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報業記者成某涉嫌強姦女實習生被刑拘
中新網廣州6月29日電 (記者 程景偉)廣州警方29日晚通報,警方開展偵查取證工作後,將涉嫌強姦一名女實習生的嫌疑人成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篇爆料“南方日報記者成某誘姦女實習生”的網文近日在網絡社交平台被廣泛轉載。該篇文章稱,6月27日下午,女實習生去南方日報開具實習證明,後被記者成某誘導到附近酒店房間強行發生性關係。
據廣州警方29日晚通報,6月27日,廣州越秀警方接報一起涉嫌強姦的警情後,迅速立案偵查。南方報業傳媒集團監察審計部在對成某本人組織調查後,28日晚將其移交廣州越秀警方。該集團表示將繼續全力配合依法辦案。
廣州警方稍早前還稱,女事主張某(21歲,某大學大三學生)反映,27日下午16時許被以前實習時認識的男子成某(29歲)帶至寺右二馬路某酒店房間內實施強姦。

受害者與成某的聊天記錄
鳳凰網今日(6月29日)報道,鳳凰網聯繫受害女生張小卉(化名),張小卉確認了網貼內容的真實性,在她明確表示“不要”之後,成某強行和她發生了性關係。被問及為何進入酒店,張小卉表示,以為成某隻是想跟自己聊聊稿件,並且身份證被他搶走,“怕他不還給我”,成某是自己尊敬的指導老師,應該不會對自己怎麼樣,“如果是陌生人,肯定不要身份證就跑了”。

受害者與朋友的對話
張小卉説,她在實習期內只見過指導老師成某兩次,自己是獨立完成採訪任務,通過郵箱與成某溝通稿件,有次因為寫稿慢被成某批評過,成某在她眼中的形象很“嚴厲”,也很怕他。成某曾當面評論張小卉衣着“土”。6月27日見面已經是實習結束一年多後,成某誇她變得成熟漂亮,也讓她意外。
被問及為何沒有呼救,張小卉説,進入房間成某像變了一個人,突然很“飢渴”,事情發展超出自己預料,在房間裏,覺得呼救也沒人能聽到。沒有作出激烈反抗是怕激怒成某,被報復,張小卉覺得他是記者,在單位很有背景,一直很怕他平時的權威形象。事後成某通過微信向她轉賬2000元,張小卉表示當時以為是封口費,成某在自己旁邊,於是點了確認。她也在成某的要求之下洗澡、吃避孕藥。張小卉離開酒店後,在同學的陪同下去東山派出所報案,警方從她體內提取出精液。
網貼熱傳後,張小卉表示自己還處於“懵”狀態,仍害怕被成某報復,“他知道我是誰”。張小卉説,自己已經聯繫到成某帶過的兩個女實習生,也是在開實習證明的時候被表白,要求去開房,但是並未發生性關係。張小卉希望此事引起公眾關注,有公正的處理結果。
源眾性別發展中心的律師李瑩告訴鳳凰網,根據帖子描述,當事女生和成某在此前並不熟悉,沒有感情基礎,當事女生向同學呼叫“救命”,向成某表達了“我不想做”。強姦的定義是“違背婦女意志”,很明顯成某的行為構成了強姦。而成某事後向女生轉賬兩千元,無論當事女生是否同意,可能是成某故意製造性交易的場景。如果是性交易,一般事前會有議價行為等。真實情況,有待警方偵查。李瑩律師強調,如果網貼內容屬實,這和“宋山木性侵案”有相似之處,“温柔的強姦也是強姦”。
鳳凰網就此事致電成某,無法接通。鳳凰網致電東山派出所,亦無人接聽。
28日晚十時許,廣州市公安局發佈通報:27日19時許,一名女事主向天河警方報警,稱被一名男子強姦。經瞭解,因案發地在寺右二馬路,天河警方接報後將該案移交越秀警方調查。經越秀警方初步調查,女事主張某(21歲,某大學大三學生)反映當天下午16時許,其被以前實習時認識的男子成某(29歲)帶至寺右二馬路某酒店房間內實施強姦。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南方報業集團6月28日晚亦發表聲明,“關於網傳本集團一記者誘姦女實習生的帖文,集團高度重視,已經組織調查,如情況屬實,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