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唯一特大城市總體規劃獲批:南京定位東部重要中心城市
據澎湃新聞網7月13日報道,中國政府網7月12日消息稱,國務院7月3日對江蘇省報請審批的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作出批覆,原則同意《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
批覆稱,南京是江蘇省省會,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要逐步把南京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從江蘇第一高樓“紫峯大廈”俯拍,南京新街口方向鱗次櫛比的高樓。 東方IC 資料圖
澎湃新聞檢索中國政府網發現,國務院對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有兩次,上一次在1995年1月,當時同意的是修訂後的《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1991年~2010年)》。批覆稱,南京是著名古都、江蘇省省會、長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要把南京建設成為經濟發達、環境優美、融古都風貌與現代文明於一體的江濱城市。
《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其總體規劃必須報國務院批覆,國務院關於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可以看作對一個城市所起作用的定調。
比較上述兩個批覆可以發現,南京的城市發展定位從“長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升格為“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並新增了“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顯現出南京在未來國家戰略格局中將承擔更大作用。
在6月公佈的經國務院批准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羣發展規劃》中,南京在城市規模等級上被定位為“特大城市”,是長三角城市羣26個成員中唯一的特大城市(上海是“超大城市”)。
在7月3日的批覆中,國務院要求南京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區域和城鎮,優化村鎮佈局,逐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化與上海、杭州等長三角中心城市的協調發展,統籌推進南京與周邊城市重大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
批覆指出,南京要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67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內,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要根據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以及《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佈局,劃定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佈局。
批覆還要求做好南京江北新區的規劃建設,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建設,與上海浦東新區、浙江舟山羣島新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聯動發展,逐步建設成為自主創新先導區、新型城鎮化示範區、長三角地區現代產業集聚區、長江經濟帶對外開放合作重要平台。
南京江北新區位於長江以北,規劃面積788平方公里,是繼上海浦東新區、浙江舟山羣島新區之後長三角第三個國家級新區。在2015年6月的批覆文件中,國務院表示,設立並建設好南京江北新區,對於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培育東部沿海地區率先轉型發展的新增長極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南京將成為中國大陸第11個年度地區生產總值超萬億元的城市。2015年,該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9720.8億元,今年設定的增長目標是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