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考慮將互聯網約車等分享經濟納入GDP增長數據
近日,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在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週期論壇”上發表《新經濟:政府統計面臨的挑戰》的演講引發業內關注。許憲春透露,目前國家統計局正在探索新方式,將滴滴出行等分享出行、眾包和“沙發客”等新興行業納入至官方GDP增長數據中,從而更準確地反映“新經濟”的發展。
許憲春表示,考慮到分享經濟,按照收入法核算的GDP總量和增速,要比生產法核算的GDP數值要大。國家統計局目前已經開始在修訂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並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標準,研究制定經濟增加值核算方法,預備比較全面地反映新經濟活動。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
據瞭解,隨着分享經濟的快速發展,催生了新商業模式,產生了大量非貨幣交易。以滴滴出行為例,分享出行行業的發展正在推動國內經濟轉型。數據顯示,目前滴滴出行平台已擁有3億註冊用户,近1500萬註冊司機,日完成訂單量已經突破超過1400萬,服務涵蓋出租車、專車、快車、順風車、代駕、巴士、試駕和企業級等多個垂直領域。
如此龐大的日完成訂單量,其背後也帶來了大量非現金交易。此前滴滴出行首席發展官李建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2016年1月滴滴全平台的GMV首度突破8億美元,超過整個北美地區移動出行的同期GMV(美國和加拿大共約6億美元)。其實隨着互聯網經濟發展,實際消費和服務業正在迅猛發展。這使得實際的消費和服務業數字,要大大高於目前國家統計局一些傳統口徑的數據統計數字。
然而根據當前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方式,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非現金交易的數據是被忽略掉的。許憲春説:“現在互聯網分享經濟發展的結果是,人人都可以成為生產者,比如提供閒置的出租車、圖書、住房等,均創造了服務,但是這些難以被統計到GDP之中。“新經濟”的一部分目前已被記入GDP之中,例如清潔能源、機器人和移動通信,但分享經濟和數字經濟還有很大一部分被完全忽略。”
分享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對傳統GDP核算造成了重大的挑戰。目前國家統計局每個季度公佈的GDP數字是用生產法,即農業、第二產業(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增加值彙總得出的。其數據依據是規模以上企業直報數據,規模以下企業採取調查估算數據。
但是隨着分享經濟的發展,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進行生產和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這些服務包括互聯網約車、娛樂、餐飲外賣等行業。這部分人未直接進入生產法統計的GDP核算中,但是的確發生了資金交易支付,產生了居民收入,創造了GDP,因此在統計局的GDP收入法核算中(核算政府收入、居民收入、企業收入)會體現出來。
據瞭解,國家統計局目前已經建立了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報表制度,這些調查制度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新產品、電子商務、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網購用户、城市商業綜合體等。另外產業園區、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孵化器、小微企業創新等新建專業調查制度也被納入到了調查範文。
國家統計局7月5日發佈關於改革研發支出核算方法、修訂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數據的公告。改革後,十年來各年經濟總量增加,增速基本維持不變;第二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有所提高,第一、第三產業佔比略有下降;固定資本形成總額略有增加,政府消費支出略有減少,淨出口額保持不變。
國家統計局7月4日發佈了今年6月份中國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數值為50.0%,比上月微降0.1個百分點,位於臨界點上,連續四個月高於枯榮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