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武:胡適沒説“愛國賊”,説的是“愛國癲”
觀察者網日前刊載了美國威斯康星大學人類學系教授周永明的文章,作者在文中提到,回國後第一次聽到“愛國賊”的説法,驚訝莫名,感嘆某些中國人對愛國者這一概念的影射和褻瀆超出想象。
有讀者指出,“愛國賊”一説,是魯迅先生的發明;也有讀者留言,稱“愛國賊”的説法是胡適提出的,發明的時間,是在1946年發生的美國士兵強暴北大女生沈崇事件,認為胡適污衊反蔣反美的廣大師生與民眾是“愛國賊”。今天,我們來對後者的説法做一番考證。

胡適在沈崇事件中的表現,確實受到一些批評。他的主張是不要將法律問題擴大化為政治問題,胡適在給傅斯年的信中説:“我們今日所作只是充分把全校的法律人才供被害人之用。”
胡適還對記者稱:“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希望能夠早日得到合理合法解決。”,“這是東方特殊的道德問題,國人當然同具憤慨。學生間的開會遊行,亦屬理之常情,但不可罷課,希望能即日恢復,免廢學業。”
筆者沒有查到胡適在當時用“愛國賊”一詞的直接證據,而胡適的態度也不能簡單理解為否定學生的愛國行為。
不過,胡適確實發明了一個詞“愛國癲”,當時他用這個詞表達的意思,和今天在社交媒體上頻現於論戰中的“愛國賊”是不是一回事?
1915年,還在美國留學的胡適,也是一個熱血青年。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北美的中國留學生也和國內一樣抗日情緒高漲。但對於與日本決一死戰的呼聲,胡適寫了一封公開信,信中説:“此刻,餘要説上述言論完全是瘋話。吾輩情緒激動,神經緊張,理智失常,可以説得了‘愛國癲’。諸位,在此危急關頭,情緒激動是決無益處的。激動之情緒,慷慨激昂之愛國呼號,危言聳聽之條陳,未嘗有助於國。吾輩自稱‘學子’、‘乾材’,若只是‘紙上’談兵,則此舉未免過於膚淺。”
胡適認為開戰的主張不負責任。當時《中國學生月報》上有人稱:“我有100萬敢決一死戰之雄獅。”而胡適列舉事實,認為中國僅有12萬訓練有素的士兵,且裝備簡陋。最大的戰艦也只是噸位僅4300噸的三等巡洋艦。開戰的後果“不僅於國無所改觀,而且所得只是任人蹂躪!任人蹂躪!再任人蹂躪!”
胡適確實甩出了“愛國癲”的帽子,自己也被扣上了賣國之名。
不過細讀胡適的原文,不難再次驗證一個常識:以愛國的名義,完全可能提出相反的主張,做出相反的行動。而任何人都可以打起愛國的旗號。
當然,分辨愛國名義下的行動是否對國家和歷史負責是一回事,而愛國這個詞本身,作為崇高的概念,是被敬重還是玷污,則是另一回事。
李敖2005年在北大演講,表示願意捐款在北大設立胡適的銅像。當時就有不少人翻出了胡適“親日”、“賣國”的舊賬。除了上述“愛國癲”的例子,還有從《胡適全集》中搜出的許多罪狀,比如指出胡適對《二十一條》的讚賞。
胡適在日記中的原文是:“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也能剛,此乃歷來外交史所未見。”有説法稱,胡適將《二十一條》全文抄錄在日記中,併發出了這樣的感嘆。
事實是怎樣的呢?胡適在4月1日記了《日本要求二十一條全文》之後,並未加以評論。而上述這句話,是在5月10日的《日人果真悔悟乎》中的。胡適首先指出中日交涉得暫時了結,“日人似稍憬然覺悟侵略政策之非計矣”,然後列舉了日本在聲明中取消的要求,種種讓步後的結果,包括可以將膠州歸還中國。在詳細分析了每一個條款之後,胡適給出的是這樣的評價:
“此次交涉,餘未嘗不痛心切齒,然餘之樂觀主義終未消,蓋有二故焉:(一)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亦能剛,此則歷來外交史上所未見。吾國外交,其將有開明之望乎?(二)此次日人以青島歸我,又收回第五項之要求,吾雖不能驟變初心之原因果何在,然日人果欲以兵力得志於中國,中國今日必不能抵抗。日之不出於此也,豈亦有所悔悟乎?吾則以為此日人稍悟日暮途遠倒行逆施之非遠謀之徵也。”
對於胡適日記中的觀點,讀者應該有自己的判斷,包括能否據此推斷胡適讚賞《二十一條》,這裏僅做澄清事實,與流傳的版本確有出入。

不過,這並不等於説,胡適沒有對日妥協的思想,他在《提議廢止國恥紀念》的演講中,反對將簽訂《二十一條》的五月九日定為“國恥日”,認為“這種機械的紀念,毫無意思。”
胡適日記中,也確實還存在支持蔣介石不抵抗政策,和主張在談判中對日讓步的言論。
九一八事變後,胡適依然説:“我不能昧着我的良心,出來主張作戰……我情願亡國,決不願學着這種壯語主張作戰!” (《胡適全集》第21卷第617、618頁、《年譜》第211頁)胡適還主張由國際共管東三省,主張東三省問題“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1935年7月26日,胡適在給羅隆基的信中稱,他曾寫信給外交部長王世傑“主張與日本交涉解決一切懸案;中國可以承認滿洲國。”(《胡適全集》第24卷第233頁)
胡適在日記中哀嘆汪精衞:“汪精衞死在日本病院裏。可憐。精衞一生吃虧在他以‘烈士’出名,終身不免有‘烈士’情結,他總覺得‘我性命尚不顧,你們還不能相信我嗎’?”
在行動上,胡適親自另搞了一個以“興辦實業為宗旨”的“自覺救國會”,來抵制“抗日救亡”團體。他給自己參加的不滿主戰派的團伙命名為“低調俱樂部”,這個組織的成員很多日後都加入了汪精衞偽政權。直到被蔣介石派去美國做大使,胡適才從和平幻想中醒了過來。
周永明教授在文章裏引用並贊同了學者周錫瑞的話:“二十世紀幾乎所有積極參與政治的中國人都是民族主義者,在某種意義上來説,他們試圖在現代世界恢復中國的尊嚴、地位和主權。他們的主要分歧在於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從這個角度看,即便是胡適,或許也該被看作民族主義者,也不會説出“愛國賊”這種話。從胡適的日記裏,可以看到他試圖恢復中國尊嚴的關切,同樣,也能看到他為實現這一目標而與當時主流意見的分歧。
但胡適又不同於普通的知識分子,他被許多人豎為代表民主、自由的旗幟,罩上民國大師的光環,因此有必要還原更多的歷史細節加以説明。與胡適合著《胡適口述自傳》的唐德剛的評價或許也可作為參考:“我們如果把胡適看成個單純的學者,那他便一無是處。連做個《水經注》專家,他也當之有愧。”、“胡先生的政治言論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是相當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沒有經過‘小心求證’的‘大膽假設’!”。
從這個意義上,反對李敖為胡適在北大豎立銅像的人,未必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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