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鋒:也談“近乎零成本的國內漫遊費為何不取消”
近日,觀察者網轉載了某央媒的《近乎零成本的國內漫遊費為何不取消?》(以下簡稱《近》文)一文,文中提到“……最近,一項被稱為‘化石級’的費用——國內漫遊費又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在具體分析漫遊費之前,筆者想來談談這個“熱議”。筆者在百度指數(http://index.baidu.com/)上查找了“漫遊費”和“國內漫遊費”兩個關鍵詞近一週和近半年的全國範圍指數趨勢,百度提供的結果如下:

指定關鍵詞最近一週(4月15日至4月21日)的趨勢(“漫遊費”為藍色、“國內漫遊費”為綠色)

指定關鍵詞最近半年(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的趨勢(“漫遊費”為藍色、“國內漫遊費”為綠色)
《近》文自己標註是在4月21日21:07發表的,通過百度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出近半年來雖然“漫遊費”和“國內漫遊費”這兩個關鍵詞的搜索量一直有小幅度的波動,但並沒有很高的搜索量(2015年10月3日“漫遊費”一詞搜索指數為503,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間最高值),從數據上看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熱議”一説。
別被第一張圖的線條騙了,那可不是搜索指數在21:07前增長了,而是在“漫遊費”4月20日的指數187和4月21日的1052間擬合了一條曲線,“國內漫遊費”的指數也由前一天的63上漲到了406。所以筆者想在解讀“漫遊費”前先問一句,媒體行業對於“熱議”一詞的定義到底是什麼?什麼時候我們的官方媒體也學會香港記者那一套,總想搞個大新聞了?
好了,迴歸正題。首先從與各位用户最相關的內容開始談起。
《近》文中提到了去年5月海南聯通一位用户沒有離開海南就產生漫遊費用一事,根據新華網當時對此事的報道,海南聯通已經將此費用退還給了用户。這種A省基站信號覆蓋至B省邊界地區導致B省用户產生漫遊行為的情況在業內被稱作“邊界漫遊”。
筆者就此採訪了一位常年工作於某三省市交界地區的通信工程師張振雷,張工表示多年前“邊界漫遊”屬於常見問題,現在可以通過將交界處基站設為非漫遊狀態以預防此問題——畢竟現在的運營商不會傻到為了幾十塊錢就要冒被用户投訴至工信部的風險。
(順便説一下,如果用户對運營商客服中心的任何處理結果不滿意,都可以向工信部發起申訴,網址是http://www.chinatcc.gov.cn:8080/cms/。)
而且一旦由於技術失誤導致這種問題,在明確“漫遊”行為確實發生在邊界地區基站後,運營商都會退還這筆費用。所以在省區市邊界地區生活、工作的用户們不用擔心,錢丟不了。
《近》文引用專家的觀點稱漫遊費現在成本“一年不到一分錢,相當於成本趨近於零”。然而這只是單純計算為漫遊而付出的成本,並且是在理想狀況下才能得出的。
什麼是理想情況?漫遊地與歸屬地使用同一套計費系統,全部採用IPRAN傳輸方式而不是傳統的SDH傳輸,漫遊地部署4G網絡並支持VoLTE功能……有任何一條不滿足都會大幅度提升漫遊這一行為造成的成本。
就像中學物理題一樣,題目裏總會強調一些現實當中不可能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條件,“真空中”、“絕對光滑”、“忽略尺寸的質點”……

不知道讀者們有沒有想起物理學笑話“真空中的球形雞”
《近》文還指出取消國內漫遊費“在國際上是有例可循的”,並舉出美國、俄羅斯、印度、歐盟等例子。沒錯,美國同一個運營商跨地區打電話確實是沒有漫遊和長途費用,然而美國有跨運營商漫遊啊,簡單説就是A運營商用户在沒有A運營商信號覆蓋的地區可以漫遊至有協議的B運營商網絡。考慮到美國各大運營商可憐的網絡覆蓋情況,結果可想而知……
嗯,《近》文説的沒錯,它強調的是“同一個運營商”嘛。可“俄羅斯、印度等國都在計劃取消手機漫遊費”這句話槽點可就多了——“計劃”取消?中國電信已經取消了國內漫遊費了好嗎!你用兩個“計劃”取消的例子來指責“已經”取消的公司,這真的合適嗎?
歐盟這個例子筆者個人認為也不是很恰當。首先,《近》文全篇都在討論“國內漫遊費”,而此處的例子是歐盟28個成員國間取消“國際漫遊費”,這明顯是在偷換概念。
好吧,或許《近》文拿歐盟舉例的潛台詞是,“人家國際漫遊費都取消了,你區區一個國內漫遊費怎麼還不取消”。筆者想指出,歐盟成員國之間取消國際漫遊費的行為不是運營商主動取消的,而是歐洲議會通過法案強制要求成員國境內運營商從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歐盟地區內國際漫遊費,而在我國並沒有人大通過的法律或者行政部門發佈的法規要求運營商取消漫遊費。
而且歐盟法案並沒有徹底取消漫遊費——歐盟各國通信資費標準並不相同,為了防止資費較高國家的用户前往資費較低國家購買SIM卡,這個法案中對漫遊時使用的語音通話、短信和流量做出了限制,超出限制部分還是要收取國際漫遊費的。
《近》文同時指出2012年我國移動漫遊費收入累計718.5億元人民幣,佔國內移動通信收入的8%到10%。為什麼要使用2012年的數據?要知道在上個月三大運營商就已經公佈了2015年度的財報(http://www.c114.net/topic/4890.html)。
如果有讀者注意過2012年度三大運營商的財報(http://labs.chinamobile.com/caibao2012)就會發現,那年三大運營商的淨利潤整體是在增長的,而離現在最近的2015年度,中國聯通營收、淨利雙降,中國移動收入增長但利潤小幅降低,唯一保持增長的中國電信也僅僅是“微增”。
用高利潤增長年份的數據來評論運營商收入不合理,而無視2015年度運營商為貫徹“提速降費”政策而造成利潤增長率下滑的努力,《近》文這一手“偷樑換柱”玩得還真是漂亮。
一位叫“日徹空山”的觀察者網讀者評論道:“為什麼認為漫遊費是零成本的?移動電話比起固定電話,真正的賣點就在移動,就在漫遊。如果最大的賣點都被認為是零成本不用收費,那乾脆都免費了吧,乾脆把幾個電信公司全部改編回郵電局,員工全部收為公務員,電信業務全部轉為政府的免費公共服務吧。”
筆者贊同他的大部分觀點,然而他的評論有116個“踩”,而“頂”只有52個。看來很多讀者並沒有理解其背後的意思。
實際上在上一輪國企改革中,國家就已經提出國企要分為兩類,“公益類國企”和“商業類國企”,前者是擔負保障國民經濟發展責任、應經常承受政策性虧損的國有企業,後者則要承擔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任務。
國資委將三大運營商歸類為“商業類”。正如“日徹空山”所説的,如果輿論認為通信業是“空手套白狼”,那就應該把運營商跟中儲糧一樣歸類為“公益類國企”——這樣我們這些通信人也就不用再天天出門推銷寬帶電話卡了,反正國家又不指着我們掙錢對吧……
觀察者網網友“Lovemydog”則評論説:“誰不知道通信設備修建的時候,拿了國家的錢?最後賺的錢被你們這些國企中上層分了!誰不知道你們吃香喝辣,打電話不要錢,換高端手機也不要錢?你以為你們那點事別人不知道?”
言辭雖然激烈,但也確實反映出許多人對運營商的觀感。筆者承認運營商過去存在很多問題,在不斷改進後,也仍有繼續改革的空間,但不得不指出的是,批評要打準靶心。
首先,運營商不僅拿不到國家的錢,還要向國家上繳利税。
什麼?你説TD-SCDMA?國家對TD的投資是交給研發單位的,對中國移動的照顧是減免上交利税而不是給移動掏錢。
順便説一下,三大運營商裏最有錢的是中國移動,中國移動前董事長奚國華在2014年的年薪是217.5萬元,而2015年新上任的董事長尚冰全年只拿了13.67萬元。中高層領導的薪酬待遇都在下調,基層員工基本不變,這是三大運營商2015年度人員工資的整體情況。至於換手機不要錢、打電話不要錢,確實不要錢,直接從工資里扣。
合理的批評應該是受到歡迎的,由於行業門檻,筆者也能理解,總有些批評偏離事實甚遠,這或許是難以避免的。但在不時有評論公然鼓吹外來資本進入通信服務市場的背景下,大媒體還發出不嚴謹的指責,就不能不讓人擔憂了。
鼠尾解讀:
其實現在所謂的“漫遊費”只是運營商區分不同客户羣體的一個市場化營銷策略而已。無漫遊的套餐總價及通話單價都貴一些。有漫遊的本地套餐總價及通話單價都相對便宜。這兩類都有各自的目標客户羣。這兩類套餐差價的存在是合乎市場規律的,差價多少合適可以討論。況且,本地套餐也有不少可以加個幾塊的漫遊包把接聽免掉,主叫也便宜一些,偶爾出幾天差臨時開通很有用,用完下月再退訂就行了。有人會説流量沒有漫遊費,其實流量也分本地全國的,只是移動很少出本地流量套餐包了而已。我個人其實很想要本地流量包,可惜沒有。説漫遊費要取消的大部分是既想要本地套餐相對便宜的單價和套餐總價,又不想承擔漫遊這個缺點的兩頭便宜都想佔的人。就是那種掏小吃店的錢,卻要吃不限量自助餐的佔小便宜想法。這事兒跟流量套餐包很像,包月包月本來就是當月多少以內一個價的意思,搞個不清零把市場經濟規矩都壞了,適當降個價就行了。話説回來,也就國企在市場經濟原則上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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