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罹難者家屬離台後才發佈酒駕消息?台檢方回應
29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台灣遊覽車撞護欄司機確認為酒後駕車。由於司機胃中酒精濃度比血液高出17倍多,台檢方判斷他沒吃午飯就喝酒。此外,有大陸媒體詢問,台檢方是否在罹難者家屬離開台灣後,才發佈這個消息,台檢方表示絕非如此。
台檢方:司機沒吃午飯就喝酒
桃園檢方認為遊覽車司機蘇明成對車禍的發生有過失。至於駕駛是否有自殺、自焚意圖而釀禍,檢方表示,不排除各種可能性。
台檢方查出當天遊覽車司機延誤時間,上午載旅客到免税店後就“不知去向”,客人返回找不到人,公司連絡他才去載客,準備到桃園市大園交流道旁的餐廳吃午餐,中途就發生火燒車。
由於他胃中酒精濃度比血液高出17倍多,檢警判斷他沒吃午飯就喝酒,“酒在胃內還沒分解”,可能在上班時偷跑去“灌酒”,但停車地點很偏僻,沒監視器,到底在何處喝酒,還要再查。

台檢方根據酒精濃度判斷,司機沒吃午飯就喝酒
是否罹難者家屬離台後才發佈消息?台檢方:絕非如此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閲主任檢察官(“襄”為協助,“閲”為閲覽,襄閲檢查官只是稱謂而非職務,需要協助檢查長處理事務,或負責對外發言——觀察者網注)王以文表示,經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結果包括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dL。
檢方表示,司機行為有可能造成自身陷於危險駕駛,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狀態。
對於車上汽油來源與飲酒時間點,檢方表示,這兩件事對案件釐清有“決定性的影響”,檢方也動員所有人力、物力查明,將彙整其他資料綜合研究。
有大陸媒體提問,台檢方是否在罹難者家屬離開台灣後,才發佈這個消息。
對此,王以文表示,絕非如此,法醫研究所採得罹難者DNA,已經以最快速的方式,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調查各種數據。
台檢方表示,取得司機酒精、毒藥物反應後,第一時間對外説明,與陸客家屬離台時間沒任何關連,未來案件只要有最新進展就對外説明。

台灣桃園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29日表示,經法醫研究所鑑識遊覽車司機的血液、尿液、胃分泌物,均檢驗出酒精成分,確認為酒後駕車。(圖片來自台灣“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