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檢方回應“工商副局長放貸2750萬”:來源合法
法晚深度即時 (稿件統籌朱順忠 深度記者王碩)今年3月21日,網絡上的一篇實名舉報“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工商局副局長曲某持2750萬鉅額放貸”的網帖,引起各大網絡BBS轉帖評論。6月21日上午,阿榮旗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科馬科長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對此事回應稱,“曲福海鉅額財產來源合法,不存在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

舉報人提供的工商局副局長往來鉅額資金證明

中紀委網站截圖
與此同時,一篇流傳於網絡的文章稱,“正受理此案的阿榮旗公安局經偵大隊隊長李X山為曲討債,其行為構成涉嫌濫用職權……一段錄音中顯示,李X山稱曲福海為‘小舅子’”。6月21日下午,阿榮旗公安局紀委工作人員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安局紀委已接到關於李X山的舉報,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案件進展
檢察院:曲福海資金來源合法
針對“網傳曲福海被舉報持鉅款放貸”一事,6月21日上午,阿榮旗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科馬科長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此案已結案,並向舉報人下達了答覆函。經檢察機關初查後認定,“曲福海讓相關人員借出的錢,其來源是合法的,未通過貸款或違法途徑獲得,故曲福海不存在持鉅款放貸的行為。”
針對網絡傳言的“曲福海作為公職人員存在經商行為”質疑,馬科長稱,“曲福海與其妻子為一個經濟實體。他的妻子養車、搞運輸、開礦山為個體户,並且一直沒有工作,所以這種行為是被允許的。”
阿榮旗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於2016年5月22日就此事作出的《答覆函》中稱:經檢察院舉報中心初核,根據調取的相關證據,能夠證明曲福海其資金合法來源,故不存在曲福海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
今年3月22日,有網帖顯示:“曲福海自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期間,將其所有的2750萬元資金轉至他人的銀行卡內,通過其銀行卡,對外進行投資借貸。期間已收回2395萬元,尚餘1260萬元投資本金尚未收回。另外,曲福海的資金中,有2000萬元系套取信用合作社的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
此後,阿榮旗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曾表示,呼倫貝爾市阿榮旗檢察院正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中。
紀委:存在公職人員不違法但違紀的情況
6月22日上午,阿榮旗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向法晚記者表示,針對公職人員因存在違紀嫌疑被舉報的,經領導批示,由相關部門或科室進行立案調查其是否存在違紀行為,其中如涉嫌存在涉法涉訴的行為,將移送檢察院審查。同時,如公職人員存在違紀行為,紀委將對其進行紀律處分。
阿榮旗紀委工作人員還稱,根據情況檢察院判有當事人員刑事責任的,他們會通過案管小組移送到紀委,再由紀委對其進行紀律處分。當事人員被判刑的,移送到紀委,再由紀委對其進行雙開。同時,也存在公職人員無違法行為,但存在違紀的情況。
審查期間網曝阿榮旗經偵大隊長為曲討錢
就在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對曲福海案件進行審查期間,某知名論壇的一篇網貼又引起各大網絡論壇紛紛轉載,該文稱,“李X山利用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職務便利,介入正常的經濟糾紛,違法對當事人刑拘,先後多次組織在高速公路、在阿榮旗看守所、在經偵大隊李的辦公室,組織經濟糾紛雙方當事人談判,為曲福海索要本金和高額利息……”
舉報人公佈一段錄音還顯示,一名叫“李X山”者與他人電話稱:“曲福海那是小舅子,也有點名聲。”
同時,舉報人提供的兩張短信截圖中顯示,自稱“李X山”的人在與他人發送的手機短信中提到:“……賠償的事還是沒有進展。明天刑拘到期,這樣按照張局上週四開會定的,下午向檢察院報捕王XX”
6月12日下午,法晚記者聯繫到阿榮旗公安局經偵大隊隊長李X山,他對自己被人實名舉報“利用公權力為人討債”一事表示,“沒有任何看法”,隨即便掛斷電話。
公安局紀委:已接舉報正在進一步偵查
6月21日下午,阿榮旗公安局紀委工作人員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安局紀委已接到關於李X山的舉報,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