已經開始了。
遺憾的是,“先建後批”是不少新建項目最常見的違規操作。環境影響報告需要經過多方面審查,尤其是在申報國家審批和徵求公眾意見的環節會消耗大量時間。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開發商來説,在環評報告發布之前項目往往就已經提前上馬。
按下提前動工這個涉嫌違法的因素不説,在已經搬遷的化工廠原址一街之隔之處建設新學校,是否為國家法法規所允許呢?我們居住的小區、學校是否會建在化工廠附近?
此處需要了解“衞生防護距離”這個參數。“衞生防護距離”是根據各個行業所可能產生的污染,規定相應廠房和居民區、學校、醫院之間必須保持某個距離。根據常州外國語學校地塊原有三個廠家的產品特性,參考含苯染料中間體生產廠商的防護距離。該類廠區為一級防護對象,“衞生防護距離”為1000米。即使是二級“衞生防護距離”也有500米。也就是説,如果幾所化工廠沒有搬走,將相距僅100米的地方用作常州外國語學校校區是存在極大風險的。
不過,嚴格來説,1000米乃至500米的防護距離並不適用於此次事件。該校的環評項目是在2012年進行的,而當時常隆化工廠已經搬遷。但隨着近年中國城市的發展,市內學校遷址到郊區乃至工廠區的情況在逐漸增多。有些廠房一建好,居民區的規劃就已經貼到了廠區的邊上,真不敢保證每一個公共活動區域都能符合上述“防護距離”的標準。如果説常外事件中“先批後建”是由於工廠搬遷而存在“僥倖”的理由,那麼阻止公然貼近危化品廠房建造公共活動設施應是城市規劃責無旁貸之事。
常州外國語學校還有救嗎?
常外事件之後,追責相關責任人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下一步,我們需要關心的是學生的健康如何得到保證。目前的整治進行到哪一步?能解除風險嗎?
自事件發生以來,被媒體有意無意忽視的一個事實是,早在2011年常州環科院就對這一塊廢棄場地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該院更在2013年拿出了污染場地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復工程方案。確定的技術細節為“異位-資源化利用和局部區域隔離”。也就是將地表下六米的土挖出,高温處理後製成水泥;而六米以下的土壤用防水層進行覆蓋,防止其污染物順地下水滲出。至於已經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則以注入氧化劑的方法進行修復。
該方案從2013年10月份開始運行。直到2015年9月份常州外國語學校的學生搬遷到新址,發現該地區土壤修復工程產生異味。常州市環科院根據該校師生的反映緊急制定了《修復工程空氣異味緊急處理方案》。其方法主要是在污染場地被翻出的土壤上,使用乾淨的粘土覆蓋,使臭味而不再溢出。在覆土封蓋之後,還計劃種植樹木、建立綠地。積水池內的廢水則使用密封的槽罐車運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並噴灑生物除臭劑。
這一系列的術語可能太麻煩了,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城市的危險垃圾焚燒廠採用的就是這一種處理方式。對焚燒後殘留的固體飛灰採用以隔水層隔絕、乾淨的土壤覆蓋的方法,在覆蓋層穩定之後再種植樹木。在二期覆蓋工程完成之後幾乎看不出來這裏是廢物填埋場。對於地下水的處理也算比較中規中矩。目前地下水的治理技術仍然不發達,對付已經被重度污染的地下水人們往往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注入氧化劑並非效果最好的方法,但性價比最高。可以説,如果該修復方案和緊急預案正確實施,此處的環境應符合有關規定。
今年1月份,常州市環境檢測中心驗收了這個修復項目時的報告也驗證了修復的有效性。其“重點核查覆土土質及厚度、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等關鍵材料,認為提交的驗收材料齊全,相關報告編制規範,內容及附件資料翔實,工程實施程序規範,完成了既定的修復任務,達到了土壤修復技術方案調整報告的相關要求。”對於市民和學生家長關心的空氣質量因素,常州環境監測中心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均表示“所有空氣指標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
“溜走”的罪魁禍首
行文至此,結論和現象發生了矛盾。如果治理措施和結果都令人滿意,那學生在搬遷之後發病的現象又該怎麼解釋呢?
根據筆者的觀察,此次事件導致學生生病的罪魁禍首,恐怕就存在於修復施工過程中。修復施工項目雖然是環保項目,但本身也需要進行環評。在修復工程方案的附錄地圖當中,常州外國語學校被標為“在建”項目。工地和已經接納學生的學校,其環境敏感程度顯然不同。類似於這樣的重度污染區域修復,其衞生防護距離要求不亞於原廠生產時的要求。應急預案和調整方案的批准實施都是今年年初的事情,而在此之前,學生們已經暴露在修復場地一街之隔的校園裏長達一個學期!遺憾的是,去年就有報道,有家長前往修復工地要求停止工程,卻遭到了拒絕。
修復工程是一個動態過程,現在再想追溯施工時的污染物排放已經不可能了。如今即使環保部巡視組在常州進行再嚴密的調查,也只能得到常州現在的污染物數據。曾經困擾學生們的那些施工污染早就隨着大氣的流動而消散。再想找到追責的證據已是困難重重。——於是乎,又一個環保漏洞浮出水面。
反觀本次事件,中國的環保困境一覽無餘:化工廠商受到市場的惡性競爭,為了節約成本而忽略環保;立法不完善,使得守法成本遠高於違法成本;環評不獨立,項目上馬是硬道理;城市發展過快,衞生防護條例貫徹效果存疑;工業廠區歷史遺留,修復工作左右為難。所有這些因素共同發力,才引發了今天這個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
作為一個環境工程的科班生,筆者也深感無力。有據網絡雞湯説過“真正的勇敢,並不是無所畏懼;而是明明知道害怕,卻還是要勇往直前”。環保是一個慢工出細活的過程,這40年來遺留的問題可能需要耗盡幾代人的時光才能夠解決。一方面我們需要加強立法、嚴格執法,使得新的污染不再出現;另一方面還是要加大投入對付過去的留存,既然已經陷入了“先污染後治理”,那就踏踏實實地先治理起來。
化石解讀:
“不過,‘有毒’並非原罪,**只要處理得當,依然能保障排放後的環境友好。**然而不幸的是,這次常州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常隆化工不僅劣跡斑斑,且違規排放屢禁不絕。”
就是因為這些老鼠屎,才導致PX項目也不能被公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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