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方案落地 網貸平台將實現“一户一檔”
據一財網4月22日報道,網貸平台將實現“一户一檔”。網貸機構將依據其是否滿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以及在業務過程中是否踩“紅線”、是否有非法集資等違法情結等,而被分為三個檔次: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

“我們下一步會對本地網貸平台逐一排查,摸底的內容很細,除了股東和法定代表人,還要看實際控制人,也看平台的產品情況、標的真實性、資金來去,涉及資金池、自融、虛假標的的平台,基本上要被嚴打了。”某地方金融管理機構高層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網貸平台將實現“一户一檔”。
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4月22日下午參加了該地區的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部署培訓工作相關會議。多地地方方銀監派出機構在同日展開部署,內容包括動員加培訓,參加部署並將在後期整治過程中協調工作的還有地方金融辦、法院、檢察院、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委、工商局、法制辦、信訪辦等。
實現“一户一檔”後,網貸機構將依據其是否滿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以及在業務過程中是否踩“紅線”、是否有非法集資等違法情結等,而被分為三個檔次: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
而對於產品投資人反覆糾結的誰來託底的問題,會議精神也明確,對於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的取締類平台,相關部門將給予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政府不承擔兜底責任。但同時,有關部門也會做好合適平台資本和財務狀況的工作,妥善處理債權債務關係,以此最大程度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名廣東地區參加內部會議的人士預計,一方面,當排查推進,由於非法平台將無處遁形,因此問題平台還會陸續爆出,但他表示,這恰恰是對投資人負責,因防止了債務漏洞越來越大;而另一方,誰是合規的優質平台也將同時水落石出,行業洗牌恰恰有利於好平台發展,同時有利於投資人做出適合的投資選擇。
“這次可是‘高度重視’的,我們天天都為專項整治的事情加班。”有某地方銀監相關部門人士説。為扭轉行業機構異化趨勢,以整頓問題平台的方式來為真正的金融創新保駕護航,也引導投資人理性出資,管理部門不遺餘力。
“本月內將完成部署培訓,7月底前將完成行業摸底排查,11月底前分類處置就要做完,明年1月前銀監會將赴各地督導,各地進行情況彙總並由銀監會形成最後的報告。”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根據當日會議主要精神相關的《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了一份時間表。
《實施方案》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已經國務院同意,正式下發。
從整個部署上的三大培訓議程來看,整個整治將分摸底排查、分類處置、驗收規範三個階段。而所涉規則則包括網貸辦法及第三方存管、備案管理、信息披露三大配套制度。
就在近半年,網貸風險事件爆發頻率增高且涉案金額增加,泛亞、e租寶等百億級平台接連出事。
時間緊任務重,但行業行將正本清源。
“紅線”何在?
網貸平台將被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類,具體依據什麼而劃分?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稱:一看定性,二看業務,三看踩不踩“線”。
定性方面,“主要看平台是‘信息中介’還是‘信用中介’的性質了”。一名與會消息人士稱:“我們是要促使平台迴歸信息中介本質,他們是不可以為客户提供增信的。”
尤其是,如果業務中涉及資金歸集、發放貸款、自融自保、期限錯配等行為,則該平台很可能被歸類為“信用中介”,也將成為整治的重點對象。
業務方面,則看是否是個體與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的直接借貸。此外,據悉,平台如果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則也要看合作是否違反法律規定,以及互聯網跨界過程中是否有監管套利。
“好的平台,業務應該是‘小額分散’的,為小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架起橋樑,但近期快速擴張的機構,放出來的標的金額很大、期限又長,值得注意。”上述消息人士並稱。
“紅線”方面,即網貸平台不得設立資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大規模線下營銷、誤導性宣傳、虛構借款人及標的、發放貸款、期限拆分、發售銀行理財和券商資管等產品、違規債權轉讓、參與高風險證券市場融資或利用類HOMS等系統從事股票市場場外配資行為、從事股權眾籌或實物眾籌等。
在排查和整治中,上述參與內部培訓的消息人士還表示,銀監會的要求已經細化到要看平台的“定價機制”和“專注主業”。
定價機制方面,對的做法是為借貸雙方撮合並提供信息收集服務,借貸與否應當是借貸雙方自願的、並且風險自擔的,並據此形成資金價格;錯誤或有隱患的做法,是平台以不正當高回報誘導出資,虛構、誇大項目真實性並隱瞞項目風險。
專注主業方面,對的做法是平台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錯誤或有隱患的做法,是平台混業經營,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及房地產及金融市場配資等,這樣做風險難以隔離。
“線下”平台問題多發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雖然此次專項整治從字面上看針對的是“P2P網絡借貸”,在很多細分表述中,線下理財平台似不歸於P2P網貸一類,但實施上,據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整治推進中不但是“線上線下一起抓”,而且更需要注意線下平台的“大規模營銷”。
從近兩個月發生資金鍊斷裂或涉嫌非法集資的多個大型問題平台來看,其均有線下門店,且部分為純線下銷售模式。而在本報記者此前對某平台的調查中亦從平台內部財務人士處獲悉,走線下豪華門店銷售路線的平台,如果標的真實對應,則在門店及人力成本覆蓋上就會出現趔趄。
上述參與內部培訓的消息人士則稱,監管鼓勵的做法是平台定位線上經營模式,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手段寄託互聯網平台開展業務;不良做法則是以設立線下門店方式進行大規模宣傳營銷。
誰將被重點排查?
除了“大規模線下營銷”的平台很可能引起監管警惕外,誰有哪些平台值得注意的主要問題?在回答本報記者此提問時,上述參與內部培訓的消息人士稱,主要還是上述“紅線”範圍,比如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向借款人承諾保本保息、虛構標的、發放貸款、期限拆分、違規轉讓債權等。
此外,在各種問題裏,最值得“重點排查”的是“業務擴張過快”、“承諾高額回報”、“涉及房地產配資”、“涉及校園網貸”者。
據與會人士轉述《實施方案》,發售銀行理財產品和券商資管等產品、參與高風險證券市場融資或利用類HOMS等系統從事股票場外配資,從事股權眾籌或事物眾籌等也被視為“主要問題”。
此外,“第三方存款”和“信息披露”也將作為兩大配套制度,將被嵌入到對平台的分類識別中,換句話説,信披不完整、不及時、不客觀的平台,和未實行出借人資金第三方存款的平台,也將被被糾正。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大批投資人所秉持的“有媒體大規模宣傳就説明平台可靠”,或許恰恰是偏頗的。根據內部培訓精神,“在媒體過度宣傳”的平台也將進入“重點排查”名單。
後續排查的內容,監管將會“火眼金睛”。據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稱,細緻程度是,不但看股東或法定代表人,還看實際控制人、註冊資本、借貸餘額、出借人總數、分支機構等;不但看整體運營情況,還會關注所有產品的標的、期限、綜合收益率(不只是表面利息本身)、逾期率等。
並且過程中,還將形成行業工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第三方統計機構、行業自律組織等,利用各自掌握的大數據、工商註冊信息等,加上民眾舉報信息,彙總成為統計數據。各地政府還將以這些數據為基礎再行現場調查或約談,核實信息真實性,以此全面摸底行業各户。
怎麼“分類處置”?
在情況摸底和“一户一檔”建立之後,本次專項整治將進入分類處置階段,而處置的標準則是“扶優抑劣”。
據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機構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對於進入“合規類”的平台,監管會繼續支持甚至鼓勵其發展,過程中做好督促。
“我們的宗旨是‘防範風險與創新發展相結合’的。”他説。
對於進入“整改類”的平台,或為“大約異化成信用中介”,有些觸“紅線”但並未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則監管態度為“限期整改”,如果到期後仍然整改效果不明顯,就有可能面臨淘汰或整合。
對於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取締類”的平台,有關部門將進行嚴厲打擊,這些平台除了將退出市場外,還將面臨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這其中,政府不承擔兜底責任。
除此之外,網貸平台的風險程度、違法違規性質和情節輕重、社會危害程度大小等,也將成為整治處置的考量因素。
過程中,各管理部門間、以及區域間將協作配合、縱橫聯合。“這次整治後,行業將正本清源,還將形成不少長效新機制。”某地方金融管理機構高層人士預計。(文/夏心愉 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