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2016”行動啓動:決不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21日消息,日前,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召開會議,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研究部署2016年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宣佈啓動“天網2016”行動。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召開會議
國際追逃追贓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重要舉措,關係黨心民心和我國國際形象。當前,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為再接再厲,乘勝追擊,根據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深入開展“天網”專項行動。
“天網2016”行動由多個專項行動組成。其中,繼續由公安部牽頭開展“獵狐行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結合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組織部、外交部、公安部和中央紀委機關開展出國(境)證照違規問題專項治理行動。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主任黃樹賢指出,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任務十分艱鉅,要堅決落實黨中央部署和要求,思想更加重視,信心更加堅定,行動更加堅決,多管齊下,綜合施策,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決不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要全力開展“天網2016”行動,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不斷取得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新成效。
百人“紅通令”公佈一週年:26人歸
案另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在官方集中公佈百人紅色通緝令名單一週年之際,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開通報,已有26名嫌犯歸案,其中半數涉嫌貪污罪,有人涉案金額高達9400萬元。
26人之中,有13人涉嫌貪污罪,包括戴學民、李華波、顧震芳、楊進軍、方翠英、朱振宇、邱渤海、裴健強、黃玉榮、儲士林、付耀波、張清曌、常徵等。

2015年5月9日,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其中,原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戴學民涉嫌貪污1100萬元,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涉嫌貪污公款高達9400萬元,一度引發關注。
在上述13名涉嫌貪污罪的紅通嫌犯中,還出現了共同貪污的案例。據中紀委網站通報,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案件審理科原科長付耀波、原出納員張清曌,二人涉嫌於2008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公款2996萬元,2014年9月一起潛逃出境,先後流竄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格林納達、聖格等國。
根據中紀委2015年12月5日的通報,上述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河南省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等職務的黃玉榮,不僅涉嫌貪污,還涉嫌受賄犯罪。
除了黃玉榮,歸案的嫌犯中,另有3人涉嫌受賄罪,其中兩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
此外,百人“紅通令”名單上唯一涉嫌行賄罪的嫌犯也已落網,即曾任大連春鳴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巴連孝。
歸案的其餘9人,所涉罪名還包括“挪用公款”、“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詐騙”、“職務侵佔”、“洗錢犯罪”等。
近半系被勸返 嫌犯坦言在國外多年備受煎熬
中新網記者統計發現,勸返和遣返是重要的追逃方式,此外還有國內緝捕等情形。
具體而言,26人中,12人系被勸返,上述黃玉榮、巴連孝等人均屬此種情形。

“百名紅通”4號嫌犯黃玉榮從美國回國投案自首
多年漂泊海外的黃玉榮在抵達北京首都機場時表示,“我回到了祖國,回到了家。我堅信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我對國家法律充滿信心,一定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交代清楚自己的問題。”
全國第24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常徵在抵達廣州白雲機場後表示,回國投案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的正確抉擇。在國外多年,無法對父母盡孝、無法與親人相見,備受煎熬。現在回到祖國,一定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坦白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除了勸返,另有10人是被遣返回國,包括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楊進軍,以及潛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等等。
其中,楊進軍是美國首次向中國遣返公開曝光的“百名紅通人員”,李華波案件則是中國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微信公眾號今年1月6日披露的信息,“百名紅通人員”中另有2人死亡,2人在國內被緝捕。
“百名紅通人員”中首個落網的戴學民便是國內緝捕。根據中紀委的通報,他是“改換身份持外國護照潛回國內”被緝捕歸案的,落網時間是2015年4月25日上午11時,這距官方發佈百人紅色通緝令尚不足三日。
另據媒體報道,在中國境內被捕的還有朱振宇。他逃往美國後於2004年回國,此後再無出境記錄。專案組經過長期駐點偵查後確定其家人在上海生活。在“親情攻勢”下,朱振宇最終選擇主動投案。他坦言,“這些年來一直在偏僻的地方東躲西藏,生活十分困窘,希望寬大處理。”
外逃時間不一:有人僅1年多,有人長達17年
據中新網記者統計,歸案的26人之中,潛逃時間在5年以內的達到16人,佔比六成以上;外逃時間6-10年的達到4人;11年以上的達到6人。
外逃時間最短的是龍巖市天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黃水木,從2014年5月出逃到2015年7月歸案,歷時僅一年兩個月。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外逃時間最長的為上海倍福來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張麗萍,1999年8月逃往泰國,後長期藏匿於秘魯,直至今年3月27日被勸返回國,潛逃境外時間長達17年。
有文章曾指出,別小看了潛逃的時間,這其中暗藏着大學問。潛逃時間越長、追逃的難度越大。很多外逃人員在出逃前擬定詳細周密的計劃,變換身份、在多國流竄。他們從一國竄到第二國,再竄到第三國,在確定行蹤的過程中需要與多國司法執法部門配合,耗時會比較長。
藏身何處?美國最多,加拿大次之
已歸案的26人之中,有6人曾逃往加拿大,或將加拿大選為逃往目的地;曾逃往美國的有4人;共計約10人曾逃往新加坡、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
不過,也有人選擇逃往加納、幾內亞等較為“冷門”的非洲國家。甚至還有人藏身澳門,即廣州市新塘鎮大敦村原黨支部書記吳權深。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官方去年公佈百人“紅通令”名單時就曾指出,逃往美國的最多,為40人;逃往加拿大的次之,為26人;新西蘭、澳大利亞、泰國、新加坡等也是外逃人員相對集中的國家。
為什麼外逃腐敗分子都喜歡往美、加跑?中紀委曾撰文指出,“這就牽涉到我們與美國、加拿大之間引渡條約缺位的問題。”
據悉,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追逃只能通過替代性措施即勸返、遣返、異地追訴的方式來實現。因此,一直以來,西方國家是追逃追贓的重點,同時也是難點。
關於2016年追逃追贓工作,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副局長蔡為曾透露,將全面摸排外逃人員境外藏匿地,再集中公佈一批外逃人員“紅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