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成南美第四國
2016年4月28日,哥倫比亞正式成為南美洲第4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同性伴侶在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接吻(資料圖)
據法新社報道,28日,哥倫比亞憲法法庭在決定性的裁決中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哥倫比亞正式成為南美第4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主審法官卡耶(Maria Victoria Calle)在法庭上宣佈:“法官多數同意,同性婚姻並未違憲。”
根據先前裁決,同性伴侶可請公證人和法官證婚,讓雙方關係正常化,但同性婚姻在法律上仍屬灰色地帶,多次遭上訴反對。
憲法法庭4月7日駁回一宗反對同性戀和異性戀擁有同等婚姻權的上訴,為今天的裁決鋪路。今天的裁決永久確立,憲法確保同性戀和異性戀者在結婚方面擁有相同權利,賦予同性戀伴侶合法結婚權。
2010年7月,阿根廷成為拉丁美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之後烏拉圭跟進,巴西也從2013年5月起實質批准同性婚姻。哥倫比亞成為拉丁美洲第四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據環球網此前報道,倫比亞當地時間4月7日,該國憲法法院就同性婚姻問題開會討論並投票表決,邁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進程中的重要一步。
在4月7日舉行的全體會議上,9位法官中有6位同意廢除反對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享有相同權利的要求。法官阿爾伯託·羅哈斯(Alberto Rojas)表示,他將提出新的議案並在下次會議中審理,屆時將就同性婚姻問題作出最終裁定。國家最高法院消息人士稱,目前大部分人都對同性婚姻持支持態度,可以説同性婚姻合法化勢不可擋,但這不代表可立即通過這一決議。
哥倫比亞是天主教國家,自2013年就開始有關同性婚姻立法的討論。2015年11月,法院已通過決議承認同性戀者具備收養權。此外,在哥倫比亞,同性戀者還享有社會保障與繼承權。目前,最高法院允許同性伴侶通過法官或公證人進行登記,以證明兩人的關係。憲法專家馬格達萊娜·柯雷亞(Magdalena Correa)曾表示,法院此次需要確定的是,是否在最終決議中對同性伴侶的結合也使用“婚姻”一詞。
據新華網統計,全球目前共有22個國家和地區同性婚姻合法:
荷蘭(2000年,荷蘭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份法案翌年生效)
比利時(2003年)
加拿大、西班牙(2005年)
南非(2006年,南非是目前唯一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洲國家)
葡萄牙、阿根廷、冰島(2010年)
丹麥(2012年)
巴西、英國英格蘭、法國、新西蘭、烏拉圭(2013年)
英國蘇格蘭、盧森堡(2014年)
芬蘭、斯洛文尼亞、愛爾蘭、墨西哥、美國(2015年)
哥倫比亞(2016)
由於不同國家對婚姻的定義不同,有些組織和個人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以及同性婚姻是否被承認的清單不同。
(觀察者網綜合環球時報、中央通訊社、新華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