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政:你知道為什麼是5·20這個日子嗎?
每隔4年的5月20日,是台灣地區領導人的宣誓就職的日子。這次要就職的是蔡英文。

為什麼台灣地區領導人宣誓就職的日子是5月20日呢?因為當選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的蔣中正、李宗仁於1948年5月20日在南京總統府宣誓就職。這個總統職位取代的是之前的國民政府主席,而國民政府主席取代的是之前的中華民國大總統。

蔣中正、李宗仁於1948年5月20日在南京總統府宣誓就職
中華民國起自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義,而首任正式的大總統袁世凱,宣誓就職於1912年10月10日,第二任大總統徐世昌宣誓就職於1918年10月10日,第三任大總統曹錕宣誓就職於1923年10月10日。蔣中正就職南京國民政府主席則是在1928年10月10日。這是中華民國的第一個“就職日法統”。南京國民政府一度也想繼承這個“慣例”,但由於時局變化,到底改在了5月20日。可以説這個“5·20”是南京國民政府繼承的“慣例法統”。
為保住之前的“10·10”,南京國民政府不是沒有提前準備。
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就和平建國問題先後舉行重慶談判和政治協商會議,國共談判聯合政府失敗後,國民政府唯有自行宣佈1946年年底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憲法。
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三讀通過,於1947年1月1日公佈,同年12月25日正式實施,中華民國至此正式進入行憲的憲政時代。中華民國的政府,繼承自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並在行憲後於1948年正式改組而成。
而總統宣誓就職的日期並沒有能夠繼承。那麼,蔣總統能否趕在上一年,也就是1947年的10月10日就職?當然不行,因為憲法還沒實施呢。
憲法能否提早實施?作為行憲交接程序,在民選政府成立前,國民政府要組織第一屆國會選舉。
1947年,中華民國建國以來首次舉行國會議員直接選舉。原定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和立法委員選舉同時在10月進行。但國共內戰致使鐵路破壞,交通不便,使得選舉推遲。最終,國民大會代表普選在1947年11月舉行,而立法委員普選推遲到了1948年。這中間,還發生了一些波折,如黨內人員不經政黨推薦,自行徵集選民聯署推薦參選。
能不能再提早一點呢?司徒雷登給國務卿的報告稱,鑑於選舉有可能危害和談的效果,他們建議應該延期選舉。邵力子説,他已在國府委員會上提倡過這一行動,但被否決了,委員長(蔣中正)堅持認為,舉行選舉是走向憲政的必要步驟。
可見,委員長已經盡力提前了。1947年4月,依據政治協商會議決議,國民政府改組,容納青年黨和民社黨進入改組後的國民政府,並開始部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此時國共內戰已經全面爆發。
當時全國有4.61億人口,約60萬人選出一名實為國會議員的立法委員。有人稱,作為中華民國唯一一次的國會直選,使中華民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中國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出現了4.61億人民直接授權產生的代議機構。60年後,南方週末等媒體評論此次選舉時,更盛讚“足以説明民主政治一旦實行,人民就會學習以選票來維護其切身利益,其公民意識也就隨之而滋長、建立起來。”
但首次普選其實問題很多,除了幾個大城市內投票秩序良好,在中小城鎮產生了大量選舉舞弊,主持起草憲法的民社黨領袖張君勱批評“扣留選票,塗改選票違法事,不勝枚舉,此實盜竊民主”。而且,在內戰波及的省份,只有國軍控制的地區舉行了選舉。這實在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普選”。

李宗仁在回憶錄中稱就職穿軍裝是被蔣介石騙。就職典禮前夕,蔣介石手諭“用軍常服”。典禮當天,蔣介石未穿軍服,而是“長袍馬褂,旁若無人地站在台上”。李宗仁則是一身軍服佇立其後,“相形之下,頗欠莊嚴,感覺蔣先生是有意使我難堪”。
根據“九二共識”中的“一中各表”,馬英九宣稱對一箇中國“我們的解釋就是中華民國”,實際就是追溯到了1912年起的中華民國,接繼清朝統治中國大陸,二戰後從日本接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的中華民國。但馬英九不承認的是,這個中華民國於1949年已經滅亡,蔣總統也成為了沒能當滿一屆的“末代總統”,台灣只是一個省份而沒有主權國家地位。
如今,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選舉和就職,在時間上繼承自南京國民政府(而不是1912年的中華民國),儘管蔣家執政時代早已結束,到了1996年,台灣地區領導人更是首次改為直接選舉,在政治層面落實台灣本土化運動。假如保留與馬英九有分歧的地方,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再來看5·20這個日子,也就可以理解馬英九對“一箇中國”的表述,在歷史細節上有所依憑,而愈加證實台獨分子罔顧既存事實、切斷歷史聯繫的荒謬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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