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辦周永康令計劃大案的天津,有個“神”一樣的檢察官邊學文
今天,令計劃案又有了新進展。新華社記者1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打虎的最前線上,“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名號並不陌生。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等大案要案的公訴工作也都是交給天津一分檢完成的。
天津檢查系統之所以能屢擔重任,可以説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神”一樣的檢察官——現任天津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邊學文。

邊學文
“公訴人比賽”的三冠王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邊學文來自天津靜海。1996年,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法學科班生邊學文離京返鄉,被分配到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處工作。
據人民網報道稱,邊學文通過不斷的學習、進取,很快就從青年幹警中脱穎而出。2002年第一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中,他就取得合格證;同年,他報考了南開大學法律碩士班,並於3年後取得碩士學位。
每天堅持學習法律兩小時,自費訂閲價值萬元的書籍雜誌,理論和實踐並舉——這似乎註定了邊學文在公訴人比賽中的強勁實力。
2004年,天津市檢察機關組織開展優秀公訴人評選,邊學文獲得冠軍。自此,邊學文連續三年奪得該評選活動的冠軍。
“第一年,他榮獲第一名,我們替他驚喜,覺得他真是幸運;第二年,他再次奪冠,我們有些驚訝,覺得他確實有本事;第三年,他還是冠軍,我們不禁肅然起敬了。”邊學文的同事如此評價。
公訴人比賽的成功只是開始,邊學文接下來獲得的榮譽不勝枚舉:多次被評為院、市兩級先進個人;被最高檢評為“全國優秀公訴人”;先後榮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和三等功各兩次……

邊學文
由於成績突出,2008年1月,邊學文被破格從副科級助理檢察員提拔為公訴處副處長。他也是當時全天津檢察機關裏最年輕的副處級幹部。
2014年7月26日,作為天津市委研究擬提拔任用的24名同志中最年輕、也是唯一的一個70後副局級領導幹部,邊學文的名字出現在《天津市市管幹部提任前公示》的名單裏,再次引發關注。
十餘年辦14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 堪稱完美
實際上從2004年起,最高檢、天津市檢察院陸續把幾起在全國和天津有重大影響的疑難複雜案件交給邊學文參與辦理。對一個在檢察崗位工作不到10年的年輕幹部來説,這是信任,也是挑戰。
據澎湃新聞報道,最高檢在一篇有關邊學文的事蹟材料中説:“從進入角色的速度來看,他應該是那種能夠把壓力及時轉化為動力的人,彷彿天生就是辦大事的人,不管任務多急多重,他都能有條不紊、保質保量地完成好。”
“幾起案件辦下來,不僅檢驗和展示了他的紮實業務功底和高超辦案能力,也讓領導和同事們看到了他的文字運用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在評價邊學文那段時間的工作表現時,上述文章稱之為“足以堪稱‘完美’”。
在參加陳良宇案、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案等案件的公訴和偵查工作中,作為專案組的主力,邊學文的表現尤為突出。除了加班加點分析研究案情,他還承擔了陳良宇、張國光案的全部文字工作,先後編輯各種材料60多篇30多萬字。
在去年11月,邊學文成為中央電視台2014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在介紹的最後,就有這樣一句:“十幾年來,他經辦或者帶隊辦理了14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
這些努力,使他逐漸成為全天津檢察機關公訴系統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領軍人物。而這之後,更重大的任務交給了邊學文。

受審中的周永康
2015年1月15日,他從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調任第一分院副檢察長。78天后的4月3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就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6月11日,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兩個月後的8月19日,邊學文又升任天津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年內兩度獲得職務調整,可以看出上級對他工作的滿意。
眾星閃耀的公訴團隊
在天津一分檢裏,像邊學文一樣素質過硬、才華出眾的公訴人其實並不是個例。畢業於南開大學法學院的“80後”主訴檢察官劉家卿,就是天津檢察系統的一顆“新星”。

劉家卿
據天津北方網之前報道,2004年畢業的她通過選拔來到一分檢工作。在參與承辦最高檢指定管轄的某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受賄案一案期間,劉家卿與專案組三赴長春。最後一次到長春是核實嫌疑人通過女兒在美國收受10萬美元的證據。當時正值元旦期間,下着鵝毛大雪,温度達零下20多度。劉家卿一行的辦公地點在郊區,離對方家很遠。照慣例,取證工作應在辦公地點進行。但劉家卿考慮到天氣、環境以及對方的年齡因素,決定直接在對方家裏取證,並最終打動對方,取證成功。經過九個月的艱苦工作,法庭審理在一天之內順利完成,“受到了中央紀委、高檢院及市委政法委有關領導的一致好評”。
2013年,參加工作不滿十年的劉家卿榮獲“全國十佳公訴人”稱號。在對劉家卿的相關介紹中,也有一句與邊學文相似的評價:近年來,憑着踏實的作風和嚴謹的態度,劉家卿審查起訴的案件無一錯案。
要案大案審判為何屢次選中天津
據《檢察日報》之前報道,從十八大以來,共查處省部級高官超過百人,其中90%都是採用“指定管轄”辦法。指定管轄和異地審理有利於排除一些弊端和干擾,迴避了官員在原任職地的人際影響,能夠保證案件的依法查辦和公正審理。
但在司法實踐中,最高檢會把案件指定給哪些地方檢察院辦理?指定管轄的選擇標準又是什麼?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在接受《檢察日報》採訪時分析,“具體指定哪個地方司法機關管轄,最高司法機關要考慮的因素比較多,有辦案能力水平、司法環境好壞、司法經驗是否豐富、換押時的交通便利條件等;對於最高法來説,還要考慮審判地法院的法庭場所等軟硬件設施。”張建偉分析。
據《法制日報》報道,就在5月11日剛剛召開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九次年會上,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透露,2013年以來,天津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腐敗案件980件1357人,犯罪數額數百萬元以上案件210件。
去年,天津檢察機關依法立案查辦了25名廳局級幹部腐敗案件,是天津檢查歷史上查辦數量最多的一年。

天津人民檢察院一分院
天津一分檢不僅擁有如邊學文、劉家卿之類優秀的人才,而且也在之前審理張國光、陳良宇、周永康等大案要案的過程中,以成績證明了自身的“公訴能力之強”。
另一方面,選中天津還有地理上的因素。“北京到天津的城際火車只需30分鐘。判決後,從天津到秦城監獄的距離並不遠,交通較為便利,方便換押工作和官員服刑。”張建偉進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