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通報 “搶孩子”事件調查結果:不涉嫌搶奪兒童違法犯罪
據@濟寧發佈6月13日發表消息稱“關於兗州所謂‘搶孩子事件”最新調查情況,兗州區公安局通報如下:
一、2016年6月8日晚21時許,本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兗州區和馨家園西區門口發生一起搶奪兒童事件。連日來,經對當事人李某某及其家屬、現場目擊者等深入調查,本局現已初步查明,李某某(漢族,身份證登記信息為新疆,實際居住地為河北承德,後來又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潔工作,已辭職)不涉嫌搶奪兒童違法犯罪,僅是與居住在山東省汶上縣的母親發生爭執後跑出家門,欲經兗州返回北京。李某某經停兗州期間,情緒未穩,偶遇趙某某、伊某某教育孩子,主動上前説教併發生口角和肢體衝突。這屬於一起民事糾紛。
二、針對羣眾反映的8日晚接處警慢問題,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如確實存在工作失誤並造成嚴重後果,將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於廣大羣眾的批評,本局虛心接受,認真總結,及時整改。同時本局提示,今後對於類似社會糾紛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請周邊羣眾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民警開展執法活動。對於8日晚藉機在事發現場尋釁滋事及在網上造謠傳謠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追究。


被打者

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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