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方就“跨省抓錯人”案進京致歉 當事人要求啓動追責
內蒙古男子張嘉偉遭遇廣東警方“跨省錯抓”被無罪釋放後,稱“事情發生後,非常害怕,非常惶恐”。廣東四會警方今日(5月16日)在京與當事人及其家屬正式會面談判,表達歉意。針對道歉事宜,張嘉偉認為,警方需要先予以澄清錯案事實,並啓動問責程序。他對澎湃新聞説:“要追究7個證人偽證之責及相關人員的瀆職責任,再談道歉問題。”
今年3月8日,張嘉偉被廣東警方列為網上追逃對象,4月25日,張嘉偉被廣東警方“跨省錯抓”,稱其於今年1月在廣東四會駕駛車牌為“京××7700”的路虎車打人致輕傷,涉嫌故意傷害。在刑拘近15天之後,當地檢方最終以此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為由不予批捕。張嘉偉於5月9日晚上11時許被釋放。

張嘉偉已就套牌車一案向北京警方報案。網絡資料
“警方辦案過程中,應該有四五次機會可以審查證據疑點,規避錯案發生,相關人員涉嫌翫忽職守。” 代理律師王殿學希望警方能夠説到做到,儘快啓動調查程序,及時通報最新進展。
在見面之前,當事人家屬稱將向涉事警方提出四項訴求:1、追究證人偽證責任;2、追究套牌車人的法律責任;3、追究承辦警官濫用職權的責任;4、申請國家賠償,在媒體上公開致歉。
廣東四會警方有關負責人對此回應表示,此次進京基於兩方面原因:第一是誠懇道歉,第二針對錯案,希望家屬提出訴求,原諒警方。
“我們會向領導轉達當事人訴求,不庇護,不逃避,會面對。”上述警方負責人説,“一旦出現錯案,我們會啓動內部錯案追責機制,會給社會及家屬一個公正的結論。”
張嘉偉另一名代理律師劉志民告訴澎湃新聞,警方的誠懇道歉值得肯定,但當事人之所以不接受致歉,主要基於三方面原因:第一,證人為何指證;第二,套牌車的最新偵破進展如何;第三,該案是否存在人為捏造的傾向和可能。“至於國家賠償、經濟損失等後續事宜,交由法律程序解決即可。”劉志民説,律師將依法為當事人伸張合法權益。
張嘉偉的父親向澎湃新聞坦言,該案存在諸多可疑細節,比如人不在場,牌照可能偽造,張嘉偉的路虎車和事發現場的路虎車車頂一個黑一個白,一個新車一箇舊車,車內人員也非當事人。“警方為何不積極核實情況,任由錯案發生?”張父説,在審查期間,警方還因審查期限臨近,在5月7日到9日,突審了張嘉偉4次。
“我沒做的事就不應該承認,也不需要進行和解。”張嘉偉説,警方在調查期間,説了一句令他最為寒心的話:“為什麼要證明你不在?我就要證明你在。”張嘉偉還説,自己在看守所十多天,直到現在情緒都沒緩過來,總覺得沒有安全感,“非常害怕,非常惶恐,擔心有一天這種事情還會再發生。”
張嘉偉及其家屬始終認為系套牌車作案,並向北京警方就套牌車一案報案。截至目前,四會警方還在繼續追查涉案套牌車輛的下落。參與面談的多位警方人士直言,為了圓滿解決此事,警方會成立調查組儘快查實真相,“我們也會接受媒體公眾監督,尊重事實,敢於擔當錯誤。”
澎湃新聞記者林平 實習生 曾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