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9家國企新納入國資委監管
據廣州日報7月19日報道,廣州市國資委日前發佈《關於開展29户新納入直接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對本次納入市國資委直接監管的29户企業及其屬下全資、控股企業有效開展清產核資。
清查小金庫 一經發現堅決糾正
此次清產核資以201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全面摸清企業“家底”,核實企業資產、負債、權益狀況。29户企業應按產權關係將屬下全資、控股企業納入本次清產核資範圍,層級做好摸清“家底”工作。在賬務上,此次清產核資將重點對企業賬外賬、賬外現金進行清理。全面清查公司總部及所有子企業的各項賬外賬、賬外現金或者“小金庫”,一經發現堅決糾正。此外,還將重點對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或有事項進行清理。
在清算企業各項資產方面,重點對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進行清理,查實應收賬款的債權是否存在。重點對各項對外投資進行清查,核實對外投資初始成本的現有實際價值;重點核查賬外資產及負債;重點清查企業土地和房屋建築物。清算還包括對企業損溢認定,對企業土地和房屋建築物按照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市場價進行重新估價,披露企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促進規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有關企業應於2016年10月底前上述將清產核資結果資料(紙質版1份)連同電子文檔一併上報市國資委清產核資工作辦公室。
業內指出,清產核資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減負”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將為下一步統一監管、深化改革打下基礎。
2017年廣州市屬企業將調整至約30户
今後,凡是新設立的經營性機構,均統一由國資委擔當國有資本出資人。廣州市國資委對直接監管企業將實施全面監管:“管資產、管人、管事。”對於委託監管企業,市國資委主要履行“三統一”職責:統一基礎管理、統一監管政策、統一監督檢查。
去年廣州市印發《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提高國資集中度成為國企改革一大特點。廣州提出:到2017年,廣州市屬企業將調整至30户左右;其中,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的80%將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並且集中到前20户大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