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突然籤確認書與“港獨”撇清關係 動機遭質疑
為求獲得立法會參選機會,某些“港獨”分子可謂不斷以各種各樣的謊言去掩飾自己的政治立場。
綜合港媒今天(29日)報道,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於今日結束,一直拒籤選管會確認書的立法會新界東參選人、“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昨日突然“轉軚”(粵語,指轉向、退縮),與“港獨”撇清關係,又聲稱已簽署確認書,更回覆選舉事務處指不會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他表態是真誠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並清楚瞭解確認書上指明的3條條文,甩鍋稱舊的臉書專頁的內容並非由自己上傳。
對此,法律界及政界人士紛紛質疑梁天琦行徑,直指其過去主張一直違背基本法,現在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認為梁即使簽了確認書,選舉主任亦可根據多方面的事實評估他的選舉資格。

梁天琦突然籤確認書與“港獨”撇清關係
臉書專頁播“獨”推卸他人
近日,有些“港獨”分子妄圖通過選舉涉足香港政壇,遭到了《基本法》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阻擊,他們甚至還希望法院撤銷這一決定。已報名於新東參選的梁天琦,及正考慮參選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先後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複核,要求法庭裁定選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的“確認書”違法。
但在27日,香港高等法院拒絕緊急處理他們的複核申請。因為案例表明,法庭不應在選舉有結果前,進行任何司法複核。何況情況並不是不可挽回,不具有迫切性。

梁天琦等本土“港獨”成員不滿確認書的做法,的複核申請被拒。
選舉主任要求梁天琦回覆是否支持“港獨”,限期於昨日上午11時結束。梁天琦昨傍晚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指已簽署了確認書,擁護基本法的三條條文,並強調對選舉主任查詢其是否繼續主張和推動“港獨”的答覆是:“不”。
梁天琦以英文回信否認自己在簽署提名錶格聲明後仍會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他稱完全理解法律要求,在此基礎上真誠簽署擁護基本法聲明,並清楚地瞭解基本法有關條款,即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和第159條。


香港立法會參選人需要簽署報名表格內有關擁護《基本法》的聲明,才能獲得有效提名,並新增“確認書”
他強調日前提交的提名錶格中已列載擁護《基本法》及確保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完全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要求。不過他聲稱選舉主任無權查詢他是否出於真誠地簽署有關聲明,稱對方不能因而否決自己的參選資格。
關於他和港獨的媒體報道和Facebook截圖資料,梁天琦又急急撇清推動“港獨”責任,指選舉主任展示的都是道聽途説的傳聞,並非由他本人管理,當中的“港獨”言論與他無關,該專頁已於上週六關閉。他表明不會回答“港獨”問題,以免被選舉主任“抽秤”;但透露自己曾掙扎應堅拒簽署或“委曲求全”,又指目的比手段更重要,所以要不惜用盡一切方法走入議會。

梁天琦 資料圖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選舉主任絕對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和責任對參選人資格作評估。至於梁回覆選舉主任時,與舊的個人Facebook專頁“劃清界線”,他質疑梁為何之前不公開澄清和報警,又相信選舉主任會根據多方面的事實評估梁的選舉資格。
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梁簽署確認書是在法律上作出了聲明,日後若有任何違背聲明的言行,如在選舉論壇表明“港獨”,就會幹犯虛假陳述罪,需負上刑事責任。至於選舉主任會否取消梁的參選資格,他認為,目前情況不明朗,但根據梁過去主張一直違背基本法,若選舉主任依法辦事亦有機會取消其參選資格。
無懷野人解讀:
他們有什麼政治信譽可言嗎?
全國人大代表呼籲選民看清真面目
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對梁天琦突然“轉軚”表示懷疑,認為其行動反映政治修為及人品可信性不足,“竟然可以將自己講過的事推翻不認數,根本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直言梁天琦誠信已經破產。盧瑞安又質疑梁聲稱“Facebook專頁不是他經營”,是否就可抹殺過往所作所為,呼籲選舉事務處把關,查核清楚對方簽署確認書及言論的可信性。
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形容梁天琦的企圖是“司馬昭之心”,批評他作為政治人物卻輕易改變立場,無論最終是否讓他參選,選民都應看清此人的人格與目的。他又認為,當局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候選人進入議會後突然轉變立場反對基本法。
還有評論表示,梁天琦可以掩飾自己“內地出生”的事實,可以欺騙公眾自己的政治立場,也因謊言而“起家”,但是他卻無法改變香港的現行法律,更無法改變香港市民的看法,終究他要被自己的謊言所埋葬。

香港“本土先鋒”梁天琦曾被指“偽本土”:內地出生,母親來自武漢
已報名參選新界東名單還有葛佩帆、陳克勤、鄧家彪、容海恩、李梓敬、方國珊、林卓廷、楊嶽橋、張超雄、範國威、侯志強、梁國雄、陳志全、麥嘉晉、廖添誠、黃琛喻、鄭家富、陳雲根、陳玉娥,李偲嫣。另外,丁煌亦是九龍西立法會選舉梁美芬團隊的成員之一。除梁美芬團隊外,已在九龍西報名參選的名單還有蔣麗芸、狄志遠、譚國僑、遊蕙禎、黃碧雲、劉小麗、李泳漢、朱韶洪、毛孟靜、黃毓民、何志光、關新偉、林依麗、吳文遠。
香港特首梁振英在7月15日強調香港選舉必須依法組織、報名和進行;選管會的新安排(指“確認書”等),只是“依法辦事和體現香港法治的要求”。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20日也首度就“港獨”人士參選問題發表看法,他質疑如果容許“港獨”分子堂而皇之進入立法機關,連續發出了六個語氣強烈的反問,“允許這樣的‘港獨’分子堂而皇之地進入特區的立法機關,這符合一國兩制嗎?符合基本法嗎?符合法治原則嗎?這給香港社會什麼導向?要把香港引向什麼樣的發展方向?對香港是福還是禍?”張曉明強調,這不僅是法律技術層面問題,而是大是大非、原則和底線問題。
(觀察者網綜合香港大公報、香港01網站、聯合早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