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葉不活躍:淘寶店主談“輕鬆籌”、監管缺失及騙捐
在昨天以前,我還不知道@輕鬆籌 是什麼。因為昨天看到別人寫的相關長微博,才有所瞭解。筆者儘量不做傾向性分析,只以一個淘寶店主的商業眼光來分析一下,如有不周,請原諒水平有限。
先説簡單結論:
1、@輕鬆籌 在“大病救助”類眾籌裏存在法律上的疑問、監管的缺失,審核的缺失、追責的缺失等很多問題。
2、在沒有良好且完善監管的前提下,沒有公安機關對虛假、虛增眾籌行為(實質上是詐騙)的打擊和處罰的前提下,這類項目都將成為網絡詐騙新的温牀。
3、這種大病救助的初衷是好的,也是為了能救人,這一點不應否定。但如果沒有做好準備,你救一人也許順道殺了十個人。
在“大病救助”類眾籌裏,到底都需要什麼?
1、作為慈善性眾籌,大病救助的眾籌者應該是患者;眾籌的資金應該且僅可以用於治病、康復;治療完成後多餘的資金是歸眾籌發起人(患者)還是應該按比例退還又或者是作為後續求助者使用,應該進行明確。
2、作為眾籌平台,@輕鬆籌 以及其它同類平台,應該有更多事情要做:
A、平台是否具有做公益捐助的資格?比如輕鬆籌,註冊信息裏明確寫着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那麼進行這種舉措是否符合了相關的法規?
B、發起時的審核。這包括對患者是否具有眾籌資格的審核,以及其眾籌金額與實際需求是否符合的審核。從目前來看,輕鬆籌在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審核缺失。
比如下圖,同一個患者能先後發起兩次籌款,僅僅因為家人之間的互不信任。這是對資格的審核缺失。(微博鏈接)

對眾籌金額與實際需求間是否吻合的審核,看起來漏洞百出。以下是幾個案例:
案例一:@午後狂睡_Silent 在昨天爆料,一個病患需要3-7萬元治療費,於是按照7萬元來眾籌,然後選了3萬元的方案,同時醫保還能給這3萬元報銷85%,最後病治了,還得到65500元利潤。
案例二:來自知乎網站。留德留學生患白血病申請籌款,明明在德國100%報銷,卻賣慘籌款500萬,被媒體廣泛質疑後又改成了50萬。但實際上他治病在德國不花錢,籌到的都是利潤。
案例三:來自媒體報道《網友眾籌所救女嬰去世 父母曬旅遊照被質疑》。父母稱嬰兒重病無力救治,發起籌款10萬,而後嬰兒去世,本來“無力救治”的父母突然卻到處旅遊了。
像這樣“需要芝麻眾籌西瓜”的案例這兩天被曝出來的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C、眾籌資金的使用和監管。以治病為理由眾籌,這個錢就應該用於治病、康復。如果用於個人其它消費、購物旅遊甚至是乾脆侵吞,那就屬於欺騙,甚至詐騙行為。而@輕鬆籌 這樣的眾籌平台,對於資金按需按量的有效使用,應該具有管理、監督責任。如果做不到,那就別做這種眾籌。
一個人花10萬能治的病眾籌50萬,救他一個的同時就等於害死了另外四個同樣病情的人;如果這個人還能醫保報銷85%的話,那救他一個就等於害死了另外32個同樣情況的病人;如果這個人根本不需要花自費,那他完全就是詐騙。
你付出了愛心和善心,然後被這些以牟利為目的騙捐的人把錢拿走。眾籌平台不需要擔責麼?
如果你該做的事情都做不到、做不好,還談什麼慈善?如果就這麼逃避責任,慈善眾籌平台必然會成為詐騙者的温牀。這絕非危言聳聽。
如果大病眾籌類項目繼續這樣沒有監管,沒有警方的關注,我認為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創業方式”。僅做分析探討,不指向任何企業或個人。
我們知道,義務獻血這件事情裏面,總有一些“血頭兒”在從中牟利、害人。
而以後,也許會出現“捐頭兒”。
這並不是空穴來風,已經有這樣雛形了。

而要組織化起來,其實也很簡單。
第一種方式,一個一條龍服務項目的層級是這樣的:捐頭兒——黃牛——病患
一個“捐頭兒”,可以負責項目的整理、包裝、發佈、收款、結算。下游是北上廣各大醫院的黃牛黨,由黃牛負責在醫院物色適合的病患,成為大病眾籌項目的“產品”。病患則只需要提供自己的患病信息以及個人資料等。
然後工作流程是這樣:病患提供自己的信息給黃牛,黃牛交給捐頭兒,由捐頭兒完成潤色發佈到眾籌平台上。比如病患的病大概需要10萬費用,捐頭兒潤色一下以後按50萬發佈。
眾籌成功以後,病患可以獲得他的10萬元治病錢,如果有醫保還能另外賺85000塊醫保報銷。
黃牛獲得人頭費若干。
捐頭兒獲得剩餘的幾十萬款項。
(這裏面沒有算平台抽成,主要是為了簡化計算。)
第二種方式,如果要做成互聯網創業項目,可以乾脆做一個“捐頭兒APP”,名字覺得不好聽可以換成“眾籌助手”、“眾籌管家”、“眾籌寶”之類高大上的名字。
患者直接APP裏註冊提交病情信息,捐頭兒團隊直接審核挑選合適的“項目”,包裝後發佈到眾籌平台。這樣連中間的黃牛都可以省掉,賺得更多。
粗略算一下,一個星期籌一單,一單按平均50萬產值算,一年就是2600萬。這簡直比“猜猜我是誰”之類的電信詐騙容易多了好麼?完全可以算是詐騙界的朝陽產業。
……作為一個才知道@輕鬆籌 這種大病眾籌平台才一天,第一次打開其網站才40分鐘的路人甲,我都可以很輕鬆的梳理出這樣一個最多需要一個星期就能完成第一種模式開始詐騙的路子。難道別人就不能麼?
所以,我並不反對@輕鬆籌 這樣有愛心,想給經濟困難的病人提供一個救治途徑的眾籌平台出現。但幫幫忙,請先把詐騙犯們趕走、抓走再來開眾籌,行不行?自己辦不到,就去和公安部門合作先把騙捐的能抓了,行不行?
別在你們救一個人的同時,浪費掉能救三個五個甚至十個病人的錢,和愛心。
(以下文章來自微信公眾號浮雲,作者霜葉授權觀察者網轉載)
莊思山解讀:
騙捐行為氾濫是對慈善事業的極大打擊,應該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