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再看那條人大碩士求救帖,幾乎每一段都充斥着謊言!-朱新偉
眼淚,究竟為誰而流?
前天晚上,微博上的一篇求救帖,知乎上的一篇分析文章,令無數人關心人大(在職)碩士雷洋的年輕生命。“離奇死亡”、“警察打死人”、“不可能的犯罪時間”……一系列的猜測令輿論氣氛高度緊張,以至於有媒體人開始擔心,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雷洋”。

隨着真相逐步展開,一個個無端的猜測和看似高明的推斷,都破產了。
兩天後,我們再翻出那篇曾經反覆閲讀、膽戰心驚的求救帖,卻發現,裏面幾乎每一段都是謊言!
原帖很長,我們一段一段來扒。
首先是標題。

派出所打死人?這句話讓人誤以為雷洋是在派出所不明不白死掉的。
“好好的大活人在你們警察上,結果死了,政府必須給個説法。”——求救帖無非是想給外界造成這種印象吧。
但警方已經講得很清楚,雷洋是因嫖娼被抓,在押送路上猝死的。
雷某被制服後被帶上一輛地方牌照伊蘭特汽車,最初並沒有給他帶上警戒具,行駛中,雷某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駕駛員被迫停車,雷某從副駕駛下去,是正常下車,剛下車沒有倒地,腳先着地。
雷某下車後繼續喊“假警察救命”,被二次控制後,因雷某反抗激烈,警察給他帶上了手銬,將雷某換到了金盃車上,金盃車上只有3人,包括邢永瑞和一名保安員,還有雷某,上車後雷某已經不反抗了也不説話了,準備帶回審查,邢永瑞發現雷某身體不適,於是送往就近醫院。
雷洋究竟為何突然身體不適、不幸身亡,這是目前僅存的謎團,也是關鍵的謎團,外界都會期待司法鑑定得出的結論。
不過,如果帖子最初這樣寫:
真人真事!北京嫖客被抓後突然死亡!!!請還家屬朋友一個公道 !!!
你還會像當初那樣,給予同等的同情嗎?
繼續看帖子,正文第一段:

這段身份介紹看似詳實,其實(故意?)漏了兩個事實:雷洋的確是人大碩士,但是是在職碩士;雷洋的確是就職於這家協會,但是是國資委管理下的機構。
我們必須再問一遍,如果帖子最初這樣寫:
你還會像當初那樣,給予同等的同情嗎?

繼續看帖子,第二段:
雷洋……

這是第一個重要的時間點,帖子説親戚晚上十點半下飛機。但雷洋妻子後來親口承認:
飛機是11點半到北京,所以9點到11點半時間應該差不多,我們家裏沒有車,而且也沒有機場大巴了,他自己説坐地鐵過去。
所以其實是十一點半下飛機,前往接機的雷洋理應會在這個時間點到達機場。
我們接着看,帖子第三段:

這是第二個重要時間點:晚上九點。帖子説,這個時間,雷洋從家裏出門。
按照最初的這種説法,九點到十點半,雷洋要從家裏出發到達機場,期間,他還要完成一次嫖娼——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彷彿是鐵一般的事實。
這是讓許多人以為,雷洋是”被嫖娼“的原因。
不過……我們再度引用雷洋妻子的原話(摘自澎湃新聞今天的報道):
妻子回憶,大約晚8點半到9點,雷洋走出家門。
9:00~10:30,與8:30~11:30。一個是1.5小時,另一個是3小時,時間間隔差了整整一倍。因此,雷洋有可能嫖娼。
而且,雷洋的確嫖娼了:警方已經掌握雷洋在避孕套上的精液DNA證據,以及足療女的口供。

這段話還有另一處錯誤:

但事實上,雷洋家人沒有報警,而是一直在打雷洋的手機,直到警方在抓捕現場找到這部手機、接通電話,他們才知道雷洋身亡的不幸消息。以下,(又)是雷洋妻子的原話(來自新京報今天的報道):
“我們沒有報警,但是一直都在打他電話。”雷洋妻子稱,他們不斷撥打其手機,直到8日凌晨1時左右,東小口派出所一工作人員才接聽電話,並告知家屬,要求前往派出所。
好,我們接着看帖子的第四段:

“警察打死不説明情況……家屬苦苦央求……將近凌晨2點才見到屍體”,每一個字都暗示些什麼……(你懂的)
我們來看看派出所是怎麼解釋的,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的原話(來自今天人民日報記者的報道):
送雷某到醫院的同時,有人控制足療店。醫學上判斷雷某“救不了”,人出現這種情況後,該趕緊聯繫家屬。但是他身上沒手機,沒有能證明他身份的物品。後來分析物品散落在現場,於是安排人到現場尋找,當時現場都是草坑和綠地,四處尋找了好長時間後,找到手機和錢包,找到之後,第一時間接了家屬的電話。
關於屍體的問題,我們接着往下看,帖子的第五段:

所謂派出所的“單方面”證詞,我們已經知道,其實是人證(足療女)、物證(DNA)俱全的完整證據鏈。
而所謂“肢體衝突”,我們來看目擊者的原話(來自財新網的報道):
一位老者看到一名便裝男子踩上一位年輕男子一隻腳。 “另有一個便衣,左手摁着左腹部,可能被那人踹了一腳吧。”
雷洋被押送上車後,再度企圖逃跑(來自人民日報今天的報道):
雷某被制服後被帶上一輛地方牌照伊蘭特汽車,最初並沒有給他帶上警戒具,行駛中,雷某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駕駛員被迫停車,雷某從副駕駛下去,是正常下車,剛下車沒有倒地,腳先着地。
這也就是為什麼警方在通報中説,對雷洋採取了“強制約束措施”(戴上手銬)的原因。
我們再看第六段:

所謂“頭部頸部多處受傷”,我們來看接診醫生的原話(來自央視昨天的報道):
據醫院急診科張主任説,搶救過程中,對雷某氣管插管時,發現其口腔裏有少量血性分泌物,在右額部有局部皮膚挫傷,醫院無法判斷傷情是如何造成。
哪兒的“頸部”呢?
關於蘋果手機遭破解的説法,已經被警方否認了:
我看到網上評論才知道,雷某使用的手機是蘋果手機,有密碼,目前我們的技術達不到解鎖密碼。網友質疑的刪除信息,我就想説,為什麼要刪除?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刪除信息對警方沒有好處和幫助,而且因為有密碼,我們進入不了他的手機。
為何要刪除行程記錄?我們只能反問(惡意地揣測?),瞞着妻子、孩子,在結婚紀念日嫖娼,為何要留下行程記錄呢……
而所謂”所謂的洗浴中心地點和名字都交代不清楚“……

北京電視台的記者已經實地取景了,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搜索。
我們接着看帖子的下一段:

死亡時間和地點都不能確認?好吧:
雷某於5月7日晚10點09分被警車送至昌平區中西醫結合醫院急診科。搶救約45分鐘後,當晚10點55分,醫院正式宣佈雷某死亡。
再下一段:

遺物是證據,怎麼能讓人帶走?被帶走那叫”丟失證據“。衣服破洞是因為雷洋拒捕逃跑。手機沒被破解。行程記錄被刪,請諮詢身邊的男同事。
再接着往下看:

上面已經解釋過了,“大保健”其實時間挺充裕的。
雷某被控制之後,問他去足療店幹嘛,雷某説去做了“大保健”,民警問花了多少錢,雷某回200元。
帖子接着質疑:

如果精液都不算現場證據,那我也無話可説了。關於死亡地點,上面也已經澄清過,不是在派出所,而是在押送途中。
接着,帖子直接公佈了雷洋的照片……(注:小編已將面部打碼)

死者為大,但我們也必須為他年輕的妻子和剛出生兩週的孩子説一句:這位匿名帖子作者,嫖娼不是什麼值得大肆宣揚的事情!
終於,我們追到了帖子的最後一段:

是的,很多好心人都在關心無辜的雷洋妻兒,但是,炮製這篇漏洞百出的帖子的這個人,我們只能説——請摸着自己的良心,你對得起娘倆嗎?!
眼淚,不值得為謊言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