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立委林岱樺打警察被判無罪 檢方提出上訴
(觀察者網 李程/文)
“太陽花學運”距今已有兩年多了,真正的核心問題服貿協議通過遙遙無期,而邊角料卻接二連三地被媒體曝光。繼台方對太陽花學運人士撤告後,近日,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妨害公務一案也被台北當地法院判無罪。對此,台北地檢署不服,認為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已上訴。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院”期間,林岱樺為協助持臨時證的日本讀賣新聞記者進入被佔據的“議會”現場,與攔阻進場的李姓警察發生衝突,憤而朝執勤的警員胸口揮粉拳,由於雙方衝突過程被媒體拍攝,引發軒然大波。

林岱樺(資料圖)
事後有民眾報案,檢方去年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林岱樺,台北地院上月判決林岱樺無罪。
法官認定,林岱樺是在“議場”內行使“立委”職務的適度意見表達,屬言論免責權的保障範圍,應尊重“國會”自律原則,且林帶記者進場的行為,並未違反法律或“議場”管制規定,警方沒有擋駕理由,因此不構成妨害公務,判她無罪。
但檢方對無罪理由,表示不服,認為衝突地點是在“立法院”大門口,並非“議場”內,且林當時強行拉記者進議場內,不是參與議事,與“立委”職務無關,且當時警察是針對持臨時證的記者進行了解,是基於執行維持秩序的公務,林的動作已有妨害公務的犯意及客觀事實,因此提起上訴。
此案在今年2月開庭時,林岱樺曾叫囂:“我今天要為‘國會’自主、人民權益捍衞到底。”彼時,台灣一份民調顯示,民眾對法官、檢察官的不信任感高達86%。
而真正的核心問題兩岸服貿協定推進進度,卻始終未有大的進展。據台灣“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0日表示,對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行政院立場是先立法、後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目前尚未三讀通過,要等條例通過後再檢視。今年5月,台灣新任“經濟部長”李世光也曾表示,重啓兩岸貨品貿易談判沒有時間表,必須“立法院”和全民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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