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仲裁有害無益 多國學者質疑南海仲裁合法性
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學術代表團已赴荷蘭海牙,26日出席南海仲裁案與國際法研討會。在南海仲裁結果即將公佈的重要時間,在國際法庭所在地召開的此次會議無疑具有特殊意義。
據《明報》網站6月27日報道,會議由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與萊頓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的格勞秀斯國際法研究中心(The Grotius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Legal)合辦。從目前獲得的消息,有來自荷蘭、印度、美國等30多名國際法專家,包括國際法庭前法官參加。
中國專家曾指出,單就法律而言,菲律賓提交的訴訟書看似有理有據,實則打了多處“馬虎眼”,中國在南海問題上於法佔理。然而在中方作出“不參與”的立場,對仲裁做出排除性聲明後,除了未參與仲裁程序中的證據徵集過程外,亦未對仲裁案的合法性做出實質訴訟動作。

1999年,菲律賓軍方把廢棄軍艦拖至仁愛礁擱淺,曾以“擱淺”為名欲強佔仁愛礁
民間意見書迴響大 專家:僅可作參考
此前,香港及台灣的民間團體分別就仲裁庭合法性以及太平島的島嶼地位向仲裁庭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引發不小反響,然而法庭之友意見書僅可作參考文件,北京專家稱,是否採用仍需看仲裁庭的意思。
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這兩份意見書提出的質疑可謂正中仲裁庭痛處,卻難以發揮決定性作用,實在可惜。
該人士認為,中國難出法理牌,一是仲裁案已不單純是法律問題,亦受政治因素左右;二是國際法規則主動權依舊掌握在西方國家手中,中國目前法律實力不足。
西方掌國際法主動權 法理牌難打
即使中國堅定不參與、不接受的立場,仍難以避免仲裁案預計非常不利的結果帶來的巨大壓力,業內人士預計,仲裁案或將引發新一輪利益相關國的南海侵權高潮。
如何解局,對中方來説有相當難度。消息人士透露,此次研討會將是一場國際法制的大評議,探討中國在國際法上討論歷史權利是否有根據、仲裁庭在南海案中是否有權裁判等諸多關鍵問題,可能預示中國打算出手揪出仲裁案的法律漏洞。

現場圖
與會學者質疑南海仲裁
據新華網報道,與會的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亞伯拉罕·索費爾指出,中國已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規定將海域劃界等爭端排除強制仲裁,中國拒絕菲律賓將南海爭端提交仲裁有堅實的法律依據,被強行推進至今的南海仲裁“極不明智”。
英國外交部前法律顧問克里斯·沃默斯利説:“海洋地物的地位與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密切相關,而仲裁庭沒有認識到南海問題的根本性爭議是主權問題,對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關主權問題解決後才可能給予合理的解答。”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聖惕指出,南海仲裁“詭異之處頗多”。他説,菲律賓精心包裝的訴求看似單純,實際上藴含着極其險惡的用意,是以打壓中方行使主權、伸張菲方主權主張為目標;而仲裁庭卻裝聾作啞,將明顯不是《公約》適用、已被中方排除強制解決程序的爭端送入實體審理階段。
強制仲裁無益於解決南海爭端
在對仲裁庭管轄權裁決的合法性提出質疑的同時,與會專家也認為,強制仲裁對解決南海爭端有害無益。仲裁庭的所作所為破壞了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的可信度,甚至可能產生更加惡劣的影響。
曾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的拉奧·佩馬拉朱指出,菲律賓要求仲裁庭就南海個別島礁的海洋權利作出裁決。仲裁庭即便作出裁決,也僅僅是“真空中抽象的學術操練”,對南海爭端的解決並無實際價值。
對於南海強制仲裁對國際法尤其是《公約》造成的嚴重傷害,索費爾深表擔憂。他説,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本應尊重國際條約自身的限制和主權國家的保留,而仲裁庭卻宣稱對菲律賓“人為製造”的訴求擁有管轄權,這已破壞了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的可信度。南海仲裁的現實後果不僅嚴重侵犯有關各方的實際利益,甚至可能產生更糟的影響。
國際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羅馬告訴記者,國家同意對強制性仲裁來説必不可少,《公約》的強制性仲裁及其他強制程序均應嚴格建立在國家同意基礎上。他説,南海仲裁庭必須首先保證其管轄權不存在任何疑問,才能進入實體問題審理,否則裁決不可能有效。
協商談判才是正道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中方所主張的通過協商談判和平解決南海爭端的立場才是正道。索費爾以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邊界爭端解決過程為例,説明強制程序並不是解決爭端的主要途徑,更不是唯一和首選途徑。他説,美國和加拿大自1812年戰爭以後存有10處邊界爭端,兩國對過於複雜、牽涉太多因素的爭端堅持通過協商解決。
索費爾説,美國過去不曾、將來也不會將類似菲律賓訴求的爭端提交國際仲裁,但近期卻反覆要求中國遵守仲裁庭裁決、支持所謂“法治”。美國應回到中國所主張的正確軌道,敦促菲律賓返回談判桌。
(觀察者網綜合《明報》網站、新華國際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