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理政新實踐·上海篇】申平:法治意識缺失是交通短板中的最短處
交通問題,業已成為上海特大型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的一個短板,執法不嚴,更是這個短板中的最短處。補齊這個短板,需要每一個市民和執法者們的共同努力!期待上海通過這次交通大整治,能夠解決的不只是交通頑疾問題,更能從深層次上解決市民法治精神與社會法治規制問題。

5月23日凌晨的中環,發生了一起惡性交通事故。現在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一輛重卡滿載水泥樁,違章上中環,車輛失控,撞上隔離墩。水泥樁將中環道路壓出40公分的斷層,有的還墜入高架下的街道,幸好事發凌晨,行人稀少,否則就是出人命的特大事故。

今天早上的早高峯交通,受此影響甚大,此路段車輛行人,怨聲載道。一起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違章,而違章的背後,是對法制的無視、對規則的淡漠,尤其在上海轟轟烈烈交通大整治的大背景下——滿載重卡直接上高架——簡直就是明知故犯、目無章紀。對於此種行為,必須加以嚴懲!
像今天這樣的事故發生,背後不是沒有深層次的原因。上海交通大整治期間,我們經常會在大街上看到這樣的景象,十字路口,一些電動自行車主被警察攔下來,警告、教育或者處罰。車主們多數滿臉的不高興,嘴裏不停地嘟囔着什麼,有的振振有詞,還有少數情緒激動,罵罵咧咧、推推搡搡……
説實話,我們不認為警察的執法哪裏不對。來源不明的電動自行車,不上正式牌照,堂而皇之上路,自由穿梭於機動車道,逆向行駛或者鑽隧道、上高架,成為潛在的馬路殺手。違法在先,懲處在後,天經地義。甚至,不罰才沒有道理!
可令人感到悲哀的是,當事者幾乎從不找找自身的問題,從來想不到自己的違法事實,出現執法糾紛,全怪警察、全怪“交通整治”,自己從來沒錯,無非有點倒楣。
沒有換位思考的意識,出現矛盾糾紛首先錯不在己,這是人性的一種通病。當然,我們必須看到問題的另一面。為什麼有些受處罰者提出:“我天天這樣開車,以前從沒被罰過,憑什麼今天就罰我?”或者“你們平時都哪裏去了,憑什麼單單我這麼倒楣?”這些話不是沒有道理。就是因為以前本來應該嚴格執法的事情,沒有做到位,才造成了許多違法者,不把違法當違法,以非為是,以習慣為對錯標準。

今天早上發生的這起事故,及其惡劣影響,引發所有人的深刻反思,正是因為長期以來對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放縱,才導致了這次損失巨大的車禍!也讓我們再次反思執法不嚴的問題,也讓我們堅定認識到執法剛性的重要意義!在此,我們強烈呼籲:正在廣泛聽取意見進行修訂的《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這方面,必須更加清晰地明確規範、加大懲處力度,這樣的違法行為,個人必須嚴懲,企業也必須重罰!不能讓社會共有的資源,為這種只圖自己方便的自私行徑一而再、再而三的埋單!

我們相信,近兩個月來上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的明顯成果,不會因為今天早上這次嚴重車禍付之東流。
我們應該看到,堅定有力的執法,幫助我們恢復社會秩序,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大家都能感覺到,路暢通了不少,交通秩序好了不少,違法的車不敢上路了,搶紅燈的人少了,路怒症也少了。必須承認,這一切都和嚴格執法有關,都和執法者的辛苦付出有關。
長期執法不嚴,長期違法不究,結果只能是目無法紀。如此惡性循環,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建立,只能是一句空話。期待上海通過這次交通大整治,能夠解決的不只是交通頑疾問題,更能從深層次上解決市民法治精神與社會法治規制問題。
交通問題,業已成為上海特大型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的一個短板,執法不嚴,更是這個短板中的最短處。補齊這個短板,需要每一個市民和執法者們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