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高考來襲,警方提醒切勿懷着小心思藉助“外力”
近日,教育部連續發通知重申考試紀律,“史上最嚴高考”在即,各地都嚴防作弊。在考試期間,教育部門將會聯合其他部門查處各類考試違規行為。對於考試不誠信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並將其計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對於已經入學的,要堅決取消學籍;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今年,組織考試作弊罪首次適用高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2015年11月1日開始,在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提供試題答案、替考等作弊行為,不僅是考試違規行為,而且是犯罪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大家注意啦!考試靠實力,靠實力,靠實力!下面就有幾個傢伙不走尋常路,但還是被機智的警察蜀黍們識破,從而受到了嚴懲!
1、組織作弊
有仨小夥覺得打工掙錢少,就突發奇想,咱也是會電腦的人,不如換個來錢快的渠道。於是乎,小夥子們就商量着通過高科技手段組織駕照考試作弊。三人分工明確,你找客人,我裝設備,他來作弊答題,以此種方式作案多次,非法牟利高達10餘萬元。
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三人最終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將3人依法批准逮捕。
蜀黍盤點:
聰明才智要用在對的地方,走了歪路都是要受到懲罰滴!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替人考試
小青從小懷揣着明星夢,奈何成績不佳屢考藝校卻名落孫山。情急之中,她打算走一條“捷徑”,找人替自己考試。美女大學生小周以每門2000元接下了這樁生意。本以為一切很順利,誰料監考老師格外認真,對着准考證仔細看了又看,覺得小周實在比准考證的照片漂亮了太多,從而發現了這起“替考案”。
目前,小周因涉嫌考試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蜀黍盤點:
長得漂亮也不是萬能,考試還得靠自己內外兼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倒賣答案
畢某、劉某在某考試前幾日在網上打出“銷售答案”的旗號,有準備不佳的考生病急亂投醫,花了大價錢購入,並被告知考試時可獲得正確答案。畢某和劉某召集了一些馬仔參考,並讓他們記錄下考題,通過設備傳遞到考生那裏。誰料,在考場周邊巡邏的民警抓到了正在設置的馬仔,一個倒賣答案的陰謀就此破滅。
最終,畢某、劉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蜀黍盤點:
臨時抱佛腳,怎麼有效,還得靠平時多積累呀!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販賣器材
任某為創業,與某教育機構合作設立了分公司,但諸事不順,只招到三五名學生。某日,他接到電話,對方説自己有考試包過的途徑,詢問他有沒有興趣。任某動了心,便約陌生男子見面,得知所謂包過的“秘訣”竟是一套作弊設備,只要帶上這套耳機和無線接收器,就能在開考後收到準確答案。任某花巨資購買數套,並加價販賣給考生。
好景不長,這等事兒早被民警查明,任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任某被刑事拘留。
蜀黍盤點:
科技發達了,人心可不能退化喲~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史上最“嚴”高考即將來臨,考生們經過這一年的“考驗”,應該滿懷信心戰高考!切勿懷着“小心思”藉助“外力”,最後不僅得不償失,還可能以“作弊罪”入刑!高考並非一考定終生,切勿一考誤終生!
蜀黍在這裏祝廣大考生考上自己理想的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