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大學曝性侵醜聞 精英白人男學生只判6個月惹爭議
2015年1月,一名女子在參加斯坦福大學兄弟會派對時醉酒,在不省人事時遭遇斯坦福大學學生兼斯坦福明星游泳運動員布洛克·特納(Brock Turner)性侵。然而,法官最終只判特納為期六個月的監禁,遠少於法律規定的最短2年刑期。
該裁決恰逢社會對校園性暴力愈加關注之際,加上被告的精英身份,該案隨之在全美範圍內引起了軒然大波。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領導抗議運動,要求重新審理此案。

斯坦福大學游泳運動員特納在法庭外
2015年1月18日,兩名學生在派對場所外的垃圾箱後面,發現了躺在不省人事的受害者身上的特納。隨後特納被警方逮捕。
據英國衞報6月6日報道,該事件發生時,受害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了法定限度的兩倍,她於數小時後醒來,完全不記得發生了什麼。
據發現特納的目擊證人稱,他當時看見特納在受害者身上“劇烈前後運動”,受害者毫無知覺。
法官:從輕發落
受理此案的法官亞倫·佩爾斯基(Aaron Persky)判定特納性侵罪成立。檢察官要求處以六年刑期,但法官最終只判了6個月監禁,緩期執行。法官認為,過長的刑期會對特納“造成嚴重的影響”。
為了讓特納逃脱牢獄之災,法官判定這是一起“不同尋常的案件”,因此,只有“寬大處理方能體現正義”。
法官當庭表示,“很顯然,監禁的判決會對他(特納)產生極其嚴重的影響。被告很年輕,也沒有什麼前科。”
法官亦暗示稱,特納當時醉酒,所以也要區別對待。
同時,法官還指責了媒體對特納的曝光:“媒體對此案的關注度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毒害了與此案關聯的人。我不禁要問自己:將被告關進州立監獄可以解此毒嗎?”
據衞報報道,法官佩爾斯基大量地依賴特納方面的證詞,包括特納親朋好友發給法官的信件。一名特納的前同班同學在信中告訴法官,她無法相信這些指控的真實性。
法官回答説:“我也覺得。這些證據都對特納的人品進行了正面的評價。”
這封信亦將全部的責任推給了受害者,信中寫到,“我很確定她和特納在派對上就已經打情罵俏,相約一起離開。我認為,為了醉到一個什麼都不記得的女孩,就將特納十幾年的光陰打入牢獄,是很不公平的。我們不能因為政治正確,就視所有人為強姦犯。”
同時,特納父親的言論亦引起爭議。特納父親在一封信中表示,6個月的刑期已經很嚴重,自己的兒子已為“20分鐘的行動”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特納父親表示,自己的兒子已為“20分鐘的動作”付出了代價
受害者:21頁泣血長文
未公佈姓名的受害者在法官宣佈最終判決前,宣讀了一份長達21頁的受害者聲明。她講述了被性侵時所有殘忍的細節及自己內心的絕望和悲涼。
“你是頂尖大學的游泳健將,你直到被判有罪之前,都如此無辜。而我只是一個躺在垃圾箱後面的醉酒受害者。”
“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我受了傷害,我的人生在過去的一年都在等待,等待有人告訴我,我也有自己存在的價值。”
“這不是一個醉酒的大學生意識不清地勾搭。這是侵犯,不是意外。”
受害者的聲明隨後被上傳到網絡上,引發了全國範圍的討論。大部分人對受害者持有同情態度,斥責法官判決太輕。

我為你感到生氣和受傷,願你一切都好。能寫下這一切,説明你非常堅強。

判處監禁就是為了產生嚴重影響,這個人是怎麼當上法官的?
許多性侵受害者認為法官的評價代表了一種扭曲的話語模式,即在涉及性犯罪時,法律優先保護攻擊者。同時,他們也為該案受害者大聲説出自己遭遇的做法喝彩,稱其説了自己一直以來想説而不敢説的話。

我哭了,謝謝你為我們發聲。
——很鏗鏘有力的字句。
——同感。我自己也是性侵受害者,一直敢怒不敢言。她的言語讓我很感激,也很感動。
亦有許多人質疑法官是否因為特納的斯坦福精英身份而從輕發落。

6個月……拿着獎學金,成為游泳運動員,就可以將14年變成6個月?
——狠狠地扇了司法公正一巴掌

原來他的前程比受害者的正義更重要
斯坦福法學教授要求重審
6月6日,斯坦福大學發佈官方聲明,稱校方在事件發生後的兩週內便展開調查,同時禁止特納進入校園——無論以何種身份。聲明表示,這是一所大學可以做到的最嚴厲的懲罰。
另一方面,雖然受害者並非本校學生,斯坦福大學的學生和教師紛紛表達了對受害者的支持,要求法官重新審理此案。
米歇爾·多伯(Michele Dauber),斯坦福大學的法學教授發起了“召回”運動,她斥責審理該案的法官有意為特納脱罪。值得一提的是,這名法官亦是斯坦福大學的畢業生。
多伯教授説:“佩爾斯基(的裁決)讓斯坦福、甚至全加州的女性感到不安全,他釋放給外界的信號是,‘你們自己管好自己’;而他釋放給那些潛在攻擊者的信號是,‘我罩着你們’。”
多伯表示,佩爾斯基如此相信特納方面提供的信件,卻絕口不提那封由250名斯坦福學生簽署的要求重審此案的聯名信件。
在聯名信件中,多伯寫到,斯坦福大學的調查顯示,有43%的女性本科生遭受過性侵或行為不端的騷擾,其中超過三分之二的人表示,攻擊者常常對醉酒的受害者上下其手。但在遭遇性侵的學生中,只有2.7%的人上報學校。

斯坦福大學學生反對該案的最終裁決
據BBC報道,全美範圍內不同高校的學生加入了要求重審運動。法比安娜·迪亞茲是密歇根大學的學生,亦是校園性暴力的受害者。她告訴BBC説,性侵自己的學生在校園裏很有名,因此基本沒有人把自己當一回事。
“我覺得這些強姦犯被保護了,大學根本沒有處理他們。系統有問題,斯坦福就是個好例子。”
“如果他(特納)是個黑人,他至少會被判15年。如果他是拉丁裔,他也會被重判。但他偏偏是個白人,還是個精英。你覺得他怎麼可能吸取教訓?”
南十字星解讀:
第一 量刑考慮綜合考慮被告自身的年齡、前途等因素,這是英美法系通例。 被告的無前科、名校出身、醉酒都可能算作降低刑期的因素,這方面沒有問題
第二 法官的説法極其奇怪。 如果他的確guilty,就該嚴格按statute或precedent判,他説“接到了同學郵件” “不同尋常的案子”不知道什麼意義。不能證明的確獲取了consent的情況下,還輕判,扯什麼“名聲”,不知道法官想什麼。當然法官本來就有量刑的自由權。
第三 呵呵。 此人是“校游泳健將”,犯事了還有同學求情,我想懂校園那套的人都應該能懂是什麼情況了
第四 這個案子只有天知道有沒有貓膩,特別是被告這種很明顯名校背景父母還護犢的。只是我覺得他很可能要倒黴了,DA很明顯會上訴,一上訴他多半跑不掉加刑,現在這樣還鬧得惡名昭彰反而極其不值(要是真找了“connection”的話)
(文/觀察者網 劉楚楚)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