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提案修法:不再禁止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昨天,台灣“立法院”逐條審議民進黨主張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引人注目的一點是民進黨“立委”提出,刪除現行法律中“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等條文。
民進黨“立委”:刪除限制集會遊行內容條文
據台灣《聯合報》4月25日報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由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擔任召委,負責排定議程,25日逐條審查攸關社運人士上街頭抗議權利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集會遊行法長年以來引發爭議,民進黨視其為“惡法”,認為限制集會遊行的自由,曾多次提案修法,但屢遭國民黨擋案。如今國民黨即將在野,態度也急轉彎,包括黃昭順在內的多位國民黨“立委”,都表態支持應該廢除集遊法。
早在3月中旬,內政委員會就曾對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進行過審查。據台灣“中央社”3月17日報道,當天的審查議程中,只有將法案名稱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達成了共識。
目前,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存在三個版本,即“行政院版”、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修正版,以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法律廢止案。
“行政院版”草案被批評“換湯不換藥”,大玩文字遊戲,意圖延續現行“集會遊行法”中限制集會遊行的戒嚴思維。
昨日最大的修正,是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根據本次達成共識的條文,集會遊行負責人需在6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機關報備,請求協助和保護。若因情勢緊急而臨時舉辦的活動,無法事先報備,在報備後,主管機關仍要提供協助和保護。

為反對“服貿”應運而生的太陽花運動
根據現行集會遊行法,接近行政機關時,安全距離為300公尺。昨日朝野達成共識,包括“總統府”、“司法院”、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國際機場、港口、重要軍事設施地區等在內的區域,安全距離縮短為100公尺。至於“行政院”、“考試院”、“總統”、“副總統”官邸、各國駐台“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台機構及其館長官邸、醫療院所,安全距離則為50公尺。
此外,集會遊行未來需要有負責人。如果沒有報備,實際負責人就是活動發起人、指揮人或主持人。結束後的垃圾,負責人應在12小時內清理完畢。
據中評社25日報道,“立法院”法治局也建議,為了尊重地方自治,應該由地方政府作為主管機關。委員會討論過後達成共識,決定將現行集會遊行法中規定的主管機關——警察分局,修改成為中央由“內政部”、地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
依鄭麗君的修法提議,內政委員會將現行集會遊行法中的“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條文刪除。
內政委員會歷經一整天的討論,大體逐條審查完成,已達成初步共識,但仍有部分條文保留尚待討論,預計兩週後再審。
“準文化部長”反對課綱微調
除了關注修法細節,草案提議人也值得關注。
根據日前“準閣揆”林全公佈的新政府人事佈局,鄭麗君將擔任“文化部長”一職。就在人事任命公佈前夕,這位“準總統”蔡英文的密友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要順應新民意,自行撤銷微調課綱。這讓不少藍營人士擔憂,去年鬧得風風火火的課綱微調爭議很可能在鄭麗君上任後再掀波瀾。
據“中央社”4月18日報道,鄭麗君聲稱,針對撤回微調課綱,日前已經由65名“立委”共同聯署提案,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運用議事技巧,讓全案進入協商凍結期,最快也要1個月才能夠表決。
鄭麗君還表示,“教育部”曾説撤銷課綱會無綱可用,但只要依“民國”101年的課綱,就不會無綱可用。
所謂101年課綱,指的是馬英九執政期間,於2012年修改、2013年實施的課綱。但這個課綱被部分學者批評其立場仍然延續了陳水扁時期“去中國化”的意識型態,仍屬“一邊一國”的“台獨”史觀。也因此才有了後來的課綱微調事件,2014年“教育部”擬定新課綱,將“日治時期”改為“日據時期”、刪除有關“兩國論”部分等,此舉引發綠營人士不滿。

鄭麗君(資料圖)
現年47歲的鄭麗君,曾在台大念土木工程系,後來轉入哲學系。她在台大時最為人知的,是1991年抗議國民黨4月18日以鎮暴警察對付“417反對老賊修憲”大遊行。當時,她在台大校門口發起“要求國會改革、修憲”7天絕食的活動,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施明德也曾陪伴靜坐。
2001年,鄭麗君奉陳水扁之命籌組“台灣智庫”,成為智庫辦公室主任,一步步走上政治路。鄭麗君在35歲時接任青輔會主委,成為陳水扁“內閣”中最年輕的官員。2012年起進“立法院”擔任“立委”後,長期關注教育、文化、“修憲”等議題。
擔任“立委”期間,鄭麗君多次批判兩岸文化交流,炮火猛烈,如今從台下走到台上,文化界對她如何拿捏尺度,不無疑慮。“我從來不反對兩岸文化交流,但我監督預算的失衡,希望台灣的文化交流能放眼世界,”她表示,今後會以“誠懇的態度”面對兩岸文化交流。
joey解讀:
綠黨真搞笑,可以獨,可以共,不可以中華民國,擺明了你藍黨已經不放眼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