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竟當街散發“港獨”傳單
據大公網5月26日報道,被政府拒絕公司註冊的“香港民族黨”近日在全港六區公開擺街站“招兵買馬”,不僅高叫“民族自決,香港獨立”的口號,還大派宣揚“港獨”的宣傳單。召集人陳浩天聲稱,該黨暫時未有推動“港獨”的實質行動,但未來會逐步公佈。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該黨的言行或已觸犯《社團條例》及煽動罪,如果再通過電腦或當街向公眾籌款,還可能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及“非法籌款”罪,期望警方對違法行為嚴厲執法。
本月22日,以前只是口講“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首次擺街站宣傳“香港獨立”。該黨當日下午於港九新界六個地點擺街站,當中包括上水、沙田和屯門,以及旺角和銅鑼灣兩個假日旺區。直至傍晚六時左右,所有成員於旺角集合宣傳並招攬新人,共有約20至30名成員派傳單。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當街派發宣揚“港獨”傳單
陳浩天及發言人周浩輝兩人公開發言,大談“要推動香港獨立”。陳浩天毫不諱言地稱,該黨是“明目張膽上街、明刀明槍推動‘香港獨立’”,更“預言”推動“港獨”的實質行動會在未來逐步公佈。對於早前被政府公司註冊處以“政治原因”拒絕註冊,或會在籌款問題上引起法律爭議,該黨辯稱仍在申請公司註冊,又表明日後會向公眾籌款,且不擔心未能註冊成公司所引起的法律問題。
失實宣傳挑動兩地矛盾
此外,陳浩天等人所派的“港獨”宣傳單作大量失實、誇張的陳述,挑動兩地矛盾,如將本港基建工程形容為“對香港人毫無用處和經濟裨益的工程建築”;又稱內地生“搶佔香港教育資源”,使得“港人及其子女早成二等公民”;甚至語無倫次説,內地專才的輸入,會使其憑空臆想的“香港民族”的生存空間逐步消亡。該黨前日將單張上的內容通過社交媒體臉書發佈,形容為“首輪宣傳”,更揚言要“將獨立的理念推廣至香港每一角落”。
對於“香港民族黨”的行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接受《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社團條例》第五條,任何社團在被拒絕註冊後仍繼續運作,最高可被判監三個月;而針對該黨宣傳單中的內容,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10條,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佈、分發、展示煽動刊物,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即屬觸犯煽動罪,初次定罪可被判監兩年,再犯可判三年。陳曼琪認為,“香港民族黨”的言行或已觸犯《社團條例》及煽動罪,如再通過電腦或當街向公眾籌款,還可能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及“非法籌款”罪。
身為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表示,“香港民族黨不單止講,還走上街頭公開宣傳,已經到了觸及違法的臨界點,如果有進一步的實質行動,如組織一班人實施‘港獨’,便屬違法”。
民建聯副主席、律師周浩鼎認為,“港獨”違背基本法,政府不予其註冊是理所當然,“但他們公然招兵買馬,目的是什麼?之後會做什麼?會不會重複大年初一晚旺角暴亂?”他認為,“民族黨”的行為極其危險,社會大眾應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