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方部門如何對抗中央巡視:裝探頭偷拍舉報人
據法制晚報7月26日報道,在今年落馬官員的情況通報中,“干擾巡視”、“對抗組織審查”這樣的字眼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比如,日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就因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等“5大罪狀”被“雙開”。整理發現,落馬官員們採用的對抗手段,包括基本的製造麻煩、編造虛假材料,還有含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技偵手段。那麼面對干擾,巡視組又是如何機智應對,確保巡視工作順利開展呢?
常小兵被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
日前,中紀委公佈了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的調查結果: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等“5大罪狀”,被“雙開”的同時,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法制晚報公眾號觀海解局(ID:guanhaijieju)注意到,“5大罪狀”中,排在首位的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聯通開展了專項巡視。此時聯通的掌舵人正是常小兵。
2015年2月,中央巡視組向聯通集團反饋巡視意見,直陳問題:有的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係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幹部帶病提拔、選人用人不公;投資建設、物資採購領域違規問題嚴重。
外界普遍認為,常小兵的落馬,多與在聯通任職期間有關。

常小兵
中紀委通報中稱,常小兵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和中央管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主要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常小兵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抗組織審查”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
觀海解局(ID:guanhaijieju)發現,在今年落馬官員的情況通報中,“干擾巡視”、“對抗組織審查”這樣的字眼,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
在一些案例中,官員的對抗手段令人瞠目結舌,既包括基本的製造麻煩、編造虛假材料,還有含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技偵手段。他們會故意刁難、暗中施壓、甚至動手威脅,讓巡視工作陷入被動,妄圖逼迫辦案人員“知難而退”。
最終結果證明,這些人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那麼這些官員到底如何進行干擾的?巡視組又是如何應對,從而保證巡視工作順利開展的呢?
巡視組如何應對干擾?
記錄筆跡太新 發現文件材料造假
日前,觀海解局(ID:guanhaijieju)從山東省紀委、監察廳官方網站獲悉,山東省一縣委書記因為編造虛假材料對抗巡視等受到處分,被降為科級非領導職務。
7月21日,山東省紀委的通報中説,“慶雲縣委原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侯有喜違反政治紀律,編造虛假材料干擾巡視工作,同時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對此,山東省紀委也放出狠話,對談話函詢、紀律審查時欺瞞組織、對抗審查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無獨有偶,湖南省耒陽市編辦原副主任羅才洋在面對巡視組時,也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資料對抗巡視,最終還是在巡視組面前露出了馬腳。
2015年7月14日,湖南省委巡視第九組進駐耒陽市開展巡視工作。羣眾大量反映該市編制管理混亂的舉報,引起了省委巡視組的注意。心中有鬼的羅才洋,想方設法逃避檢查,以“記不清了”、“沒有這個資料”為由,推三阻四,消極應對。在巡視組反覆提醒教育後,羅才洋無奈之下提供了資料。
在認真查閲資料後,湖南省委巡視組在材料中發現了貓膩:多次報送的同一個資料,內容都不一致;在新進人員名冊裏,幹部羣眾舉報的涉嫌違規進編人員都沒有;有關會議記錄不完整,部分記錄是活頁,字跡很新,非常清晰工整。
“過去這麼久了,筆記怎麼這麼新?羣眾反映有問題的進編人員為什麼名冊裏都沒有?”省委巡視組懷疑,這有可能是在故意規避檢查,涉嫌造假。
耒陽市紀委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要求羅才洋如實提供相關資料。調查人員在羅才洋辦公室查找資料過程中,意外發現羅才洋的抽屜中有大量存摺、銀行卡、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現金、整裝或散裝的高檔香煙等物品,和大量涉嫌違規進人的原始資料。
2015年12月10日,耒陽市編辦原副主任羅才洋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探頭對準舉報箱接舉報後實地查看
2014年10月中旬,山西省委巡視組按時進駐某縣開展巡視。而該縣公安局非但沒有積極配合,還將縣委和信訪局附近的2個攝像頭,對準省委巡視組設立的2個舉報箱,並安排人巡邏值守縣賓館的舉報箱。
而這兩個攝像頭正是在一個月前剛剛安裝的。原來,9月份,該縣在接到了關於山西省委巡視組即將進駐的通知後,該縣委書記要求安裝,並且強調“要能保證舉報箱的位置在監控可視範圍內”,以此掌握舉報人和舉報情況。
一段時間內,舉報箱內都未曾收到羣眾的舉報信。後來,省委巡視組根據羣眾反映到實地查看,發現這一情況後,責令該縣委立即改正。
據瞭解,該縣委書記擅自安排將巡視組舉報箱置於監控探頭可視範圍內,影響了幹部羣眾依法行使檢舉權,干擾了巡視工作的正常開展,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2014年底受到嚴肅處理。
中央巡視組在巡視過程中,還有一些被巡視單位和部門出現了干擾、對抗巡視工作的行為。比如,“到9月份一律不許打高爾夫……”有的國有企業在巡視組進駐之前就開會“部署”,提醒下屬注意一言一行;有的單位在巡視組入駐前一週,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換掉,導致巡視組在談話中無法掌握具體情況;有些單位領導要求下屬與巡視組談話結束後,回來彙報談話情況;還有一些領導幹部,拉關係、託人情,試圖找巡視組組長、副組長打聽消息。
為防手機監聽在河邊秘密研究工作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報道,2015年3月的天津,春寒料峭。晚上八九點鐘,靜謐的海河沿岸行人稀少。沿着河邊,一行3人邊走邊聊。外人看來,他們是平平常常的散步路人。實際上,那是中央第五巡視組的同志在秘密研究工作。
之所以選擇這種方式,是因為他們面臨的巡視對象有着特殊的身份——時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兼公安局局長、人稱“武爺”的武長順。武長順在天津公安系統工作44年、當公安局長11年,手中掌握公安特殊手段。
巡視人員説,據反映,武長順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嗅覺靈敏,為人狡詐,手段毒辣,反調查能力非同一般。“我們擔心手機、會議被監聽,擔心打草驚蛇。”
在調查過程中,巡視人員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當時,大部分的舉報人由於懾於武長順的威力,不敢接受巡視人員的約談。
為解決這個問題,巡視組把舉報人約到了北京,為確保舉報人安全,還讓舉報人換了一個新手機卡。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有的舉報人即使到了中央紀委,那顆習慣性緊張的心依然難以放鬆。一進辦公室,舉報人就趕緊摳下手機電池,“不瞞你説,一路換了我三次車牌!”
中紀委:干擾巡視等行為屬於對抗組織審查
上個月,中紀委官方網站發佈文章稱,黨員領導幹部,為掩蓋其嚴重違紀問題,打探消息、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物,甚至偽造證據,依據2016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7條規定,其行為構成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已違反政治紀律,應追究其紀律責任。
關於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定性方面,新舊條例有個演變過程,2003年施行的《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四條將此類行為稱之為“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並沒有規定為獨立的違紀行為,而是作為可以從重或加重處分的情節在總則中予以規定。新《條例》則把此類行為表述為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在分則中單獨作為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予以認定,對情節嚴重的可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記者/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