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兆豐銀行涉洗錢嫌疑違反美國商業規定 被罰1.8億美金
綜合台媒報道,日前台灣兆豐銀紐約分行,在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發現2012年涉嫌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美國以違法商業規則對其開出1.8億美元的鉅額罰單。
不過,兆豐銀行發表聲明稱,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重罰案,是因紐約州金融廳對紐約分行進行年度檢查時,發現在辦理轉匯款業務中,有應申報卻實際未申報的可疑交易,因而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中關於可疑交易行為的申報規定,並不是涉嫌洗錢交易。
但在美國DFS公佈的同意令中,有相當數量擁有或曾有幾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賬户的客户,是通過巴拿馬某律師事務所協助成立,兆豐銀行違反“反洗錢”規定,而兆豐銀行總公司對此“與巴拿馬接觸的高風險交易”漠不關心。
此外,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友才在知道此事後閃辭,代理董事長吳漢卿被質疑未積極處理此事,台灣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財政部”也是最近知道此事,台灣官方才成立項目小組專職調查。這一系列狀況爆發後,導致兆豐股價大跌,外界也好奇兆豐銀行到底出了什麼事?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資料圖
8月22日,台灣“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已經成立跨部會因應項目小組調查此事。
對於美方稱兆豐紐約分行“恐有洗錢嫌疑”,桂先農表示,會積極與美方聯繫;至於該銀行是否有洗錢行為,這已是屬於檢察官的職權,因此“不便評論”。
當記者問到兆豐在管制上是否出現缺失時,桂先農稱,8月1日已聽到兆豐銀行的口頭報告,根據兆豐之前一連串的回覆,他們認定兆豐在通報上“並無缺失”。
對於美方的論述,桂先農説表示尊重之外,也會再請兆豐説明清楚。但目前代理總經理吳漢卿已經口頭提出請辭,政府要如何跟兆豐溝通,“金管會”將持續瞭解中。
“金管會”則表示,台灣在金融檢查的經費上相當不足,一年金檢費用可以支撐的台灣海外分行大約只有4家;但目前台資銀行海外據點已超過450家,金檢一輪需要超過100年。
法令認識不足?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在2015年1月至3月對於台灣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例行性檢查時,發現該銀行在2012年時的申報有諸多缺失,違反規定。其中缺失內容包括違反法律機制、防制洗錢跟可疑交易等。最終於美國時間8月19日,紐約當地判處兆豐銀行紐約分行1.8億美金的罰款。
美方在合意書中表示,兆豐紐約分行的權責不清。一人“身兼數職”的情況長年無法改善,利益衝突無法迴避。許多與美方之間的重要文件也沒有中文翻譯,首席法規遵循官更對美國法律“不瞭解”。
再者,美方認為兆豐紐約分行可疑的交易多,卻沒有如實申報,其中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間,有許多特定款項令美方起疑。另外兆豐與某律師事務所有許多交易,而這家公司此前涉“避税”嫌疑。
最後,美方不滿兆豐的態度。2月時美方已向兆豐説明疑點,但兆豐於3月24日回覆並無違反相關規定;時任兆豐銀行總經理的蔡友才事發後閃電離職,兆豐也不再特別響應,態度讓美方覺得不滿。
對於蔡友才閃辭一事,桂先農表示,必要時會請他説明當初案情,並稱“如果邀請他,他應該會來説明的”。

台北“地檢署”8月23日下午傳喚兆豐銀行前董事蔡友才/圖片來源台灣“中央社”
據台灣“中央社”23日消息,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洗錢案於23日下午約談兆豐銀行前董事蔡友才到案説明,檢方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被告轉列偵字案被告,期間蔡友才沒有響應媒體詢問。
當天稍早時候,蔡友才還就此事發表四點聲明,指出今年3月辭任兆豐董座前,已善盡善良管理人義務,未來不再對此事進行任何説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一、根據紐約州金融管理局(DFS)合意處分書內容顯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是違反洗錢防制法之金融機構通報公定,並非涉及洗錢行為,兩者完全不同。
二、該案懲處主因紐約分行法遵主管對於美國繁複的洗錢防制法未能完全熟悉,且再與DFS檢討會議中,經指正卻態度不佳,未能充分落實總行內部規定。
三、今年3月24日,紐約分行將改善計劃提報DFS後,回報總行稱DFS應可接受,且DFS並未表示其它意見,他本人離職前認為已將全套改善計劃送至DFS,並獲告知將於8月26日複查,已依檢查報告之處理程序,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才在3月29日向董事會辭職。
四、本人僅針對媒體、社會大眾關心議題先提出上列聲明,事後不再對外説明。
“觸怒美方底線”
台灣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向BBC中文網記者表示,這件事情不論“輕忽”或是“刻意”,都不能否認兆豐金控錯估了美方的最後底線,以致造成美方“攤牌”無可挽救的結果。
邱俊榮稱,“兆豐可能認為事情有模糊空間,或是可以商量的餘地,但是美方指控相當具體,就算兆豐強調沒有違法,但這種灰色地帶已經無法適用在美國商界”。
對於兩邊認知差異,邱俊榮説:“台灣是採成文法,一旦碰觸到條文、有憑有據,才可以認定犯罪,但美方是不成文法,只要他認定你有犯罪嫌疑,經指證屢勸不聽者,就會祭出重罰,過去歐洲企業在美國也有許多被判高額罰金的例子”。
邱俊榮感嘆,“不夠嚴謹的對待美方態度,本來有進一步挽救的空間,但最後都錯失了,也凸顯出台灣企業在危機處理上沒有及時應對”。
林全談蔡友才,媒體怎麼會扯到蔡英文?
據台灣“中央社”8月22日報道,“行政院長”林全接受電視採訪,被媒體問及兆豐銀行洗錢案、蔡友才增資台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由辜振甫創立)時表示,蔡友才增資“中信”股票是個人行為,跟兆豐銀行無關,不方便評論;就他了解,媒體也有報道,蔡友才有一家投資公司,後來持有“中信”股票變多,外界認為要結合後面金主取得“中信銀行”的經營權,這是他們的商業行為,沒有太多評論。
林全還表示,金融市場秩序所有過程要符合規定,法律上當然沒有禁止惡意併購,但他認為,對於惡意併購這件事要審慎一點,“我不是偏袒任何一邊”,如果“中信”做得不好,“金管會”要加強管理,市場秩序要維護,重大變動要讓社會大眾釋疑,但這無關兆豐銀行管理問題,除非能證明蔡友才在兆豐金任內有什麼疏忽或失職,那就值得檢討。

台灣“行政院長”林全
據台媒爆料,3個月前,一家資本額80億元(新台幣)的投資公司“鑑機資產管理”登記成立,並於8月10日一口氣增資到200億元,並吃下“中信銀行”近3%股權,擠身前5大股東。而這個“小公司”背後的金主便是前兆豐董事蔡友才、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寶佳機構林陳海三人。
這其中讓台媒特別關注的是尹衍梁。而今年初讓蔡英文家族深陷其中的“浩鼎案”、以及2012年使蔡英文選舉失利的“宇昌案”中,都有關鍵人物尹衍梁的重要參與。
因此,當天電視採訪中,有記者問林全,“尹衍梁跟蔡英文的關係老是被製造成一些奇怪的煙霧, 有信心尹衍梁跟蔡英文家族之間的關係不會影響政府官員的態度嗎?”
林全立即回答,“不會、不會影響我的態度,就應該不會影響‘行政院’所屬官員的態度。”
(文/觀察者網 朱敏潔)
(觀察者網綜合台灣“中央社”、BBC中文網、中時電子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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