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全募兵制”改革因兵源不足第三度跳票 將繼續徵兵制
2013年1月起,台灣開始推行募兵制,希望不再強制徵兵,而是通過募兵建立一支“職業化”軍隊。然而,2013年台軍募兵率一度不足2%,歷年來,台軍想盡辦法,也無法解決兵源不足的問題。此前,“全募兵制”已“跳票”兩次。
中國台灣網8月14日訊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軍“全募兵制”確定將3度跳票。台軍方將領表示,在考量戰鬥部隊兵源與諸多因素下,將續徵義務役役男入伍,並確定明年將續徵1993年次以前出生的部分役男入營服役。至於19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不變。

台軍為募兵宣傳,甚至以女士官泳裝照製作月曆
據透露,馬英九任內曾規劃將現有兵力21.5萬人精簡至18萬餘人。只是目前防務部門目前不考慮裁軍,在募兵兵源不足情況下,只得續徵義務役役男。
對此,台灣防務部門昨天表示,針對1993年次以前出生的役男,原應服1年義務役或替代役的服役問題,目前尚在做最後階段評估,決定後將立即向大眾説明。防務部門強調,1994年次以後的役男,依兵役制度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或替代役的既有政策不會改變,也沒有所謂跳票的問題。
據瞭解,目前尚未被徵調的1993年次以前出生的1年役期役男,還有約9萬餘人。事實上,1993年次以前出生的役男,幾乎已被當提款機用來應急,錢不夠,就提款來花。本來總數約11萬人,但今年已先用掉2萬餘人。所以,有人就比喻,1993年次前役男被當成翡翠水庫,當南勢溪的水不夠,就會開閘放水調節一下。
台軍“全募兵制”本預定2014年實施,由於募兵情況不理想,前防務部門負責人嚴明決定延後2年,改為2016年施行,讓本來全需轉服替代役的1993年次役男仍須服義務役,這是募兵制第一次跳票。去年前防務部門負責人高廣圻任內再延1年,則是第二次跳票。

台軍年輕士兵
前兩次全募兵跳票,引發綠營和各界輿論,台灣軍方還曾為此出面道歉。如今同樣問題再次發生,國民黨“立委”質疑蔡當局又要如何自處。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稱:“他過去沒有執政的經驗拼命罵現在執政知執政的困難所以我覺得這部份國防部應該做審慎評估再做決定。”
蔡英文選前曾考慮改良台灣募兵制,引進志願役後備制度;讓志願軍士官組成地區後備部隊,每兩週入營兩天,並給薪資。但軍方人士表示,參酌美、英等國轉型募兵制的期程,約需7、8年才能成功,台軍至今推動4年餘。因此,再續徵義務役並無所謂跳票的問題,所以外界無論是怪馬當局或蔡當局跳票,都解決不了問題。
台灣的全面募兵制
根據現行的台灣法律規定,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所以19至36歲的男子必須服役1年,台灣相關規定稱之為役男。
募兵制,與義務役一起,均為現行台灣兵役的其中一種,台灣當前的兵役制度為志願役與義務役並用制。
由於種種原因,台灣決定開始逐步實施全面募兵制,也就是未來役男服役期限為4個月,軍人主體以職業軍人為主、義務役役男為輔。
募兵制在《國軍軍語釋要》中解釋為:“募兵制即志願兵制,其特質為‘國家’與服役者間為法律契約關係。服役之動機系基於獲得報酬,以軍人為職業,對‘國家’無服役義務與責任,服役者亦不限於‘本國國民’。”

台軍街頭募兵活動
依照現行規定,來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的人民,須在台、澎、金、馬地區設有户籍滿二十年後,才能參加志願役士兵的考選。
目前台灣軍隊當中已經有部分的志願役士官兵,以簽約的方式在軍隊中服役,只是現在所佔的比例並不高。
募兵制的主要重點就是當兵成為一種職業,不再只是義務,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勞動契約關係,也就是説募兵制招募的軍人是僱員,而軍方是僱主。
另外募兵制招募的對象也不只限於男性,女性也是招募的對象,就目前而言,台灣軍隊中,已經有不少志願役女性。
2013年9月,台灣決定將原先預定在2015年1月1日上路的全面募兵制延後到2017年。
2015時台灣志願役月薪為:二等兵:33625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112元)、一等兵:35230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451元)、上等兵:36845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793元)。
(觀察者網綜合中國台灣網、鳳凰衞視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