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一唯:明仁天皇提出生前退位,意在打亂安倍修憲進程?
2016年8月8日下午,現年82歲的日本明仁天皇通過十分鐘的視頻向日本國民含蓄地表達了自己希望生前退位的意願。
自七月中旬起,日本媒體就盛傳天皇生前退位的消息,但早在去年天皇就表示由於自己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天皇曾在03年和12年接受過兩次手術),會開始減少工作量並將部分工作轉交給皇太子履行。

明仁天皇
很多人認為,只需要天皇金口一開就可以完成退位皇位的交接,並開始討論日本下一個年號是什麼。但由於日本憲法和法律對天皇自主意識的大幅限制,完成天皇的退位相關法律程序還需要花上至少一年左右的時間,並很可能會成為一場政治馬拉松。日本憲法第四條規定 “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規定的國事行為,並無國政的權能”,天皇被禁止公開發表個人的意見尤其是政治意見,因此天皇在此次視頻中也儘量不談觸及憲法和現行皇室制度的“政治問題”,而是通過回顧自己即位以來二十八年作為天皇的生涯和“個人看法”來含蓄地表達退位的意願。
在現代君主立憲制度之下,身為國王不僅不能大權獨攬,還需要負擔各類沉重的外交、儀式性工作,因此近年來歐洲王室不乏國王、女王生前退位的例子,荷蘭女王、比利時國王、西班牙國王都因為自身的年紀和身體狀況選擇在生前將王位讓給王子,荷蘭更是連續三代女王都於生前退位。那麼同為君主立憲制度國家的日本與以上國家究竟有什麼不同,才會導致天皇不能生前退位呢?
避免天皇被追究戰爭責任而剔除的退位條款
基於日本戰前明治憲法明記天皇“神聖不可侵犯”“總覽大權”“擁有統治權”最後導致立憲制度崩潰、軍部暴走的教訓,戰後的日本憲法對天皇的權力做了極為嚴格的限制。
雖然日本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卻在“國家元首”的認定上有着不明之處。因為日本憲法第一條便開宗明義地規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和日本國民統合的象徵,其地位基於擁有主權的日本國民的總體意志”,徹底地否認了天皇的主權,因此天皇只能在內閣的決議下行事。
日本在戰後制定新憲法的同時,還制定了規定天皇皇室內部事務的《皇室典範》。雖然新憲法發生了翻天地覆的變化,但《皇室典範》的具體內容基本上沿襲明治時代的《皇室典範》的框架,只是法律地位由與憲法並列的最高法律變成憲法之下的一般法律。
其中不包括任何涉及現任天皇“退位”的內容。在《皇室典範》中有關皇位繼承的規定只有世襲一條,“天皇去世時由皇嗣(皇位繼承順序第一位皇族)立刻即位”。早在《皇室典範》在日本國會審議時就有議員提出為什麼不考慮到天皇退位這個可能,當時負責起草憲法的金森德次郎國務大臣回答説:“由天皇個人的想法影響皇位和天皇作為與國民意志相結合國家的象徵地位無法調和。”
實際上,《皇室典範》中未加入“生前退位”條款還與當時來自同盟國的外部壓力有關。在《皇室典範》制定的1947年那個時間點上,同盟國內部還有許多要求追責日本天皇戰爭責任的聲音。為了避免天皇退位後可能作為戰犯受到盟軍的審判,內閣法制局乾脆一開始就在法律上封死了任何現任天皇退位的可能。(這就和日本戰後為了防止軍部失控而從法律上徹底否認軍隊的想法如出一轍)

歷史上大約一半的天皇選擇生前退位
雖然現行憲法否認了天皇退位的可能,但天皇的生前退位在日本歷史上倒是常態。日本歷史上一共125代天皇中,產生了58個生前退位的天皇(包括被迫退位的情形),甚至在奈良時代(公元八世紀)起一直到江户時代末期(十九世紀初期),天皇生前退位成為皇位繼承上的慣例。
歷代天皇的退位詔書中出現頻度最高的事由便是年事已大、稱病。由於日本傳統上有着根深蒂固的“穢”的思想(這也是日本沒引進中國清明節的原因),十分忌諱皇宮中出現死者,因此天皇往往選擇在生前退位搬出皇宮。
退位後的天皇稱為太上天皇,或出家稱為太上法皇。但是“天無二日,民無二主”,對退位後天皇的處置往往是最為棘手的問題。現任天皇確實年事已高,退位後繼續“干政”的可能性已經不存在,但歷史上很多身值壯年的天皇退位成為上皇后,能否真正徹底放手就十分令人懷疑了。這種權力的雙重構造導致上皇和天皇之間的傾軋,常常催生出各類“宮斗大戲”,甚至還有上皇和天皇直接兵戎相見的例子(保元之亂)。就在上皇和天皇之間互相內鬥的過程中,武士集團悄然崛起,天皇就此漸漸失去了最高的權力。
在“王政復古”天皇重新掌握大權之後,明治天皇鑑於皇室歷史上退位上皇和天皇之間內鬥不斷的教訓,在明治的《皇室典範》中廢除了生前退位的慣例,並因為上述戰後偶然的歷史原因一直延續至今。
天皇與安倍
由於現今天皇的地位取決於“日本國民的總體意志”,此次天皇通過視頻來直接向民眾發出信息像是希望造成一種輿論環境,讓民眾傾向於同情天皇的處境和支持生前退位的制度修正,這樣一來就可以巧妙地避開憲法上不允許天皇發表個人政治意見的問題。天皇此舉似乎效果不錯,根據日本《讀賣新聞》的最新輿論調查,日本民眾支持天皇生前退位並進行相關制度改定的達到84%,可以説佔了絕大多數。

在民意一面倒的支持之下,一直對皇室制度改革持消極態度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也不得不支持天皇的講話,表示“深刻領會”了天皇的意思,並準備立刻着手相關法律上的整備和改定。但是明仁天皇和安倍之間的關係卻十分耐人尋味,(據説安倍家和皇室還有非常遠的姻親關係)因此也難免不將天皇此次退位本身視為一個政治信號。
安倍一直將“脱離戰後體制“作為個人的政治信仰,在他表明個人政治理念的《致美麗的國家》一書中充滿了對日本戰後改革的憤恨和不滿。“1951年舊金山條約的簽訂雖然讓日本恢復了形式上的主權,但是戰後日本的輪廓——從憲法到教育方針的根本教育基本法都是佔領期下被迫制定的。國家的框架必須通過日本國民自己的雙手從頭重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恢復真正的獨立。” 就在今年參議院選舉後,安倍率領的自民黨聯合日本修憲派已經在參眾兩院都超過了修憲的三分之二門檻,因此日本修憲看似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但明仁天皇對戰後改革的立場卻與安倍針鋒相對。作為第一位在戰後成長並根據戰後憲法即位的天皇,他一直傾向於採取維護戰後體制的立場。明仁天皇在2013年舉行的記者會中罕見地對政治問題表達意見:“在戰後聯合國軍佔領下的日本將和平與民主主義作為應該守護的重要原則,制定了日本國憲法,進行了種種改革才構建了今日的日本。”隱晦地表達了對修憲的不安和安倍急於脱離“戰後體制”的不滿。

完成《皇室典範》的起草、審議、修正估計起碼需要耗費一兩年的時間。因此也有猜測,天皇此次故意選擇在修憲被提上日程的當下表達退位的意向,影響當下政治議題的走向,是否是希望藉此來牽制安倍、打亂他的修憲進程。
雖然戰後的日本皇室很好地履行了自身在憲法上職責,但延續自戰前、規定天皇自家事的《皇室典範》卻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諸多與時代脱節的制度性疲勞。日本皇室由於歷史上長期不掌握實權而得以幸運地延續迄今,雖然在這個大眾民主時代夾在民眾、政府之間的皇室同樣也無法掌握實權。
不僅如此,戰後的日本憲法還規定天皇地位基於整體的民意支持,在理論上並不否定廢除天皇制,因此維護天皇地位需要皇室自身不斷努力。明仁天皇通過自身正面的公眾形象、體察民情、同情社會弱勢羣體在日本民間獲得了絕大多數民意的支持,根據NHK的輿論調查,80%以上的民眾對當下天皇的作用持正面積極的看法。明仁天皇此番正是活用了民意這個正面的遺產,通過民意改變了原有的政治議程,最大程度地為皇室制度的改革謀求了一個最有利於天皇家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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